一、专用发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有什么要求吗?
一、开增值税发票“开票人”栏为必填项,“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细则》(25号总局令)规定: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二、开票人收款人复核人承担法律
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商业交易过程中,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在发票的开具、收取及复核等环节扮演着重要角色。对于这些参与发票处理的人员,他们应该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并且严格按照相关法规进行操作,以避免可能存在的法律风险。
开票人的法律责任
作为发票的开具者,开票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知识,并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规定。开票人应该准确填写发票内容,确保发票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如果开票人故意虚构交易、出具虚假发票或者违规开具发票,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开票人的主要法律责任包括:
- 准确填写发票内容,并保证发票的真实性。
- 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发票报送给税务机关。
- 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工作。
- 不得故意虚构交易、出具虚假发票或者为他人出具虚假发票。
- 不得违反税收法规规定,为购买方提供与实际交易不符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收款人的法律责任
作为发票的收款方,收款人也应当对相关法律责任有所了解,并在实践中严格依法履行自己的职责。收款人应当核实发票信息的真实性,并保存好相关材料作为备案,以备税务机关的审查。
所以作为收款人,你应当牢记以下法律责任:
- 核实收到的发票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 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 不得故意与虚开发票的开票人合谋进行虚假交易。
- 不得接受、使用伪造的发票。
- 如发现收到的发票存在问题,应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复核人的法律责任
复核人在发票处理环节中起到重要的审核和复核作用。他们应当具备一定的财务知识和业务经验,并且能够熟悉掌握相关发票审核规定。复核人应当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发票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复核人应当清楚自己的法律责任,包括:
- 对发票内容进行仔细核查,并确保发票信息真实无误。
- 不得私自更改发票内容。
- 如发票有误,应及时通知开票人进行更正。
- 不得为违规行为提供便利,如虚构交易、伪造发票等。
- 配合税务机关的税务稽查工作,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承担法律责任的意义
作为开票人、收款人和复核人,在商业交易过程中,承担法律责任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促使相关人员积极主动地遵守法规,并保持良好的职业道德。其次,承担法律责任有助于维护交易的合法性和正常秩序,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最重要的是,承担法律责任可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因此,无论是开票人、收款人还是复核人都应当明确自己的法律责任,并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只有在大家共同努力下,才能够建立健康、公正、透明的商业环境。
三、开票软件如何增加开票员,收款人和复核人?
进入开票软件点击系统维护-用户管理
点击新增
增加就可以了
四、专票收款人复核和开票人有要求吗?
开票人是必须的,收款人,复核法律上没有明确一定要,但是收票方如有要求的,那要填上
五、发票最下面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如何设置?
增值税发票上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名称设置,需要以管理员身份登录开票软件,然后“系统维护”,操作员管理,增加操作员,把想添加的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姓名添加进去,退出系统,再以开票员身份登录,开发票时选择收款人和复核人就行了。
六、发票收款人复核开票人可以一样吗?
不可以,如果收款人,复核人,开票人为同一个人,就失去了设置三个岗位的作用了,也反映出这个企业的财务制度不健全,不完备,三个岗位,收款人,开票人可以为一人,复核必须是另一个人,就如同出纳与会计,这是每个企业防风险的要点。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复核人跟收款人可否补填?
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 票使用规定》的通知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项目齐全”,否则,购买方可以拒收,所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面收款人和复核人都没填,可以拒收。
2、但也不是说不能收,发票上没有注明复核人、收款人,并不影响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认证,只要开票人信息完备,是不影响这份发票的有效性的。 增值税专用发票标准为:
(一)字迹清楚。
(二)不得涂改。
(三)项目填写齐全。
(四)票、物相符,票面金额与实际收取的金额相符。
(五)各项目内容正确无误。
(六)全部联次一次填开,上、下联的内容和金额一致。
(七)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八)按照规定的时限开具专用发票。
(九)不得开具伪造的专用发票。
(十)不得拆本使用专用发票。
(十一)不得开具票样与国家税务总局统一制定的票样不相符合的专用发票。 开具的专用发票有不符合上列要求者,不得作为扣税凭证,购买方有权拒收。
八、税控发票开票软件上的收款人,复核人怎么更改?
主要功能:允许用户对用户进行修改,管理员用户具有修改所有用户的权限且管理员不允许被修改,其它用户则只能修改在用户列表出现的用户。
这个可以在发票软件的【系统维护】里更改。
操作步骤:
【第一步】点击菜单“系统维护/用户管理” 或直接点击主界面的“用户管理”菜单项,便弹出“用户管理”窗口,在左边的用户列表中选中要修改的用户后点击“用户管理”窗口工具条上的即“修改用户”按钮便进入修改用户窗口。
【第二步】在上面的窗口中,允许修改的有用户名、备注信息,隶属角色。具体说明如下:
1.用户名:修改用户的名称。
2.备注:由用户自定义并直接修改。
3.创建时间:创建该用户的时间,不可更改。
4.隶属角色:可根据需要更改用户隶属的角色。在角色前打上勾则表示具有该角色,去掉或是不打勾则不具有该角色。
九、税控发票开票软件上的收款人,复核人怎么更改?
需要自行打开软件,点击“系统维护”-“系统基础维护”-“操作员管理”进行设置。
十、怎样修改增值税发票里面的开票人,收款人,复核?
一、开增值税发票“开票人”栏为必填项,“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发票管理办法细则》(25号总局令)规定: 发票的基本内容包括:发票的名称、发票代码和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开户银行及账号、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大小写金额、开票人、开票日期、开票单位(个人)名称(章)等。 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2017年第16号,自2017年7月1日起,购买方为企业的,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作为税收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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