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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公司取得双抬头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咋做账?

83 2023-12-31 12:12

一、我公司取得双抬头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和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该咋做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关税    进口关税金额  应交税金-进项税额       进口增值税金额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即关税计入购买物品的成本。增值税计进项税额。可以抵扣。用通用税务数据采集软件申报抵扣。

二、双抬头的海关专用缴款书怎么抵扣?

海关专用缴款书是一种国家税收征收凭证,用于缴纳进出口货物的税费、罚款等。双抬头的海关专用缴款书指的是在缴款书上同时印制了海关和税务两个单位的名称。

如果你需要将海关专用缴款书的税款抵扣,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需要确保你的企业符合税收抵扣的条件,即具有纳税人资格,且涉及到的税款属于可以抵扣的范围。

确认海关专用缴款书上涉及到的税款是否可以抵扣。海关专用缴款书上的税款包括增值税、消费税、关税等,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可以抵扣,关税不可以抵扣。

根据税收政策,将可抵扣的税款从应纳税款中扣除。具体操作方式可以参考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和流程。

需要注意的是,海关专用缴款书通常由海关或税务部门开具。在操作抵扣时,需要仔细核对缴款书上的税费金额和税务部门的相关规定,确保操作正确无误。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相关部门或专业人士的意见。

三、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什么?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企业进口货物,海关开据给企业的缴款凭证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简称专用缴款书,出口货物办理退还增值税的重要凭证。  为了进一步加强出口退税管理,防范骗取退税犯罪行为的发生,自1996年4月1日起,对出口退税货物实行专用缴款书。供货企业销售给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用于出口的货物,在供货方缴纳该批货物的增值税时,除国家规定免税和不退税的货物外,一律由供货方所在地的税务机关填开专用缴款书,经国库(银行)收款盖章后,由供货方将专用缴款书第二联(收据乙)交给出口企业或市县外贸企业,在该批货物出口后由出口企业据以申请退税。

四、请问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怎样认证?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需要在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中认证;

  软件安装后,认证时,在电子报税里录入导出后,上传即可;

  海关进口增值税认证抵扣采集系统可从二个地方下载;

  1、国家税务总局网站——下载服务中心——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2、网上申报——登陆——软件下载——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采集软件下载。

  3、一般贸易进行的货物在进口环节海关已代征缴纳的增值税可以申报抵扣。

  4、海关进口增值税的申报抵扣,签订合同后应向主管税务机关备案,取得海关完税凭证后即可申报抵扣,但最迟不得超过90天。

五、增值税海关专用缴款书进口口岸代码0127?

27 表示北京关区的快件中心办事处 标准称呼为“京快件”。 增值税海关专用缴款书,进口口岸代码0127表示:北京机场快件海关。 口岸代码是指进出境货物或旅客进出境的口岸,包括机场码头车站港口闸口邮局等所有涉及海关监管的进出境地。 口岸代码是海关监管的唯一的代码,前两位数为关区代码,后两位数为隶属海关代码。 如: 0100 北京关区 0101 机场货管

六、收到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怎么做账?

借:库存商品-XX货物 (货物价)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税款)

贷:应付账款 (总价)

收到货物付款

借:应付账款 (总价)

贷:银行存款

七、如何撤销双抬头海关缴款书采集?

属于数据采集错误的可在规定期限内重新采集报送。也就是说在180天以内可以再次录入。

八、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有几联?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共六联:

第一联:(收据)国库收款签章后缴纳款单位或个人

第二联:(付款凭证)由缴库单位开户银行作付出凭证

第三联:(收款凭证)由收款国库作收入凭证

第四联:(回执)由国库盖章后退回海关财务部门

第五联:(报查)关税收款后退回海关,待征税送当地税务机关

第六联:(存根)由填发单位存查

真正在纳税人手里的应该就是第1联,只有这1张,既做账用还要作为抵扣凭证。

九、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是不是要到指定银行缴费?

保证金台账是中国银行,工商银行。 增值税一般是如下途径:

1,若公司和海关银行有签订电子支付协议的,可以直接支付,很快,基本1-2分钟海关可以确认到到账。现在统一就是东方支付吧。

2,公司打钱到报关行账上,由报关行电子支付到海关。

3,公司开本票,汇票给海关。(等同于现金,抬头一定要准确!)

4,现金送过去(这个不建议,太复杂!)

十、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认证和抵扣期限是多久?

实行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以下简称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海关完税凭证抵扣清单》(包括纸质资料和电子数据)申请稽核比对。

未实行海关缴款书“先比对后抵扣”管理办法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海关缴款书,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后的第一个纳税申报期结束以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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