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烟丝】进口烟丝种类有哪些?
八喜烟丝是优选津巴布韦及国内优质烟叶和国际知名香精香料公司进行技术合作,烟丝色泽金黄、油润、烟香清雅,吸味纯正。 通过采用CO2膨胀烟丝、通风滤嘴、高透气度烟纸等一系列高科技手段降焦减害,具有较高的科技含量。
二、海口哪有进口烟丝买?
博爱北路东门市场旁就有卖老烟丝的
三、天津哪有卖进口烟丝的?
雪茄超市有啊,我刚买的,你百度雪茄超市就可以了,还不错,推荐试试看
四、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你好 应纳税额=销售额×税率 不含税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
五、进口高档香水的消费税?
从2016年10月1日起,取消对普通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消费税,将“化妆品”税目改为“高档化妆品”消费税从原来的30%改为15%,高档化妆品是指生产(进口)环节销售(完税)价格在10元/毫升或15元/片及以上的化妆品
六、南昌哪里有卖烟斗用进口烟丝的?
北京西路,洪城大厦对面,江南烟具店,有牌子很好找,旁边好多卖自行车的
七、进口车消费税?
消费税税率
(1)汽缸容量(排气量,下同)在1.5升(含)以下3%
(2)汽缸容量在1.5升至2.0升(含)5%
(3)汽缸容量在2.0升至2.5升(含)9%
(4)汽缸容量在2.5升至3.0升(含)12%
(5)汽缸容量在3.0升至4.0升(含)15%
(6)汽缸容量在4.0升以上20%
增值税的税率为17%
从2008年9月1日起调整后乘用车消费税税目税率
排气量在1.0升以下(含1.0升)的1%
排气量在1.0升以上至1.5升(含1.5升)的3%排气量在1.5升以上至2.0升(含2.0升)的5%排气量在2.0升以上至2.5升(含2.5升)的9%排气量在2.5升以上至3.0升(含3.0升)的12%排气量在3.0升以上至4.0升(含4.0升)的25%排气量在4.0升以上的40%
八、进口消费税如何计算?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从量定额计征应纳税额的计算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3、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办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税率+应税消费品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额。
九、消费税的基本知识――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根据税法的有关规定,消费税属于价内税,即销售方按取得的销售款的一定的税率计算应交的消费税。
以消费税税率10%为例,则销售方取得的货款中,10%为应交的消费税,90%为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对应的,购货方支付的货款中,10%为销售方应交的消费税,90%为销售方消费税后的销售收入。换句话说,如果一件商品价值90元,则购货方需要额外支付10元的税款方可购得该商品,否则销售方是不愿出售的,交易是无法完成的。这里,10元的税款是这样计算而来的,先确定包含税款的总价=货价90元/(1-消费税税率10%)=100元,再计算应交的消费税=100*消费税税率10%=10元,两步骤合并,即为:应交的消费税=货价90元/(1-消费税税率10%)*消费税税率10%=10元。
在计算进口环节应交消费税时,实际上是由购货方取代销售方交纳消费税,但为保持进口货物与国内流通货物在税负及税款计算上的一致性,就需要按照上述思路进行折算。由于进口货物对应上例中90元的“货价”包括关税完税价格和应交的关税两部分,因此,上例公式演变为:应交的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应交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
十、建筑消费税的计算公式?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
a、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b、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 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7、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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