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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车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怎么算?

236 2023-12-31 08:53

一、新车购置税最低计税价格怎么算?

什么是车辆购置税?

车辆购置税是对在我国境内购置规定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它由车辆购置附加费演变而来。现行车辆购置税法的基本规范,是从200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为购置(包括购买、进口、自产、受赠、获奖或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为汽车、摩托车、电车、挂车、农用运输车,税率为10%。

现在每年购买车辆的人越来越多,所以车辆购置税也让大家关注起来,那么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呢?标准又是什么?

2022年车辆购置税的收费标准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法》的规定可知,2022年车辆购置税的收费标准为10%。

具体来说,车辆购置税按照从价税率征收,具体税率为10%。也就是说,不管是汽车、还是排气量超过150毫升的摩托车,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使用的税率统一为10%。

当然并不是所有的车辆都需要缴纳车辆购置税,车辆购置税有具体的征税范围。

车辆购置税如何计算?

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总价款/(1+增值税税率)。不包含增值税。

举例说明

杨先生于近日在4S店购买了一辆国产SUV,取得了正规的发票。其中,发票上面注明含增值税车辆的总价款是300000。另外还支付了680,进行车辆装饰。发票上面增值税的税率是13%。

车辆购置税税额计算如下:

另外680车辆装饰费,并不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

车辆购置税的特点是什么?

征税范围特定

作为财产税的车辆购置税,是以购置的特定车辆为课税对象,而不是对所有的财产或消费财产征税,范围窄,是一种特种财产税。

一次性征收

车辆购置税只有一个征税环节,那就是只在消费环节征税。我们在交易二手车时,并不需要再缴纳车辆购置税了。

这一点和增值税的征税特点是大不相同的,因为增值税在所有环节都需要征税。当然,增值税也存在环环抵扣的情况。可以看出车辆购置税是相对单一的。

价外征收,税负不发生转嫁

我们在计算车辆购置税时,需要用不含税的价格当做计税依据。也就是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不包括增值税,也不包括车辆购置税本身。

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依据中不包含车辆购置税税额,车辆购置税税额是附加在价格之外的,且纳税人即为负税人,税负不发生转嫁。

车辆购置税征收对象

1.汽车、摩托车

汽车:包括各类汽车。

摩托车:(1) 轻便摩托车:最高设计时速不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不大于50 的两个或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二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或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的两个车轮的机动车;

(3) 三轮摩托车:最高设计车速大于50km/h,发动机气缸总排量大于50 ,空车质量不大于400kg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电车、挂车

电车:

(1) 无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由专用输电电缆供电的轮式公共车辆;

(2) 有轨电车:以电能为动力,在轨道上行驶的公共车辆。

挂车:

(1) 全挂车:无动力设备,独立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2) 半挂车:无动力设备,与牵引车共同承载,由牵引车辆牵引行驶的车辆。

3.农用运输车

(1) 三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7.4kW,载重量不大于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40km/h的三个车轮的机动车;

(2) 四轮农用运输车:柴油发动机,功率不大于28kW,载重量不大于1 500kg,最高车速不大于50km/h的四个车轮的机动车。

征收内容

一、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将该车辆退回车辆生产厂家的,可凭生产厂家的退车证明办理退税;退税时必须交回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该车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退税。

二、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质量问题需由车辆生产厂家为车主更换车辆的,可凭生产厂家的换车证明及所更换的新车发票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并交回原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不能交回原始完税凭证的,不予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三、已经缴纳车购税的车辆因被盗抢或者其他原因,车辆的发动机号、底盘号或车辆识别号被涂改、破坏的,凭该车车购税原始完税凭证、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的相关证明,办理车购税变更手续。

二、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中为什么还要包含消费税?

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即消费税计税基础。这是已经含有消费税的价格的了。用这个金额乘以税率得出的是企业要交的消费税。 事实上,企业定价的时候应该是一个反运算的思路,即假设不考虑消费税打算买X元,考虑消费税以后就应该定价:a/(1-消费税率) 。这样定出来的价扣除消费税后就恰好等于X。

三、关于消费税计税依据?

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增值税税款不应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根据《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的规定,销售额不包括应向购货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如果纳税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未扣除增值税税款或者因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而发生价款和增值税税款合并收取的,在计算消费税时,应当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款的销售额。其换算公式为:

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者征收率)因此,在现实经济生活中,应该深刻理解增值税价外税的属性,如果直接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作为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显然增大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增加了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这种情况属于正确计算消费税税额的问题。在西方发达国家,纳税人计算出现错误,税务机关会给予指出,多缴纳的税款也可以退回或者抵扣以后月份的消费税税额。在我国虽然也有这种规定,但是在具体实践中并不如此完善,因此,纳税人因计算错误而多缴纳的税款并不总是能够退回的,即使能够退回,其中所涉及的资金占用成本、与税务机关交涉成本、举证成本等都是巨大的。因此,在计算阶段就按照税法规定合理计算,不多缴纳税款也是一种税收策划的方法。

四、关于车辆购置税的最低计税价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4号):“第六条车辆购置税的计税价格根据不同情况,按照下列规定确定:(一)纳税人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括增值税税款。(二)纳税人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的计算公式为: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三)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由主管税务机关参照本条例第七条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

(1)对于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的计税价格低于同类型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又无正当理由的,使用最低计税价格计税。(直接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2)若是纳税人购买自用或者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申报计税价格高于应税车辆最低计税价格,那么,(一)购买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购买应税车辆而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不包含增值税税款;(二)进口自用的应税车辆,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计税。使用该价格的凭证为:统一发票(发票联和报税联)或者其他有效凭证、《海关进口关税专用缴款书》、《海关进口消费税专用缴款书》或者海关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不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3)对于纳税人自产、受赠、获奖或者以其他方式取得并自用的应税车辆的最低计税价格,主管税务机关参照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最低计税价格核定。(参照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4)国家税务总局未核定最低计税价格的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明显偏低的,主管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无最低计税价格参照,只有在有效价格证明明显偏低的情况下,主管局才进行核定,否则使用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计税)

(5)进口旧车、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受损的车辆、库存超过3年的车辆、行驶8万公里以上的试验车辆、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车辆,计税价格为纳税人提供的有效价格证明注明的价格。纳税人无法提供车辆有效价格证明的,主管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号第九条要求核定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使用有效价格证明,不使用最低计税价格)

(6)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自初次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使用年限未满10年的,计税价格以免税车辆初次办理纳税申报时确定的计税价格为基准,每满1年扣减10%;未满1年的,计税价格为免税车辆的原计税价格;使用年限10年(含)以上的,计税价格为0。(按原计税价格计算后计税)

五、进口商品的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怎么计算?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从价定率: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从量定额(啤酒、黄酒、成品油):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税额复合计税(卷烟、白酒):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六、计算增值税是否要加上消费税才能组成计税价格?

计算增值税要加上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才能组成计税价格。 【附】计税价格的介绍 计税价格是指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价格转化为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

计税价格是税收制度规定的,然而在有些情况下,商品的价格并不符合计税价格的要求,因而要通过计算增加或减少一定价格部分,使其成为计税价格。

如税法规定要以含税价格计税,当产品价格为不含税价格时,就应按规定换算成含税价格。

如果已知产品的成本和利润,组成计税价格中则应增加税金的内容,其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适用税率)。

七、急!急!消费税,复合计税,公式?

如果是复合计税的话,上面的A、B、C、D都是错误的。

A选项的应纳税额只包含从价定率计算的税额,没有计算从量定额部分的税额,正确的应纳税额应该是A选项的应纳税额+进口数量*定额税率。

C选项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错误,消费税是价内税,正确的计算方法应在组成计税价格里加上消费税定额税,而C选项的计税价格里只包含了从价定率的消费税税额。综上所述,复合计税正确的公式应为:应纳税额=(关税完税价格+关税税额+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 如果你书的公式是C的话,那么书本本身就有问题。你如果要学习税收知识的话,最后去买税务出版社出版的书,就不会遇到这种低级错误。

八、计税价格怎么算?

计算公式为:含税价格=成本+利润+税金;不含税价格,是不包括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只包含商品的成本、利润两个因素,计算公式为:不含税价格=成本+利润。而按其是否属于实际交易价格,可划分为实际交易价格和组成计税价格。

其中组成计税价格,是指将不符合税法规定的价格转化为符合税法规定的计税价格公式,计算为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适用税率)。

九、计税价格计税价格是含税还是不含税?

计税价额是指用以计算交税的金额,是不含税的。不含税价格不包括税金在内的计税价格。这种计税价格只包含商品的成本、利润两个因素,用公式表示为:不含税价格=成本+利润。中国对国营和集体商业部门征缴的农、林、牧、水产品收购环节产品税的收购价格和进口商品的到岸价格等都是不含税价格。按不含税价格计税,有利于发挥价格与税收各自的调节作用。除税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对不含税价格商品征税时,都应按含税价格的组成因素换算成含税价格后,按规定的税率计税。扩展资料:按照税法规定组成的专门作为计税依据的含税价格称组成计税价格。这是税务机关在没有实际交易价格作为计税依据时,按照计税价格的组成因素计算出来的一种价格。中国产品税条例(草案)规定,税务机关对于没有实际交易价格(或没有可资比照的同类产品的实际交易价格)的产品。如工业企业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自制应税产品、委托加工产品、进口产品等都应换算成组成计税价格后计征。换算公式如下:

①用于本企业连续生产的应税自制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产品税税率);

②委托加工产品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产品税税率);

③进口产品组成计税价格=(到岸价格+关税)÷(1-产品税税率)。

十、委托加工,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消费税的计税价格如何计算?

委托加工,收回的原材料用于继续生产,如果生产的是应纳消费费的产品,委托加工环节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如果生产的是非纳消费税的产品,委托加工环节代扣代缴的消费税计入产品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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