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技术转让所得如何计算?
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应按以下方法计算:技术转让所得=技术转让收入-技术转让成本-相关税费 ,技术转让收入是指当事人履行技术转让合同后获得的价款,不包括销售或转让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收入. 技术转让成本是指转让的无形资产的净值,即该无形资产的计税基础减除在资产使用期间按照规定计算的摊销扣除额后的余额. 相关税费是指技术转让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有关税费,包括除企业所得税和允许抵扣的增值税以外的各项税金及其附加、合同签订费用、律师费等相关费用及其他支出.
二、技术转让所得计入什么收入?
转让技术收入属于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是指与企业日常营业活动没有直接关系的各项利得。是企业财务成果的组成部分。例如,没收包装物押金收入、收回调入职工欠款、罚款净收入等等。营业外收入在“利润”或“利润或亏损”账户核算。在企业的“利润表”中,营业外收入需单独列示。
属于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款项应及时入账,不准留作小家当或其他不符合制度规定的开支。企业营业外收入的核算在“营业外收入”账户下进行,也可在该账户下按各种不同的收入设置明细账户进行明细核算。营业外收入主要包括:企业合并损益、盘盈利得、因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政府补助、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罚款收入、捐赠利得等。
三、专利技术转让使用权的定义?
商标权转让是指依法享有商标专用权的人将商标专用权转让给他人并收取一定费用的权利转让过程。 专利所有权包括: (一)实施许可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可以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技术并收取专利使用费。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 (二)转让权 专利权可以转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三)标示权 它是指专利权人享有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 第一,商标权和专利权不一样,是两种不同的知识产权。 第二,商标权和专利权均可转让,即,出售。 第三,商标权可以无限续展,因此是没有使用期限的;而专利权最长保护20年,到时候即不再受法律保护了。 针对转让专利使用权是什么的问题,可以了解上面的内容。
四、转让专利使用权所得能否免企业所得税?
大成方略:
新《企业所得税法》(主席令第二十三号)第二十七条第(四)项规定,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512号)第九十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许可使用权技术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82号)第一条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所称技术包括专利(含国防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 第二条规定,企业转让符合条件的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的技术,限于其拥有所有权的技术。技术所有权的权属由国务院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所以,你公司转让符合条件5年以上专利许可使用权,且该专利的所用权属于你公司,可以享受技术转让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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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技术转让所得是哪种类型的收入?
技术转让收入是属于其它业务收入,因它仍然属于经营的业务范围,不是与经营无关,但又不是主营业务,所以是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业务收入是指企业主营业务收入以外的所有通过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入及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中所形成的经济利益的流入。如材料物资及包装物销售、无形资产转让、固定资产出租、包装物出租、运输、废旧物资出售收入等。 其他业务收入是企业从事除主营业务以外的其他业务活动所取得的收入,具有不经常发生,每笔业务金额一般较小,占收入的比重较低等特点。
六、技术转让所得超过500万元所得该如何缴纳企业所得税?
自2015年10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
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位于某市的一家生产企业,2017年度自会计核算取得主营业务收入68000万元,其他业务收入6000万元,营业外收入4500万元,应扣主营业务成本42000万元,其他业务成本3500万元,营业外支出3200万元,当年实现利润总额2600万元。
其中:其他业务收入中含技术转让收入2300万元,与该收入对应成本和税费共计1400万元,要求:计算技术转让所得的纳税调整 技术转让所得2300-1400=900万元 技术转让所得的纳税调减500+200=700万元(超过500万元减半征收)
七、技术许可与技术转让区别是什么?
技术许可与技术转让区别是什么?技术许可费的收费方式有很多,国内很多中外合资的企业都采取按销售比例提成的方式,8年10年后不是不缴费了,要再按照新签的协定再规定新的方式签新合同。因为非技术转让也不涉及专利法保护年限的问题,只要该技术是秘密的,又能带来经济利益,你方只要想用都要缴技术许可费。 另外,你可以咨询下当地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因为技术转让所得通过相关部门的认定可以免缴营业税和所得税,引进技术方可以去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合同认定。 如果产生了纠纷,一般选择合同履行地的法院,双方也可以另行规定。 可以找专业的律师咨询下具体情况。也可以到科易网第三方平台咨询看看。
八、所得税,小型微利企业减免税额怎么计算?
新政策中,小微企业缴纳企业所得税的计算采用了超额累进的方式,划分为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以及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优惠力度不同。下面我们通过一道例题来看一下小微减免的计算。
例题:假设A企业2019年第1、2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均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80万元、240万元。A企业在预缴2019年第1、2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小微减免税额如何计算?
第1季度:我们先依据新政策计算实际应纳所得税额=80×25%×20%=4(万元)
减免税额=80×25%-4=16(万元)
计算很简单,但我们还有更简单的方法——先不算出实际应纳所得税的金额,而是把计算公式直接列在减免税额的公式中,那么将变成下面这样:
减免税额=80×25%-80×25%×20%=80×(25%-5%)=80×20%=16(万元)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减免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20%
第2季度:同样的,按照正常步骤需要先计算出实际应纳所得税额=100×25%×20%+(240-100)×50%×20%=19(万元)
减免税额=240×25%-19=41(万元)
计算也不难,但一会25%一会50%的能不能更简单点呢?当然可以——仍然先不计算出实际应纳所得税的金额,而是把计算公式直接列在减免税额的公式中,那么将变成下面这样:
减免税额=240×25%-100×25%×20%-240×50%×20%+100×50%×20%
=240×(25%-10%)+100×25%×20%
=240×15%+5=41(万元)
从上述公式可以看出,如果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减免税额=年应纳税所得额×15%+5
掌握了上述两个公式,几秒钟就可以轻松计算出小微减免的金额了。
九、减免税项目所得为负数时附表五该如何填列?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规定,税收优惠填报口径。
对企业取得的免税收入、减计收入以及减征、免征所得额项目,也不得用当期和以后纳税年度应税项目所得抵补。因此,企业当期农产品初加工项目亏损2000万元,附表五《税收优惠明细表》应填列为0。十、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的申请条件有哪些?
1、企业的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2、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3、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4、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一个纳税年度500万元以下免,超过的减半);
5、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年度起三免三减半);
6、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有目录)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按投资额的10%抵免当年和结转5年的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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