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个人独资企业缴纳房产税如何减免?
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产权所有人。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房产税采用比例税率,根据房产税的计税依据分为两种:依据房产计税余值计税的,税率为1.2%;依据房产租金收入计税的,税率12%.
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人,是使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包括: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在华机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军队及其他单位,个体工商户及个人也是纳税人。 土地使用税由拥有土地使用权的单位和个人缴纳。拥有土地使用权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者权属纠纷未解决时,由实际使用人纳税;土地使用权共有的,由共有各方分别缴纳。
二、江汉区房产税减免政策?
江汉区有房产税减免政策。因为江汉区实施了《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扩大房产税减免范围的通知》,对符合条件的房产进行了减免,减免幅度为免征或者减免50%的房产税。符合条件的房产包括:住宅房产、小型汽车库、标准厂房、独立机房和机房、储藏用房等。此外,房产税减免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刺激房地产市场,促进人们的购房热情,推动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同时,减免政策还可以降低居民的生活成本和负担,对推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三、房产税减免最新政策?
近期,国家针对个人住房房产税减免政策进行了调整,具体措施包括:对首套自住房的房产税实行减半征收;对年应税额不超过1200元的个人住房,免征房产税;对烈士、优抚对象、老英雄等特殊人群的住房,免征房产税。此外,对于普通住房的房产税税率也进行了下调。这些新政策的出台,将有效减轻广大居民的房产税负担,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发展。
四、俏租机是不是每个人都减免押金?
俏租机不是每个人都减免押金的,他会根据每个人的信念以及他的资产负债情况来平衡
五、房产税从租由谁缴纳?
按税法规定,房产税是应由出租方缴纳的,如果出租方不在当地应由承租方代为缴纳。
如果租赁合同中明确规定了一切税费由承租人承担,应该应交多少税费,都应该代为支付了。六、个人社保2020减免是自动减免吗?
个人社保的减免,如果是广东省的话,这个减免只针对企业,不针对个人
就是个人之前交多少还是多少,公司2-6月份减免了养老、工伤和失业,按照广州最低标准,大概只交200多,7月后又有新规,目前社保系统还在升级,所以还不是很清楚,只知道是减半征收,广州的话,最低标准个人和公司大概是要交400多,个人还是按照之前的,公司就减了部分。
七、房产税从租申报操作指南?
如果你是房屋的出租人,需要进行房产税的申报,可以按照以下步骤进行操作:
1. 进入国家税务总局官网,点击“网上办税服务”进入办税服务大厅。
2. 在办税服务大厅中,选择“个人所得税”项目,然后点击“个人所得税(房屋出租)”进入详细申报页面。
3. 在详细申报页面中,选择“申报房产租赁所得及已缴纳的房产税”选项,然后填写相应信息。其中,需要填写的信息包括:房产地址、出租时间、租金金额、已缴纳的房产税等。
4. 在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按钮,生成“房产租赁所得申报表”。然后,上传相关证明材料,如房屋租赁合同、银行流水等。
5. 经过网上审核后,会生成个人所得税申报表。
6. 最后,持个人证件、印章、申报表等材料到当地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房产税。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房产税申报和缴纳流程有所不同,具体操作方式以当地税务部门的规定为准。同时,在完成房产税申报和缴纳后,记得及时保存相关申报材料和交款凭证,以备后续查询和备查。
八、房产税——房产税从价与从租的筹划案例?
从价:对经营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从租: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税率为12%。
两者相比,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的税负低,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的税负高。
例:某企业将A厂房(原值500万元,成新率60%),以融资租赁方式租赁给一实业公司,租期为4年,月租金为12万元,承租方在租赁期满后即获该房产的所有权;将B厂房(原值800万元,成新率80%)作为投资,与一开发公司组成联营企业,合同规定,双方利润分红,共担风险。有关计算如下:
应纳税额的计算:
A厂房月应纳税额=12×12%=1.44(万元)
A厂房年应纳税额=1.44×12=17.28(万元)
B厂房年应纳税额=800×(1-30%)×1.2%=6.72(万元)
计征方法的税负比较:
A厂房按房产原值计算年税负率=17.28÷500×100=3.45%
B厂房按房产原值计算年税负率=6.72÷800×100=0.84%
九、上年度已交房产税减免如何做账?
除税收返还外,税收优惠还包括直接减征、免征、增加计税抵扣额、抵免部分税额等形式。这类税收优惠并未直接向企业无偿提供资产,不作为本准则规范的政府补助。
按其规定,如果所涉及税款已经缴纳,按税务局的通知要予以返还,或者即征即退的,应该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作为政府补助收入处理,即借记“其他应收款”、“银行存款”等,贷记“营业外收入”。
如果尚未缴纳(也不需缴纳)而直接予以减免部分房产税的,则不需要按政府补助准则规定处理。如果企业在年度结账前接到减免通知的,直接做红字凭证对应冲减“管理费用”和“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即可;如果已经做了年终结转,但尚未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应该按《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事项的规定进行处理,即借记“应交税费—应交房产税”,贷记“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并相应调整应交所得税额及利润分配各项目。如果是在所得税汇算清缴之后收到通知,参照《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需要明确的有关所得税问题的通知
十、从事农业种植是否减免土地税房产税?
从事农业种植的土地免征土地使用税,至于房产税,是对房产征的税,土地不是征税对象。而且房产税是划定范围征收,只是对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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