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对税务评价?
一般情况下,对税务局没有大的意见就写好的评价。
建议提不提无所谓,如果提的话,要中肯一点,因为建议最终要和税务局见面的,.二、海南税务对企业年薪有限制吗?
海南税务机关规定了企业年度薪金总额不得超过一定限额,即每年单位成员应缴纳社会保险金额的2倍以上。此外,还要按照规定,单位成员月度薪金总额不得超过一定限额,即每月应缴纳社会保险金额的8倍以上。
三、客户分类对企业有什么好处?
客户分类的目的不仅仅是实现企业内部对于客户的统一有效识别,也常常用于指导企业客户管理的战略性资源配置与战术性服务营销对策应用,支撑企业以客户为中心的个性化服务与专业化营销。 客户分类可以对客户的消费行为进行分析,也可以对顾客的消费心理进行分析。企业可以针对不同行为模式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产品内容,针对不同消费心理的客户提供不同的促销手段等。客户分类也是其他客户分析的基础,在分类后的数据中进行挖掘更有针对性,可以得到更有意义的结果。
四、企业对员工罚款需要开具税务发票吗?
企业没有对员工执行罚款的权力; 如对于员工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一般按照企业的既定流程对违规人员实施扣减奖金或其他的收取违规教育款项; 此为企业内部行为,非经营行为,一般不得开具发票(开具收据则可),应并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应成本费用,计缴企业所得税。
五、税务分类编码是什么?
商品和服务分类与编码是指在增值税发票升级版中,纳税人开具发票时票面上的商品应与税务总局核定的税收编码进行关联,按分类编码上注明的税率和征收率开具发票。
税收分类编码设置方法:
1:进入开票软件,点击“系统设置-商品编码”菜单项,即弹出“商品编码设置”窗口。
2:点击工具条中的“”按钮,打开商品编码添加窗口,录入商品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等,带*号项目为必填项,其中税收分类编码项需要点击“”按钮进行检索选择。
六、企业是怎样对销售产品进行分类?
这个分类可以从二方面来考虑:一、企业内部考虑1、产品的档次;如高中低档。
2、产品的渠道。
如建材行业的工程产品和民用产品,快销品类的,酒店专供等。
二、企业外部考虑(和细分市场差不多)。
1,地理变量细分是按消费者锁处的地理环境、自然环境来细分市场产品2,人口变量细分是按人口统计变量〔如年龄、性别、家庭模式、收入、职业、教育程度、宗教、种族、国籍等〕为基础细分市场的产品3,心里变量细分是根据买者锁处的社会阶层、生活方式、个性特点等心里因素细分市场的产品4,行为变量细分是根据买者对产品的了解程度、态度、使用情况及反应等作依据细分的产品这二者总体有混合。
七、企业税务登记流程?
纳税人应当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办理税务登记。
办理税务登记时,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户)、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
纳税人应到征收分局(报税大厅)“税务登记”窗口,领取《税务登记表》、《纳税户数据采集表》。
持填写完毕的《纳税户数据采集表》和相关资料原件、复印件,到所属税务分局进行税收管理员分配。
税务分局对《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经过审查,并且分局局长及税收管理员签字盖章齐全的,并完成《纳税户数据采集表》的录入。
纳税人跨县(市)设立的分支机构办理税务登记时,还须提供总机构的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副本复印件。
改组改制企业还须提供有关改组改制的批文原件及其复印件。
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证件资料。
八、北京垃圾分类对餐饮企业的要求是?
简化标准 分厨余、可回收等四类
为方便公众对垃圾分类的认知,避免产生概念混淆,修改后的《条例》进一步简化垃圾分类标准,将厨余垃圾、餐厨垃圾两类整合为厨余垃圾一类,明确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大基本品类。
《条例》在附则中详细解释了各类垃圾的区别。
比如,厨余垃圾,是指家庭中产生的菜帮菜叶、瓜果皮核、剩菜剩饭、废弃食物等易腐性垃圾;从事餐饮经营活动的企业和机关、部队、学校、企事业等单位集体食堂在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食物残渣、食品加工废料和废弃食用油脂;以及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肉、肉碎骨、水产品、畜禽内脏等。其中,废弃食用油脂是指不可再食用的动植物油脂和油水混合物。
其他垃圾是指除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之外的生活垃圾,以及难以辨识类别的生活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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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集
至少设置一处可回收垃圾收集容器
对于垃圾收集容器的设置,修改后的《条例》区分单位办公或者生产经营场所、住宅小区和自然村、其他公共场所三类区域,提出细化的设置要求。
对于一个住宅小区和自然村,要求成组设置厨余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并至少在一处垃圾交投点设置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收集容器。
办公等公共场所,《条例》要求根据需要设置收集容器。同时,明确市城市管理委就分类收集容器的颜色、图文标识、设置标准和地点等制定规范,并向社会公布。
此外,废旧家具家电等体积较大的废弃物品要单独堆放在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地点,建筑垃圾按照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指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单独堆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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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量
北京禁止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
据介绍,源头减量是全面推行垃圾分类制度的关键环节,此次修改进一步完善源头减量措施,增强制度刚性约束。修改后的《条例》规定,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行无纸化办公,提高再生纸的使用比例,不使用一次性杯具。
餐饮经营者、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和旅馆经营单位也不得向消费者主动提供一次性用品,并设置醒目提示标识。市城市管理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向社会公布一次性用品的详细目录。
《条例》要求,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使用电子运单和可降解、可重复利用的环保包装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其采取措施回收包装材料。同时,规定禁止在北京生产、销售超薄塑料袋;明确超市等商品零售场所不得使用超薄塑料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袋。
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使用超薄塑料袋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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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
设立分类指导员 指导监督垃圾分类
修改后的《条例》延续了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制度。针对无法确定分类管理责任人的情况,要求街道办事处或者乡镇政府组织确定,并向社会公布。同时,设立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指导、监督单位和个人进行生活垃圾分类。
《条例》规定,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发现投放人不按照分类标准投放的,有权要求投放人改正;投放人拒不改正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
同时,《条例》要求建立分段监督举报机制,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收集运输单位、处置单位各自对上一环节交付的生活垃圾是否符合分类标准进行监督;发现不符合标准的,有权要求改正;拒不改正的,应当向城管执法部门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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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
单位最多罚5万 个人屡教不改可罚
修改后的《条例》实施后,如果单位或者个人没有按照要求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都将面临处罚。
其中,单位未分类投放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责令立即改正,处1000元罚款;再次违反规定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个人未分类投放,由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进行劝阻;对拒不听从劝阻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应当向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报告,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部门给予书面警告,再次违反规定的,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不过,《条例》提出,如果应当受到处罚的个人自愿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等社区服务活动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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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费
混合垃圾多付费 分类垃圾少付费
修改后的《条例》要求,北京按照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的原则,逐步建立计量收费、分类计价、易于收缴的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加强收费管理,促进生活垃圾减量、分类和资源化利用。
《条例》认为,北京生活垃圾处理规划应当明确生活垃圾处理体系,确定生活垃圾集中收集、转运和处理设施以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设施的总体布局,统筹生活垃圾处理流向、流量。
同时要求,市城市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规划,建立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合理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网点,制定再生资源回收管理规范,规范再生资源回收市场秩序,支持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
九、企业的纳税分类?
企业分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一般要纳的税为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关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印花税,城建税,房产税,土地税基本就这么几样税吧
十、农业企业的分类?
农业企业是指通过种植、养殖、采集、渔猎等生产经营而取得产品的盈利性经济组织。有广义与狭义之分。前者包括从事农作物栽培业、林业、畜牧业、渔业和副业等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后者仅指种植业,或指从事作物栽培的企业。我国现阶段农业企业,主要是国营农场和集体所有制农业。国营农场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具有多种经济形式。在其内部,依据因地制宜、自愿互利的原则,实行国营、集体经营,或家庭、职工个人经营,或联合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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