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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与合伙制营业执照区别?

52 2024-02-14 23:40

一、公司制与合伙制营业执照区别?

公司制属集团制,合伙属合营股份制

二、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有什么区别?

公司与合伙企业的区别(1)成立基础不同。

公司成立的基础是公司章程,公司章程不仅对内具有拘束力,而且对外也有法律效力,有公示作用和依据作用;合伙企业成立的基础是合伙人之间签订的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之间的合意,法律对此的干预较少。

(2)法律地位不同。

公司是法人企业,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是自然人企业,没有法人资格,这是二者的主要区别。

(3)法律性质不同。

公司是资本的联合,各股东的平等是在股份基础上的平等,股东依其持股数分享权利;合伙企业强调人的联合,合伙人之间是平等的,一般都可以代表企业对外发生业务关系,而且在合伙协议没有特殊规定的情况下,合伙人对企业的管理和利润的分配有着平等的分享权。

(4)出资人承担的风险不同。

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而在合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企业债务时,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应当用自己的个人财产去清偿债务,即合伙人负无限连带责任。优缺点公司制企业的优点1.无限存续一个公司在最初的所有者和经营者退出后仍然可以继续存在。

2.有限债务责任公司债务是法人的债务,不是所有者的债务。

所有者的债务责任以其出资额为限。

3.所有权的流动性强4.资本市场的优越地位公司制企业的缺点1.双重课税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其利润需交纳企业所得税,企业利润分配给股东后,股东还需交纳个人所得税。

2.组建公司的成本高公司法对于建立公司的要求比建立独资或合伙企业高,并且需要提交各种报告。

3.存在代理问题经营者和所有者分开以后,经营者称为代理人,所有者称为委托人,代理人可能为了自身利益而伤害委托人利益。扩展资料:三者区别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公司制企业的区别个人独资企业是指依照《独资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

合伙企业是指依照《合伙企业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由各合伙人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营利性组织。

合伙企业,是指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照本法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

普通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组成,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本法对普通合伙人承担责任的形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有限合伙企业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制企业是指一般以营利为目的,从事商业经营活动或某些目的而成立的组织。

根据现行中国公司法(2005),其主要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两类公司均为法人(民法通则36条),投资者可受到有限责任保护。

公司一般指的是登记于法定登记机关的一类营利性法人团体。

三、“公司制”与“合伙制”企业的区别是什么?

区别太大了,三言两语道不明的。

就挑最明显的吧合伙企业分为普通合伙企业和有限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企业的投资者都是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的个人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企业投资者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组成,普通合伙人以其全部额个人财产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承担有限责任,具体的债务分担方法看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没规定的就按出资比例。

公司则是企业法人,分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其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制承担有限责任。

我认为说白了就是公司风险比合伙企业风险小多了,至少股东不会因为债务问题而搞得自己分文不剩。

四、公司治理公司制企业与合伙制企业的主要区别?

新合伙企业法和新公司法两者间的本质区别是: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而公司由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1、合伙企业是契约式企业,有限公司是股权式企业。

根据我国《合伙企业法》规定:合伙企业是由各合伙人依法订立合伙协议,共同出资,合伙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并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的企业。合伙协议是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依据,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期限,合伙人分配利润和分担亏损的办法,合伙企业的事务执行、解散和清算等问题都按照依法订立的合伙协议来操作。《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股东按照比例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并且按照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有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这是合伙企业和公司的最主要的区别。

这一区别有两重意义,第一说明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有限公司具有绝对独立的人格。第二说明合伙企业的财产只具有相对独立性,有限公司的财产具有绝对的独立性。

合伙企业是每一个独立的合伙人根据合伙协议组合成立的,具有人合的性质。合伙企业只具有相对独立的人格,它作为独立的主体进行经营活动,可以以自己的名义拥有财产、参与诉讼,享受其他各种权利,但在承担债务责任方面,合伙人与合伙企业则具有连带关系。合伙人对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每一个合伙人都可以代表其他合伙人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即使他们内部定有承担债务责任比例的协议,也不能对抗对外的无限连带责任。

3、合伙企业与有限公司在承担责任方面的区别,与它们在产权结构方面的区别有密切的联系。

合伙企业的产权结构是一元结构,而公司的产权结构是二元结构。合伙企业的财产不属于合伙组织独立所有,而是属于合伙人共有,因此合伙人与合伙企业是连带责任关系。

4、合伙企业与公司在设立方式、运营结构、投资的撤出和转让以及企业的延续和解散等方面也有明显的区别。

五、公司制和合伙制律所的区别?

1、承担责任不同,合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即合伙人共负盈亏,合伙人个人的财产也需要还企业的债务。公司承担的是有限责任,即以公司的财产承担公司的债务,不足部分股东个人财产不承担。

2、缴纳的税种不一致,合伙企业缴纳个人所得税,公司缴纳企业所得税。

3、地位不同,合伙企业没有法人资格,属于企业组织形式。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六、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是企业制度?

业主制合伙制和公司制不是企业的制度,只是企业的性质

七、公司制股份制责任制合伙制区别?

一、合伙制与公司制的区别

  1、设立的法律基础不同:合伙企业以全体合伙人意思表示一致的合伙协议为法律基础,对合伙协议的订立者有约束力;而公司是以公司章程为基础。

  2、法律地位不同: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合伙企业的财产一般为全体合伙人共有;而公司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有区别于股东财产的公司财产。

  3、运营方式不同:合伙企业合伙事务的执行一般可以按照合伙协议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而公司中有比较健全的管理机构,对外一般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进行处理。

 二、合伙制度与股份制的区别有哪些

  1、组织目标、本质不同;合伙制企业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投资者合伙而共同组建的企业。它是在业主制企业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它在两个或两个以上业主的个人财产的基础上经营,共同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股份制有限责任企业是一种入股集资、联合从事生产经营的企业组织形式。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一样都属于有限公司,股东只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2、承担责任不同;股份制企业一般指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合伙制企业中,每一个合伙人都对合伙企业的全部外债承担连带、无限责任。

  3、合伙制倾向雇工、独资,股份合作制需劳动合作、民主决策。一些股份制企业厂长认为,股东多有利于筹集资本,但事情不好商量,因此股东越少越好,最好独资;职工入股责任心强,但不好指挥。这就要研究如何使企业实现民主决策,专人负责,以利于企业发展的问题。

  4、分配方式不同,股份制主要按资本分配,而合作组织除按劳动分配外,主要按交易量分配。合伙制企业中,合伙人按契约进行分配,契约由合伙人在成立合伙组织前协商订立,可以平均分配利润,也可以不平均分配利润。

八、古代税收与现代税收的区别与联系?

一、古代税收与现在税收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种:

1、实物税和货币税的区别:古代的税收主要是实物税,比如粮食,棉花等,也有货币税,但占比较小,而现在基本全是货币税,这样征收起来比较方便。

2、直接税和间接税的区别:古代的税收大部分都是直接税,即丁税,口税,人头税,什一税等都是这样;而现代除了个人所得税等极少部分等是直接税,主体都是间接税,比如消费税,营业税,增值税等。

3、古代还有徭役,徭役虽然是让人服劳役,但因为这样使得劳动力减少了为自己劳动的时间,其实也是一种税。现代则没有劳役了,连兵役也不是强制的了。

4、古代没有累进税,人头税按人收税是最不公平的,多有钱都是按人交一样的钱,田亩税相对好些,田多了按比例多交税,但依然没有采取累进税,贫富交税比例是一样的。现代的累进税则相对比较公平。

二、古代税收与现在税收的联系则在于

1、现在的税收很多是脱胎于古代的税收,比如契税东晋时就已经有了。

2、另外征收的保证一样,税收的征收都是以国家机器作为保证,强制执行的。

3、税收的用途都差不多,公共建设,公务员的薪俸,战争时候的军费等各种政府支出。

九、个人独资企业 合伙制企业 公司制企业的含义和特点?

独资企业指以个人财产创办的企业,若破产将以个人所有财产来清偿债务.

合伙企业指两个或两个以上自然人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同承当责任.

根据<公司法>主要就划分为以下两类.

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是指符合法律规定的股东出资组建,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是:

(1)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无论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还是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都是以股东公司的投资额为限。

(2)股东的财产与公司的财产是分离的,股东将财产投资公司后,该财产即构成公司的财产,股东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同时,公司的财产与股东没有投资到公司的其他财产是没有关系的,即使公司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况,股东也只以其对公司的投资额承担责任,不再承担其他的责任。

(3)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都是以公司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也就是说,公司对外也是只承担有限的责任,“有限责任”的范围,就是公司的全部资产,除此之外,公司不再承担其他的财产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

(1)两种公司在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有限责任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宽松一点,股份有限公司的成立条件比较严格;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有最高和最低的要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只有最低要求,没有最高要求。

(2)两种公司的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有严格的要求,受到的限制较多,比较困难;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不象有限责任公司那样困难。

(3)两种公司的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股权证明是股票,即股东所持有的股份是以股票的形式来体现,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股票可以转让、流通。

(4)两种公司的股东会、董事会权限大小和两权分离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有上限,人数相对来计比较少,召开股东会等也比较方便,因此股东会的权限较大,董事经常是由股东自己兼任的,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较低;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没有上限,人数较多且分散,召开股东会比较困难,股东会的议事程序也比较复杂,所以股东会的权限有所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大,在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上,程度也比较高。

(5)两种公司的财务状况的公开程度不同。在有限责任公司中,由于公司的人数有限,财务会计报表可以不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也可以不公告,只要按照规定期限送交各股东就行了;在股份有限公司中,由于股东人数众多很难分类,所以会计报表必须要经过注册会计师的审计并出具报告,还要存档以便股东查阅,其中以募集设立方式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还必须要公告其财务会计报告。

十、资产评估机构为什么只能是合伙制或有限责任公司制?

我国财政部发布的《资产评估机构管理办法》第五条规定“资产评估机构主要形式为合伙制,具备条件的也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形式。

” 之所以这样规定,主要是从避免评估机构逃避业务风险的角度考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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