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给部队开发票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填?
军警类:行政类:31(包括街道居委、村委、社会团体等);11(包括部队、武警、边防等);国内个人消费者:51;运输类:21(包括船舶、航空公司等);外事类:41(包括外事机构、外籍居民等);无法归属的类别列其他:91。剩余没有规定的位数补“0”。给某部队开具的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000011000000000。
给军队部队开具增值税发票的纳税人识别号是:000011000000000如果没有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者无税务登记证,就根据增值税普通发票开具的规则来:前四位是“0”,第5、6位是特殊行业的两位特定编码。
纳税人识别号原则上是无含义代码。对于取得技术监督局9位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其纳税人识别号采用6位行政区划码加9位技术监督局组织机构代码。引用6位行政区划代码的目的是为了首次赋码的便捷、防止重码出现,保证纳税人在全国范围内被赋予唯一的纳税人识别号,本身不具有任何语义。任何新开发软件都不得单独引用纳税人识别号前六位的区划代码,总局统一开发的已有软件如果使用了纳税人识别号前六位的区划代码,总局将统一提出解决办法。
纳税人识别号是纳税人数据信息内外部交换共享的基础,应保持不变。对于已存在的纳税人识别号不必随国家行政区划代码的调整而调整。对于同一税务机关,如果本地区不同时期的行政区划代码不同,其所辖纳税人的纳税人识别号的前六位可以有不同的区划代码。对新开办企业可使用新的行政区划代码。
扩展资料:
纳税人识别号是税务登记证上的号码,通常简称为“税号”,每个企业的纳税人识别号都是唯一的。这个属于每个人自己且终身不变的数字代码很可能成为我们的第二张“身份证”。
2015年1月12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本周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未来每个公民可能都将拥有一个由税务部门编制的唯一且终身不变、用来确认其身份的数字代码标识。
已领取组织机构代码的纳税人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国家技术监督部门设定的组织机构代码。
纳税人识别号,一律由15位、18或者20位码(字符型)组成,其中: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机构纳税人,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编制的9位码(其中区分主码位与校验位之间的“-”符省略不打印)并在其前面加挂6位行政区划码共15位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纳税人代码为15位,其中:1—2位为省、市代码,3—6位为地区代码,7—8位为经济性质代码,9—10位行业代码,11—15位为各地自设的顺序码。
从事生产、经营的外籍、港、澳、台人员税务登记代码为:区域码+相应的有效证件(如护照,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等)号码。
个体工商户税务登记代码为其居民身份证号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国公民,以公安部编制的居民身份证18位码为其“纳税人识别号”;对外国人以其国别加护照号码作为其“纳税人识别号”。
注意事项:18位纳税人识别号编码规定:凡是与数字混淆的字母,一律不列入编码(编码中不使用这些字母),这些抛弃的字母是IOZSV,所以开票时应注意。
增值税普通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两联:发票联和记账联。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基本联次或者基本联次附加其他联次构成,基本联次为三联:
第一联:记账联,是销货方发票联,是销货方的记账凭证,即是销货方作为销售货物的原始凭证,在票面上的“税额”指的是“销项税额”,“金额”指的是销售货物的“不含税金额价格”发票三联是具有复写功能的,一次开具,三联的内容一致第一联是记账联(销货方用来记账);
第二联是抵扣联(购货方用来扣税);
第三联是发票联(购货方用来记账);
四联:
第一联 蓝色 存根联
第二联 棕色 发票联
第三联 绿色 抵扣联
第四联 黑色 记账联
各联的作用:
第一联:存根联,销货方留存备查。
第二联:发票联,购货单位作付款的记账凭证。
第三联:税款抵扣联,购货方作扣税凭证。
第四联:记账联,销货方作销售的记账凭证。
其中,发票联,作为购买方核算采购成本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记账凭证;抵扣联,作为购买方报送主管税务机关认证和留存备查的凭证;记账联,作为销售方核算销售收入和增值税销项税额的记账凭证。其他联次用途,由一般纳税人自行确定。
二、给学校开发票需要纳税人识别号吗?
根据税总公告2017第16号文件规定,购货方是企业的,必须填写纳税识别号,否则不能作为税收凭证。学校不属于企业范畴,因此对学校开具增值税发票是无需填写纳税识别号,只需要填写学校全称即可。请参考
三、企业给自己开发票怎么报销?
企业给自己开发票,也属于销售,借记管理费用、制造费用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比如供电公司,自己也用电,也相当于供电公司的一个用户。每月根据用电量开具发票,记入收入和成本。
借记管理费用科目,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
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科目。
四、公司可以给自己开发票吗?
一般情况下,公司不能给自己开具发票或者普通发票,因为发票必须是交易双方之一。如果由企业自身给自己开票,则发票不具有法律效力,因为发票应该是纳税人之间交易的凭证。所以,企业自己开具发票属于自开自用的行为,会被税务部门视为虚开发票,可能会面临罚款等行政处罚,并且涉及自开的发票无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
但在少数情况下,企业可以向自身开具发票或者普通发票,比如:
1. 缴纳一些内部费用:比如住宿费、以及录取的会议等费用时,由公司因为支出了先行垫资,可以向自己公司开具发票,但同时需要体现相关费用和事项,加以明确说明。
2. 在统一业务流程或者银行开立账户时需要用到发票的账单,可以由公司自己开票,但是这种情况较为特殊。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要开具的发票需要与实际经营相关,纳税人应该依照相关的税收法规进行操作,同时保管好相关的发票记录和凭证。如果企业存在开具虚假或者无法支持的发票被税务机关查实,按照相关税收法规制裁企业相应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小规模可以给一般纳税人开发票吗?
小规模纳税人可以给一般纳税人开票,可以自开普票,也可以网上办税厅开增票。
六、给居委会开发票需要纳税人识别号吗?
居委会属于群众自治组织性质,非经营企业,因此,在发生购买业务时是没有纳税人识别号概念的,只需对方填写单位全称。
七、自己可以给自己去税务局开发票吗?
开是能够开,但虚开使违法的。 在国税局办税大厅就可以代开发票,税率为4% 代开始准备如下资料:
1、付款方的付款证明
2、付款方的税务登记复印件(付款方为公司时)或付款方身份证复印件(付款方为个人时)
3、收款方的身份证复印件
4、买卖协议或合同
5、开票申请表(税务局提供)
八、给事业单位开发票,纳税人识别号里该填什么?
只要是增值税普通发票,且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的,均应按公告规定执行。发票上没有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次,不适用公告规定。
1、据税务总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近年来增值税普通发票的种类和使用量增加,10位发票代码难以满足纳税人需要。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增值税普通发票(卷票)的发票代码均为12位,税务总局决定,将增值税普通发票(折叠票)的发票代码也调整为12位。
2、开发票须填写买方税务信息 根据我国针对增值税发票的有关规定,从2017年7月1日开始,购买方为企业的,在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应向销售方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销售方为其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时,也应在“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栏填写购买方的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开票日期在7月1日之后的发票如果没有填写这些信息属于不符合规定的发票,不得再作为税收凭证计税、退税、抵免等。当然需要强调的是,这项规定只针对买方是企业的,对于以个人或者政府机构、事业单位中的非企业单位为抬头的发票就不需要填写这些信息了。
九、纳税人识别号怎么开发票?
提供给开票方,或者直接扫码输入识别号也可以开票。
十、给别人代开发票对自己有影响吗?
给别人代开发票属于违法行为,属于偷税漏税,需要负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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