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购买货物、劳务或服务,用于生产、经营、办公的,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该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就是进项税额。
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或服务,应当按照销售额(不含税)和适用税率计算销项税额。应交增值税额=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如果为负数,就是留抵税额,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所以,本期应交增值税额=本期销项税额-本期进项税额-上期留抵税额。
如果结果为负数,仍然是留抵税额,可以在下期继续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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