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所得税中对捐赠的扣除额是多少?
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参考资料如下: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规定,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捐赠的部分,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从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
2、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说的个人将其所得对教育事业和其他公益事业的捐赠,捐赠额未超过纳税义务人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30%的部分,可以从其应纳税所得额中扣除。扩展资料:1.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捐赠税前扣除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160号)第八条规定,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在接受捐赠时,应按照行政管理级次分别使用由财政部或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印制的公益性捐赠票据,并加盖本单位的印章。2.新设立的基金会在申请获得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后,原始基金的捐赠人可凭捐赠票据依法享受税前扣除。部分经过批准的基金会,如农村义务教育基金会、宋庆龄基金会、中国福利会、中国红十字会等,个人向其捐赠的所得,按照规定可以在计算个人应纳税所得额时全额扣除。
二、2021租房专项扣除额度?
➤个税专项附加扣除住房租金扣除标准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100元;
3.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含)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三、个人扣除额是什么?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费用扣除额是对个人收入征税时允许扣除的费用限额。当个人收入低于费用扣除额时,无须纳税;当个人收入高于费用扣除额时,则对减去费用扣除标准后的个人收入征税。根据《企业所得税实施细则》:第四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第四十四条 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第五十三条 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不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扣除。
四、扣除额什么意思?
意思就是说你超过扣除额标准了就要纳税,具体就是你的月收入超过3万的话就需要缴纳增值税了,小规模的应税行为扣除额就是每月3万。
增值税是以商品(含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产生的增值额作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种流转税。从计税原理上说,增值税是对商品生产、流通、劳务服务中多个环节的新增价值或商品的附加值征收的一种流转税。实行价外税,也就是由消费者负担,有增值才征税没增值不征税。
增值税是对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就其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个税种。增值税已经成为中国最主要的税种之一,增值税的收入占中国全部税收的60%以上,是最大的税种。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税收收入中75%为中央财政收入,25%为地方收入。进口环节的增值税由海关负责征收,税收收入全部为中央财政收入。
在实际当中,商品新增价值或附加值在生产和流通过程中是很难准确计算的。因此,中国也采用国际上的普遍采用的税款抵扣的办法。即根据销售商品或劳务的销售额,按规定的税率计算出销售税额,然后扣除取得该商品或劳务时所支付的增值税款,也就是进项税额,其差额就是增值部分应交的税额,这种计算方法体现了按增值因素计税的原则。
五、专项附加扣除额度怎么算?
专项附加扣除:子女教育按照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一是子女年满3周岁以上至小学前,二是子女正在接受小学、初中、高中阶段,三是子女正在接受高等教育满足以上条件才可扣除
六、差额开票扣除额是什么?
1、可扣减成本的计算。如果“有效凭证”中有适用税率分别有3%、6%、17%等不同税率的发票,在差额征税计算可扣除的成本时应以汇总成本金额/(1+6%)*0.06来扣除。
2、差额征税额=(不含税收入-可扣减成本)/(1+税率)*税率-可抵扣的进项税
上述公司中可抵扣的进项税是指取得的日常经营中的办公用品、电话费、固定资、无形资产、或房屋等增值税专用发票中的税额。
七、个人所得税专项扣除额度计算会自动检验是否符合资格吗?
你好,你填了系统就会自动算,税务是说自己要对真实性负责,要保存资料以后备查。就是税务局可能会抽查或者以后系统更发达能够自己判定是否真实,所以填的时候要谨慎,不能乱填哈。房屋贷款的扣除期间是设定好的,根据你填的信息系统会自动判定,到期停止。
八、差额征收的扣除额如何计算?
您好,差额征收的扣除额是指纳税人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费用、捐赠等支出的总和。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 费用扣除:包括职业费用、专业技术服务费、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租金、折旧、捐赠等支出。
2. 捐赠扣除:指纳税人在一定限额内对慈善、教育、科技、文化等公益事业捐赠的支出。
3. 其他扣除:包括子女教育、赡养老人、住房贷款利息等支出。
4. 扣除额限制:根据税法规定,不同类型的支出有不同的限额。例如,捐赠扣除额的限额为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30%,费用扣除额的限额为收入总额的15%。
总之,差额征收的扣除额是根据税法规定,按照一定的比例和限额计算得出的。
九、差额征税扣除额的具体规定?
目前按照国家有关营业税政策规定,差额征收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具体项目包括以下五类:有形动产融资租赁、交通运输业服务、试点物流承揽的仓储业务、勘察设计单位承担的勘察设计劳务和代理等。
(一)交通运输业服务1。基本规定⑴《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540号)第五条第(一)项规定,即:纳税人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以其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其支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的运输费用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⑵《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3]16号)第三条第(十六)项规定:经地方税务机关批准使用运输企业发票,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的单位将承担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运输企业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以其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支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⑶《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新版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有关使用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7]101号)第一条规定:“公路、内河联合货物运输业务,是指其一项货物运输业务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运输单位(或个人)共同完成的货物运输业务。
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收取的全部价款向付款人开具货运发票,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以向运输单位(或个人)收取的全部价款向该运输单位(或个人)开具货运发票,运输单位(或个人)应以合作运输单位(或个人)向其开具的货运发票作为差额缴纳营业税的扣除凭证。
”2。具体规定⑴《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客运飞机腹舱联运收入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5]202号)规定,即: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国航)与中国国际货运航空有限公司(简称货航)开展客运飞机腹舱联运业务时,国航以收到的腹舱收入为营业额;货航以其收到的货运收入扣除支付给国航的腹舱收入的余额为营业额,营业额扣除凭证为国航开具的“航空货运单”。
⑵《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试点物流企业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5]208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即:试点企业(此处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开展物流业务应按其收入性质分别核算。
提供运输劳务取得的运输收入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并开具货物运输业发票。 凡未按规定分别核算其营业税应税收入的,一律按“服务业”税目征收营业税。试点企业(此处指国家发改委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确认纳入试点名单的物流企业及所属企业)将承揽的运输业务分给其他单位并由其统一收取价款的,应以该企业取得的全部收入减去付给其他运输企业的运费后的余额为营业额计算征收营业税。
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33号)第四条第三款规定,即:提供船舶代理服务的单位和个人,受船舶所有人、船舶经营人或者船舶承租人委托向运输服务接受方或者运输服务接受方代理人收取的运输服务收入,应当按照水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航空运输企业包机业务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139号)规定,即:对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包机业务向包机公司收取的包机费,按“交通运输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包机业务,是指航空运输企业与包机公司签订协议,由航空运输企业负责运送旅客或货物,包机公司负责向旅客或货主收取运营收入,并向航空运输企业支付固定包机费用的业务
十、2021年教师养老保险扣除额度?
根据《关于做好2021年度省本级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0年末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等相关工作的通知》,教职工2021年度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从2021年1月份开始调整,其中个人缴费部分在1月份教职工工资中的扣款额度作相应调整。
对于缴费工资低于2020年度社会平均工资60%、或超过社平工资三倍的人员,将暂时执行政府公布的2020年托底限高政策,待政府公布2021年度托底限高线后按时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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