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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有什么区别?

194 2023-11-27 07:12

一、行政审批项目,和,行政审批事项,有什么区别?

行政许可项目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事项。如财政部门根据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务院有关决定,目前财政部门的行政许可事项,主要是对一些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确定其是否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

 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是指由行政机关及具有行政执法权的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实施的,除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等确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外的审批事项。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不属于行政许可法调整的行政审批。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主要包括行政机关内部审批(即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政府行使产权人对有关资产管理的审批、政府财政优惠待遇审批(主要是政府基金使用、税费减免、进入政府产业园区等事项)、授予荣誉称号审批和宗教民族政策性事项审批等。

二、什么是行政审批事项办理要件?

行政服务事项主要是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如就业登记、企业登记、婚姻登记、养老、医疗、保险等事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审批的一种,是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申请从事某项事务或者获取某种资格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的决定。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行政审批的一种,是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各级政府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进行的审核、批准、核准等。如投资审批、环境评价批准、企业改制方案批准等。

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都属于行政审批,都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行为。两者区别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有严格的规定,执行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非行政许可审批设定比较宽泛,对数量有限制。国务院正在陆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三、行政服务事项的概念?和行政许可事项以及行政非许可审批的区别联系?

行政服务事项主要是指行政机关提供公共服务的事项,如就业登记、企业登记、婚姻登记、养老、医疗、保险等事项。

行政许可是指行政审批的一种,是依照行政许可法的规定,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申请从事某项事务或者获取某种资格作出的允许或不允许的决定。

非行政许可审批是指行政审批的一种,是行政机关依照国家有关部门或者各级政府的规定,对行政相对人从事某种活动进行的审核、批准、核准等。如投资审批、环境评价批准、企业改制方案批准等。

行政许可审批与非行政许可审批都属于行政审批,都属于行政机关行使行政权力的一种具体行为。两者区别是:行政许可的设定有严格的规定,执行也必须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条件来执行;非行政许可审批设定比较宽泛,对数量有限制。国务院正在陆续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

四、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是什么呢?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是指各级政府部门开展行政审批时,要求申请人委托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机构开展的作为行政审批受理条件的有偿服务,包括各类技术审查、论证、评估、评价、检验、检测、鉴证、鉴定、证明、咨询、试验等。 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规范:

1、审批部门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以及申请人可按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一律不得设定中介服务并收费;

2、现有或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不得转为中介服务并收费;

3、严禁通过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取费用、扩大收费范围、减少服务内容等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相互串通、操纵中介服务市场价格。

五、什么事项不能进入行政审批流程?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包括党的机关、国家其他机关、人民团体等),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如卫生行政部门直接管理的医疗单位等)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其他如产权登记、身份登记、行政机关对自身内部事务的审批、行政机关以出资人的身份对国有资产处置事项的审批等不属于行政许可的事项,不适用《行政许可法》。

六、行政执法审批规定?

行政审批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

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

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

行政审批的种类通常包括审批、核准、批准、同意、注册、认可、登记、检验、年检等几十种。

【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十二条,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

(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

(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

七、河北省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在哪?

上面的回答不对,应该在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路501号,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审批大厅办理!

八、行政审批是什么?

行政审批是行政审核和行政批准的合称。行政审核又称行政认可,其实质是行政机关对行政相对人行为合法性、真实性进行审查、认可,实践中经常表现为盖公章;行政批准又称行政许可,其实质是行政主体同意特定相对人取得某种法律资格或实施某种行为,实践中表现为许可证的发放。行政审核与行政批准经常联系起来使用,只有符合有关条件才能获得许可证,而且还需定期检验,如果没有违反规定的情况出现,就由有关机关在许可证上盖章,表示对相对人状态合法性的认可。总之,行政审批是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由实际执法部门来审核是否符合条件的行为.。

审批特点

一是行政审批的主体是行政机关、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规章委托的组织,而不是其他自然人、法人和组织。

二是行政审批是为实现行政管理目的服务的。

三是行政审批主要是为了限制不利于公共利益的行为,防止公民和法人对权利和自由的滥用。

四是行政审批是一项权力,更是一种职责和义务。

五是行政审批属于事前管理。

六是审批权具有时效性。

七是行政审批具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

行政许可种类

通常包括审批、核准、批准、同意、注册、认可、登记、检验、年检等几十种。但从行政许可的性质、功能和适用条件的角度来说,大体可以划分为五类:普通许可、特许、认可、核准、登记。

九、行政审批法全文?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第三条

行政许可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有关行政机关对其他机关或者对其直接管理的事业单位的人事、财务、外事等事项的审批,不适用本法。

第四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第五条

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非歧视的原则。 有关行政许可的规定应当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实施行政许可的依据。行政许可的实施和结果,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外,应当公开。未经申请人同意,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参与专家评审等的人员不得披露申请人提交的商业秘密、未披露信息或者保密商务信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安全、重大社会公共利益的除外;行政机关依法公开申请人前述信息的,允许申请人在合理期限内提出异议。 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申请人有依法取得行政许可的平等权利,行政机关不得歧视任何人。

第六条

实施行政许可,应当遵循便民的原则,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

第七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第八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补偿。

第九条

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第十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

十、行政许可审批流程?

包括四个步骤

  (一)申请程序

  申请程序程序必须符合以下要件:

  1、申请行为必须向有行政许可权的行政机关提出。

  2、申请人有明确的意思表示行为。

  3、申请人必须提交所需的有关材料。

  (二)受理程序

  行政机关收到申请人提出的许可申请后,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形分别做出一下几种处理

  1、予以受理对于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内,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本行政机关的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受理行政许可申请。

  2、要求当场申请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的,应当允许申请人当场更正的错误,应当允许当场更正错误。

  3、限期补正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确定的时间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4、不予受理它主要有两种情况:一是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去的行政许可;二是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受理行政机关职权范围。

  (三)审查程序

  形式性审查,是指行政机关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法定形式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行政机关能够当场做出决定的,当场做出书面行政许可决定。

  (四)听证程序

  听证的具体程序步骤分为:

  1、申请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并在被告知有权要求听证之日起一定期限内提出听证申请;

  2、组织听证行政机关当收到申请人或利害关系人听证申请之日起在一定期限内组织听证;

  3、通知有关事项;

  4、决定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并在法定的许可决定期限内做出是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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