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只要承租人愿意继续承租享有优先权。房屋的优先承租权应为形成权。具体而言,在租赁期限届满后,出租人继续出租房屋,无论出租人以什么方式招租,只要承租人愿意以同等条件继续租赁,出租人都不能拒绝。
出租人应当以适当方式告知承租人招租事项,由承租人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是否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决定。
承租人向出租人作出以同等的条件继续租赁的意思表示后,出租人和承租人之间就成立了新的租赁合同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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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0 14: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