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可以对发明专利申请主动提出修改。
如果是在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审查意见通知书后对专利申请文件进行修改的,应当按照通知书的要求进行修改。值得注意的是,不管哪种修改,都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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