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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正在申请中但版权在我们这里。请问我能不能要求现在的店停止使用“松枝记”这个品牌并提出赔偿?

138 2024-01-06 04:11

商标作为企业品牌的标识,一定程度上为企业吸引了不少消费者,很多不法商家就通过注册和知名品牌极其相似的商标来混淆消费者的视线来牟利。其中也有少数的权利人因为被他人抢注商标而沦落为侵权者。

商标权的限制主要包括三方面:合理使用、权利用尽和先用权。

所谓合理使用就是在某些情况下,他人善意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的标记,若不引起混淆或误认就不构成商标侵权,商标权人不能以商标专用权排除他人的这种使用。尽管各国关于商标权限制的立法并不相同,但也大同小异。

所谓权利用尽是指商标所有人或许可使用人将该商标加以利用,使用于商品并将商品销售或已经在服务上使用,则注册商标所有人无权再禁止或阻碍他人使用原商品上附有的注册商标,它主要体现在销售活动中,权利人只可正常行使一次其权利。比如商标权人许可出售一批商品,国内的批发零售等转销就不受商标权人控制,但这只是基于商标权使用及商品经营的公序良俗原则,在商标立法上没有相应的保障,同时也没有权利用尽原则例外的规定,这就可能导致商标权的滥用或权利的损害。

所谓的先用权则是指他人获得商标注册之前已经开始使用的商标所有人,在他人获得商标注册后享有继续使用该商标的权利,商标权人不得禁止该先用人的使用,虽然该权利有其存在的合理性,但是在实践操作中仍坚持“谁先注册谁拥有”的商标注册原则,因此一旦商标被他人善意抢注,那么自己就不能使用了。

商标有些是文字有些则是图案,如果说拥有版权,他人注册的商标和自己设计的商标极其相似或者是一模一样,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能够证明对方侵犯了自己的版权就能起诉侵权者,我国法律规定侵犯著作权的赔偿金额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予以赔偿,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按侵权者的违法所得予以赔偿,权利人实际损失和侵权者的违法所得难以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具体情节判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赔偿金额应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权利人可以通过知识产权商业维权公司向法院起诉侵权者赔偿损失,权利人不用预付律师费等费用就能展开维权,权利人只需坐享法院赔偿金分成即可,如果官司不幸败诉,权利人也不用承担任何费用损失。维权公司拥有专业的律师能够解决专利、商标、注册权一类的纠纷,能较大程度上保护权利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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