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人不堪的是,大黄鸭一到香港,便遭到了内地的疯狂山寨。
特别是,各地山寨大黄鸭,并非是“传播快乐与爱”,也不是“象征和平与平等”,而是地产商借此进行商业炒作,并打着“空降”的旗号,误导市民这就是原版大黄鸭。更为可怕的是,对于自己山寨大黄鸭的侵权行为,居然有商家认为“大黄鸭本身不存在版权问题”。殊不知,大黄鸭著作权属于设计师本人,只有经过其本人或者授权的代理公司授权,商家才能享有复制权。如果人家上门维权,商家不仅名誉扫地,还将面临巨额经济赔偿。顶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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