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流通许可证,是对食品流通许可证的发放、发放条件、发放程序以及与食品卫生许可证的衔接等问题予以明确。对食品经营者必须坚持先证后照,未取得前置审批文件,不得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办理步骤:
第一步:咨询后领取并填写《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同时准备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相关文书材料,材料齐全后,可领取《受理通知书》后等待许可核准结果,需要现场核查的配合工商机关现场核查。
第三步:自受理之日起,二十日内凭通知或通知书领取《食品流通许可证》。
办理条件:
具有合理的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
具有食品安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
具有与生产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生产经营设备或者设施。
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所需材料:
食品流通许可申请书。
营业执照。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场所的使用证明(房产证、建筑许可证或租房协议等)。
负责人及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身份证。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备、工具清单。
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经营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的文件。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经营活动场所周围环境图、平面布局图(标注面积和食品分区)。
食品经营者承诺书。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证。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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