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时效抗辩是最常见的一种抗辩方式,诉讼时效的本质是敦促权利人积极行使权利,俗语法律不保护躺在权利上睡觉的人,只有积极行权才能确保正常的社会关系进展。
在法定的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之后,权利人行使请求权的,人民法院就不再予以保护。超过诉讼时效后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理后,如另一方当事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且查明无中止,中断,延长事由的,判决驳回其诉讼请求。如果另一方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则视为其自动放弃该权利,法院不得依照职权主动适用诉讼时效,应当受理支持其诉讼请求。
而行使诉讼时效抗辩,需要被告积极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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