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商标之前就注册了2个大类,北京有一个注册的代理机构,就这个新网域联,打电话跟我说有别的公司要注册45类,我说这是我们公司名,他们要我提交营业执照他们好驳回。后来我就把营业执照复印件给他们了,并且告诉他们9 36 42 45 48我们都已经递交材料了。那家公司就说那他们就无法驳回了,因为人家递交材料比我们早。但我想不通啊,如果另一家公司比我们优先递交了材料上去,除了商标局其他人也是无法驳回的啊。驳回的话 是只有商标局才有权利的 前提是
1. 现在注册的商标 和 已经注册的商标有相同或者近似
2. 现在注册的商标 在他之前 已经有人提交了申请 而且类别也一样。而且他为什么要驳回 其他公司的申请呢?其他公司明确找他合作应该很高兴呀,小红的房间现在还不是驰名商标,代理机构就算注册和我们相同的我们也是没有办法的呀。我告知这家公司说我资料已经通过其他代理提交了,转眼就说他们无法驳回因为第三方申请的日期更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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