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资格审查时报考人员须提交以下资料:
(1)《资格考试报名表》1份;
(2)《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3份;
(3)学历原件及复印件;
(4)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5)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6)一、二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一、二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仅限申请免部分科目考试者);
(7)参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上述资料经现场核对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留存。
考生和所在单位要对各种证件的真实性负责,各种证件复印件上应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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