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商注册中,有一些特定的字样是不允许使用的。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带有殖民文化色彩,有损民族尊严和伤害人民感情的字样,如“大东亚”、“大和”、“福尔摩萨”等。
含有封建文化糟粕的字样,如“鬼都”等。
有消极政治影响的字样,如“黑太阳”、“大地主”等,或以反动政治人物和公众熟知的反面人物的名字命名的。
格调低级、庸俗甚至含有色情内容或色彩的字样。
违背少数民族习俗或带有民族歧视内容的字样。
引起社会公众不良心理反应或误解的字样。
除国务院决定设立的企业外,企业名称不得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
不得在他人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或他人企业名称字号前加缀“新”、“优”、“大”等修饰语作同行业企业名称字号。
以上都是在工商注册中禁止使用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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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2024-02-06 14: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