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发明专利申请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形:
1.如果主题名称和限定内容均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布局或设计,则由于其仅仅涉及图形用户界面的布局或设计,属于人的设计思维,不受自然规律的约束,不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2.如果主题名称涉及一种图形用户界面,但其限定内容能够体现出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动态生成过程,或者能够体现出对用户界面内的控件、菜单、窗口以及显示等方面的交互控制或处理,则需要对其主题名称进行修改,使其与实际所要保护的内容相适应。这种情况下,不会因为其主题名称涉及一种图形用户界面而否定其可专利性。
3.如果主题名称以及限定内容均能体现出对图形用户界面的动态生成过程,或者能够体现出对用户界面内的控件、菜单、窗口以及显示等方面的交互控制或处理,并且这种处理过程是按照自然规律解决特定的问题,则其属于专利保护的客体。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