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国家知识产权已备案合格了。
专利费减备案是:国家知识产权局⾃2016年9⽉1⽇起正式实⾏⽹上备案审批,原来的纸质费减证明⼀律取消。若审核通过,则在⼀个⾃然年有效期内,该申请⼈提出专利费减请求的,即可按照《专利收费减缴办法》享受相应⽐例的专利费⽤的减缴,⽆需按照专利申请逐件再次提交专利费⽤减缴证明。
每年的最后⼀个季度(10⽉1⽇)起开放下⼀年度的备案,以便于申请⼈或专利权⼈提前备案,每次审核期限为⼀个⽉。
备案⼈在线填写并提交费减备案信息系统对所填信息进⾏审核,若符合费减条件,则告知请求⼈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将证明材料提交到指定的审核机构进⾏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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