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包括受理、初审、公布、实审以及授权五个阶段,所需时间较长,一般要2-3年。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在审批中不进行公布和实质审查,只有受理、初审和授权三个阶段,需要的时间比较短,一般要6-10个月。
但如果专利申请被驳回,从理论上来说还有一个申请复审的权利。一般来说,流程是这样的:
专利申请被驳回→提出专利申请复审(3个月内)→ 形式审查→专利复审前置审查→专利复审委员会审查→维持驳回决定或撤销驳回决定→驳回不服司法救济程序
因为根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专利申请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专利复审委员会请求复审。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驳回专利申请的决定包括两种情况: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初步审查后,认为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另一种是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实质审查后,认为发明专利申请不符合专利法的规定而予以驳回。
但是复审有一通回案、二通回案,意思就是经过多次的专利审查,仍然无法通过的情况,这时候就只能走法律程序了,如果通过专利诉讼的方式还是被拒绝了,建议专利申请人通过代理机构申请,走对流程正确的申请才更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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