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了,半小时前刚把一份侵害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的新收判决发到朋友圈。
这类案件与产品侵害商标权、著作权引发的纠纷很大程度上相似——诉讼请求过高、争议焦点及代理思路雷同。
诉讼请求过高意味着法院判决很少全额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因此,如果金额不大,大可通过法院自行调解。不一定要委托律师处理,毕竟这类案件很多金额都不大。
争议焦点及代理思路就不展开说了,太枯燥,无非是权利是否稳定、是否构成实质侵权、是否存在免责事由以及金额是否合理。
回到问题本身,该案代理费需要区分两种情形:
一种是原告在进行批量维权(批量未必都是坏人,毕竟知识产权不通过诉讼维权,很少有人在乎;当然,也有浑水摸鱼的人),因为有很多在先判例可以参考,能够节约律师对事实核查以及代理思路拣选的时间,结合问题中的诉讼请求金额,代理费一般不会超过10000元(注意,是上限,另外这里暂不考虑路途等因素);
另一种是原告在进行精准诉讼,这很多时候也意味着己方当事人(在原告看来)侵权程度很严重,原告投注的精力很多,会有一场硬仗。同时没有在先判例,也需要律师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下,代理费一般是要比第一种高的,但高多少要看具体案情及律师本人取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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