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职务发明的,申请人应为发明人;职务发明的,申请人应为单位。申请人两个以上需要有代表人办理相应事务。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第一章 4.1.3.1申请人是本国人 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单位;非职务发明,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 《专利审查指南》第一部分 第一章 4.1.5代表人 申请人有两人以上且未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的,除本指南另有规定或请求书中另有声明外,以第一署名申请人为代表人。
请求书中另有声明的,所声明的代表人应当是申请人之一。
除直接涉及共有权利的手续外,代表人可以代表全体申请人办理在专利局的其他手续。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