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发明专利,主动修改的时机有以下几个:
(1)提出实质审查请求时
(2)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发出的发明专利申请进入实质审查阶段通知书之日起的3个月内
2、对于实用新型专利,主动修改的时机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3、对于外观设计专利,主动修改的时机为:自申请日起2个月内。
主动修改时,对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的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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