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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方遗失我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处理?

144 2024-05-13 14:15

一、对方遗失我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如何处理?

对方遗失了你方开具的增值税普通发 票,可以拿你们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记账,不用税务局开具的遗失证明。

但是如果对方没有遗失,却借遗失之口让你方在弄一份,这是对方的事,你们不用当心这个,没有责任。增值税普通发 票是没有抵扣功能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是需要税务机关开出的专用格式证明。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处理办法?

增值税专用发票遗失要上报税务局,并登报作废。

三、增值税发票遗失可以要求商家补开吗?

发票丢失应根据具体情况处理,不能直接补开。增值税发票丢失要根据以下五种不同的情况有相应的处理方法。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2、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可作为增值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3、一般纳税人丢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4、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到主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5、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可以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

四、增值税发票遗失超过一年怎么办?

我的公司也是这个问题,对方公司说让我们重新开票,但是旧的发票过了认证期也不能退,还让我们重新开,我们就把那张发票做了坏账,还好对方公司认税,你们可以两家公司商量一下。

五、销售红酒给对方开普通发票还是增值税发票?

如果采购方为小规模纳税人,就只能给对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六、发票遗失报告范本?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发票遗失报告表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 编号:纳税人名称 电脑编码 联系电话 发票遗失情况发票代码发票名称面额本数份数起始号码终止号码备注 遗失原因遗失时间: 年 月 日遗失原因: 经办人员: 年 月 日刊登遗失声明报刊名称 刊登日期 版次 声 明本单位(人)所填报信息及提交的资料真实、准确,如有虚假内容,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业主)签名(公章): 年 月 日发票科处理意见 经办人: 科领导:年 月 日管理科处理意见 经办人: 科领导:年 月 日受理人: 受理日期: 年 月 日(版本号:200901)

七、发票遗失罚款多少?

打个比方说,如果是公司需要作为存根的发票来说,发票是300块钱或是3000块钱,你需要按照票面金额照价赔偿

八、开了增值税发票对方未付款能去税局告对方吗?

税务机关不是法院、公安,不负责处理经济纠纷案件。

1、可以起诉法院,追收所欠货款; 2、如果开具的是专票,可以作废(本期)或冲红(跨期),让购买方不能使用发票。

九、对方增值税发票已开,网上怎么查询?

现在,防伪税控开票系统都已升级为网络版,在联网的情况下,开具发票后相关数据即时上传,可以从网上查到相关信息,很多都带有二维码,扫描后,显示开票日期,开票金额税额等信息。

但如果网络断开,此时,在“离线开票”限额范围内,企业还还可以继续开票,但是,此时数据无法上传,在联网后开具第一张发票即时信息上传的同时,也会将离线开票的信息同步上传!

十、增值税普通发票遗失怎么办?会有多大影响?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水的处理方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的规定,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发票挂失手续须提供以下资料:

(一)《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一式一份,将《丢失被盗发票的书面报告》并入报告表中)。

(二)刊登“遗失声明”取得的发票原件和复印件(发票抬头载明企业名称,可以到税务机关报失后补办登报手续)。

(三)属被盗、被抢的,必须提供公安部门受理报案的有关材料。(四)纳税人遗失或被盗(抢)普通发票(包括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自行到辖区内的地级市报刊(例如:广州日报、羊城晚报、南方日报等)上刊登“遗失声明”。

另外,根据《关于企业遗失收款方开具的发票联如何处理等问题的通知》(穗国税发〔1995〕380号 )的规定,发票复印件经提供原件的单位注明“此件是我单位提供,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后,方可作为原始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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