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当月忘记认证增值税发票怎么办?
发票认证是有时效的,自开具之日起,360天内认证都是可以的。本月未认证,但是有销项税额,那么当月无可抵扣金额;下月认证进项税额后,方可抵扣,如下月无销项税额的,有形成留抵税额,以后月份抵减。
二、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需当月抵扣吗?
可以的。当月认证,当月抵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第三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以及海关缴款书,未在规定期限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申报抵扣或者申请稽核比对的,不得作为合法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得计算进项税额抵扣。扩展资料:根据《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第二十六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退还原件,购买方可要求销售方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一)无法认证。
本规定所称无法认证,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或者明文不能辨认,无法产生认证结果。
(二)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有误。
(三)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的代码或者号码不一致。
第二十七条经认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暂不得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税务机关扣留原件,查明原因,分别情况进行处理。
(一)重复认证。
本规定所称重复认证,是指已经认证相符的同一张专用发票再次认证。
(二)密文有误。
本规定所称密文有误,是指专用发票所列密文无法解译。
(三)认证不符。
本规定所称认证不符,是指纳税人识别号有误,或者专用发票所列密文解译后与明文不一致。
本项所称认证不符不含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第三项所列情形。
(四)列为失控专用发票。
本规定所称列为失控专用发票,是指认证时的专用发票已被登记为失控专用发票。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
三、当月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必须要当月认证抵扣吗?
1、进项发票必须在当月认证后,才可以进行抵扣,才可以与当月开出发票的销项税额进行抵扣。
2、发票进项认证在没有清卡前都可以认证,并非必须月底认证。
3、增值税发票认证系统升级一般是不可以在网上认证发票的。需等升级完毕才可以。
四、增值税发票当月未认证,如何入库存?
超过180天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那么就要将增值税款转出了,一般转到库存商品的原始成本里面。
购进商品,没有认证进项票时:
借:库存商品31080.56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5283.70贷:库存现金(银行存款)36364.26如果没有认证:
借:主营业务成本5283.7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283.70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5283.70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5283.70货物直接出库就可以了:
借:主营业务成本31080.56贷:库存商品31080.56以上步骤做完了,就将没有认证的进项税转入到成本了。同时货物也出库了。
五、当月认证的发票可以当月取消认证吗?
当月的发票,如果不认证,开错后可以直接选择作废,已经认证的发票不能作废,只能开具红字发票。
跨月的发票即使不认证,也不能直接作废了,只能选择冲红。可以直接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再开具正确蓝字增值税普通发票。
注意:纳税人需要开具红字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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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增值税进项发票一定要当月认证吗?
增值税进项发票不是一定要当月认证的,有期限,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
具体法规如下:
增值税发票认证的期限为从开票之日起180日内。
从2010年1月1日前认证抵扣期限是90天,从2010年1月1日开始,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抵扣期限延长为180。
即从开票之日起顺延180天,在180天内可以认证抵扣,超出期限可以认证,但不可以抵扣销项增值税。
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期延长至360日,360日以内可以认证抵扣。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认证必须当月抵扣,是什么意思?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十条规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2017年7月1日及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 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 票,应自开具之日起360日内认证或登录增值税发票选择确认平台进行确认,并在规定的纳税申报期内,向主管国税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这里的规定的纳税申报期,通常是指认证发 票次月15日前,申报上月增值税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相当于当月认证的发 票,当月应作进项税额抵扣账务处理,至于当月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不足抵扣部分,可作为留抵税额,留待下期抵扣,只要企业持续经营,即使下期仍然没有抵扣完,可无限期向后结转,直至企业注销。
八、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在开具当月认证吗?
不一定。购买方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是一定要在开票当月认证。开票日期2017年7月1日前的票,在开票日期后的180天内认证都可以。开票日期2017年7月1日后的票,在开票日期后的360天内认证都可以。
九、增值税专用发票可否当月入账次月认证?
可以。
当月入账 借:原材料/库存商品等科目 预付账款—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相关科目 认证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预付账款—尚未认证增值税进项税额十、当月开出销项发票当月就要认证进项发票吗?
不是必须认证。但是如果不认证,开出销项发票因为不能及时抵扣进项税额,就可能多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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