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纳税人如何抵扣增值税?
可以抵扣进项税额的如下:
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2、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3、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4、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5、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
6、接受境外单位或者个人提供的应税服务,从税务机关或者境内代理人取得的解缴税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通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进口增值税如何申报抵扣?
进口货物,海关会有核销单及报关单,海关报关时会交进口增值税和关税.进口增值税是可以100%抵扣的,三个月内有效,假如是委托报告公司报关的请尽快的拿到海关开具的税单,然后去税务局专管员备案等待专管员审核通过后才可以抵扣.购进进口材料通过代理进口单位,取得进口增值税缴款书,办理申报抵扣手续,一般分为自营进口和委托代理进口,根据不同情况审核一般纳税人报送的海关完税凭证原件及下列附报资料:(1)海关增值税完税凭证;(2)海关关税完税凭证;(3)海关报关单;(4)境外企业开具的货物发票;进口增值税票抵扣要求:1、进口增值税票要在360天以内申请抵扣.2、进口增值税票认证要通过软件完成,通常是用"通用税务采集软件",当地国税局网站会提供下载.3、安装软件时会要求你录入公司名称税号之类的,安装完毕后,在软件中录入进口增值税票的日期、票号、海关代码(票号前四位就是)、金额等,录入完毕后,点击数据申报,会生成三个数据库文件.
三、关于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抵扣具体算法?
首先要知道税负率是多少,然后才可以计算。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含税收入*适用税率/(1+适用税率)-含税收入(1+适用税率)*税负率 进项税额=不含税收入*适用税率-不含税收入*税负率 增值税税负指标主要用于税收征管参考,并无统一标准;对于企业来讲,依法据实计算税款即可。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应税劳务,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四、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都可以抵扣吗?
首先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是用于应税项目上的是可以抵的。用于非增值税项目、免税项目和集体福利与个人消费的不能抵扣。
五、一般纳税人怎样抵扣?
一般纳税人可以通过政府渠道进行主动纳税,抵扣的公式为:销项税额=含税收入/1.17*17%。 纳税可以在每月的十号以后拿着报税单去税务局交就可以了。 一般纳税人实行凭票抵扣,即可以用购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抵扣凭证抵扣销售货物的销项税款,按照进项与销项的差额征税。
六、个人进口增值税通过什么方法抵扣?
1、在海关缴纳关税、增值税,并取得缴款书;
2、根据货物明细和缴款书编制抵扣清单,然后录入税务局的采集软件里,从采集软件里导出清单存入U盘;
3、带好营业执照、增值税缴款书、申请、抵扣清单纸质版和U盘,去税务局的办税大厅提交抵扣申请;
4、从2017年7月1日开始,申请期限是360天,以前是180天。也就是说按缴款书上的时间,360天内要提交抵扣申请,逾期不能抵扣;
5、税务机会根据你提交的申请和清单进行审核、比对,数据都正确就会给你下达一个增值税的抵扣凭证。一般是这个月下达上个月的。
6、公司凭税务局下达的增值税抵扣凭证就可以抵扣增值税。
七、进口汽车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办公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货车、铲车、叉车、装载车等运输工具可以抵扣进项税。公司购进货车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商务车进项税不能抵扣。 抵扣进项税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八、进口货物增值税可以抵扣吗?
纳税人进口货物,凡已缴纳了进口环节增值税的,不论其是否已经支付货款,其取得的海关完税凭证均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
九、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一般纳税人可以抵扣么?
一:目前没有文件规定强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认证抵扣。二:如果不认证,不符合下述条件,无法继续认证,并且无法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期限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617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2010年1月1日以后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应在开具之日起180日内到税务机关办理认证,并在认证通过的次月申报期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三: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73号)四、红字发票开具 (一)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以下统称专用发票)后,发生销货退回、开票有误、应税服务中止以及发票抵扣联、发票联均无法认证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或者因销货部分退回及发生销售折让,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的,暂按以下方法处理: 1.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购买方可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统称《信息表》,详见附件1、附件2)。《信息表》所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应经税务机关认证(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除外)。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在填开《信息表》时不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应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未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可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待取得销售方开具的红字专用发票后,与《信息表》一并作为记账凭证;经认证结果为“无法认证”、“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以及所购货物或服务不属于增值税扣税项目范围的,购买方不列入进项税额,不作进项税额转出,填开《信息表》时应填写相对应的蓝字专用发票信息。 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2.主管税务机关通过网络接收纳税人上传的《信息表》,系统自动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并将信息同步至纳税人端系统中。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应与《信息表》一一对应。 4.纳税人也可凭《信息表》电子信息或纸质资料到税务机关对《信息表》内容进行系统校验。 5.已使用增值税税控系统的一般纳税人,在纳入升级版之前暂可继续使用《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申请单》。如果您符合条件是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然后换取增值税普通发票的。
十、一般纳税人核定征收飞机票如何抵扣增值税?
飞机票可按下列规定计算出进项税额进行抵扣,一般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时,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电子客票的,可按(票价十燃油附加费)除以(1十9%)X9%计算出飞机票的进项税额,就能进行本企业销项税的抵扣,同样的,在旅客取得铁路车票时也是这样计算出进项税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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