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进口汽车增值税能不能抵扣?
一般纳税人购买的办公用的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不得抵扣进项税,购买的用于生产经营的货车、铲车、叉车、装载车等运输工具可以抵扣进项税。公司购进货车的进项税可以抵扣,商务车进项税不能抵扣。 抵扣进项税额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购进原辅材料、销售产品发生的税额,在计算应缴税额时,在销项增值税中应减去的进项增值税额,简称进项税。进项税就是购进货物时所发生的税金,可以和销项税抵,如进项税多可做为留抵税,用于以后月份抵,若销项税多则应向税务部门交纳税款。
二、电费抵扣增值税?
办公用电属于间接费用,不能列入生产成品,所以办公用电电费进项税额不可以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购进固定资产;
(二)用于非应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挥着应税劳务;
(三)用于免税项目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
(六)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三、购买汽车的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吗?
购买汽车,取得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或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抵扣联,且该汽车是用于企业公务,并且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则可以抵扣。
四、汽车增值税2021年不能抵扣了吗?
能抵扣,只是数额和方式有改动。
规定是,2020年12月31日之后再买车(500万以下的)不能在企业所得税计算时一次扣除了,但可以分年度计提折旧抵扣当年度的企业所得税。
五、买小汽车的增值税发票能抵扣吗?
8月1日起,企业新购小汽车可以抵扣增值税。原规定小汽车缴纳的增值税只能并计固定资产,8月1日起,相应增值税直接计入进项税额。具体见文件:财税(2013)字37号;附件1第22条。
六、柴油增值税票能否抵扣?
是否可抵扣增值税,需符合三个条件:
一、受票方为一般纳税人
二、用于应税项目
三、有有效的抵扣凭证
增值税普通发票,没有抵扣联,不是有效的抵扣凭证,所以不能抵扣增值税。
但是,该票可入库做为成本费用,企业所得税按应税所得计算税款,成本费用增加,应税所得就减少,可理解为抵扣了企业所得税。
七、增值税开票点数抵扣?
抵扣三个点表示收票方收到这样的发票只能抵扣3%的增值税。如果你开100000元发票,再加3000元的税,发票总额就成了103000元。
如果你的含税额是100000元的话,销售额就是100000/1.03=97087.38纳税额为:97087.38元*0.03=2912.62元。1,所谓的“点”就是百分之几的意思,如3个点就是3%,17个点就是17%。
,2,普通发票是不能抵扣进项发票的,但是增值税发票可以抵扣。
3,小规模纳税人开3%的票,则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3%,应纳税额也就是要交给税局的税额;而应纳税所得额就是含税收入或者是含税额,两者意思是一样的。
八、如何抵扣增值税发票?
登录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我要办税-发票使用-电子税务局对接增值税发票综合服务平台相应功能-在增值税发货票勾选服务平台-抵扣勾选-发票抵扣勾选-发票勾选选中提交-抵扣勾选统计-统计查询-确认成功,就可以抵扣了。
九、增值税不能抵扣范围?
2009年要按新的《增值税暂行条例》执行 一般纳税人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 (一)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二)从海关取得的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上注明的增值税额。 (三)购进农产品,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外,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者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买价×扣除率 (四)购进或者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计算公式: 进项税额=运输费用金额×扣除率 不允许抵扣的项目包括: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与以前不同的包括: (1)固定资产可以抵扣进项税(缴纳消费税的小轿车、游艇等及不动产不能抵扣)。 (2)购进废旧物资做原材料的原材料普通发票不能抵扣(原按10%抵扣)。 另外,一般纳税人固定资产有汽车的,购买汽油、轮胎、汽车维修收取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煤、水、电收取的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十、增值税能抵扣多少?
增值税计算时,本期可以的抵扣的进项税,如果销项税>进项税时,进项税可以全部抵扣,收到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的税率是多少就可以抵扣多少点,可以抵扣的税额就是票面上的税额。如果进项税>销项税时,可以抵扣的进项税数额等于销项税额,不足抵扣的留抵下期抵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第四条 除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下统称应税销售行为),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扣当期进项税额后的余额。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国务院规定的其他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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