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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楼下能否开餐饮?

153 2023-12-25 10:02

一、居民楼下能否开餐饮?

南京居民楼下能否开餐饮,需要事先征得周围邻居等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同意,征得同意后才能进行后面的程序,否则不能。

同时要注意做好油烟和污水排放工作,否则会影响小区住户的生活环境。开餐饮还要注意做好污水、油烟的排放工作,还要处理好因开餐饮造成的噪音问题,要确保在不影响周围住户的情况下才能够在住宅楼下开餐饮。

1、选址要合理。选址不能位于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

2、要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油烟排放口的高度和位置不影响周围居民生活环境,产生特殊气味的餐饮场所还应安装异味处理设施。

餐饮项目业主如果能做到以上两点,一般不会面临处罚的,积极协商解决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一条__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二条__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三条__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一条 排放油烟的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安装油烟净化设施并保持正常使用,或者采取其他油烟净化措施,使油烟达标排放,并防止对附近居民的正常生活环境造成污染。禁止在居民住宅楼、未配套设立专用烟道的商住综合楼以及商住综合楼内与居住层相邻的商业楼层内新建、改建、扩建产生油烟、异味、废气的餐饮服务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当地人民政府禁止的区域内露天烧烤食品或者为露天烧烤食品提供场地。

二、会务费的餐饮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不能。

会议费一般应该分两张法票来开具,会议的餐费、茶歇应该独立开一张增值税普通法票。其余的场地费、住宿费等,则开具增值税专用法票。

因为餐费无论是计入业务招待费、职工福利费、差旅费还是会议费等,都不能作为进项税额抵扣。

三、ktv可以开餐饮费吗?

这要看ktv是否带有餐饮服务,因为有些地方的ktv,往往是带有火锅性质的,一边吃饭一边唱歌,如果属于这样的场所,那么可以开具正常的餐饮费,但是如果不具备餐饮条件的ktv,一般会开具接待费。如果要求来餐饮费,可能会拒绝,当然也会有无视法规乱开发票的场所,会开具餐饮费发票

四、餐饮服务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餐饮服务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

但由于财税[2016]36号规定餐饮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且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比普通发 票要求要严格很多,因此,大多数餐饮只开增值税普通发 票。

五、取得广告费增值税专用发票能否抵扣?

这要看具体项目,如果你印刷宣传册,购置小礼品等可以如果是广告宣传你不能取得增票,取得也是非法,购卖贵重私人用品(如高档手表等)不可以抵扣。

六、餐饮业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因营改增,餐饮服务属于个人消费,故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一)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二)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七、已经开具的普通发票能否换开专用发票?

1、普通发票的开具时间已跨月(售方已做账务处理,并已进行税务申报),客户要求开具为专用发票。该客户在销售方开具普票前已有一般纳税人资格,可以开具负数普通发票冲红原普票后,再重新开具专用发票。

2、对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处理,没有时间限制或其他条件限制。但必须退回原开具普通发票的发票联。

3、销售方凭税务机关出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可以换开为增值税普通发票。

八、餐饮红茶能否养花?

茶水是隔夜的、稍微有些发酵的剩茶水,这样的茶汤经过一夜的发酵,水质已经变得微酸,拿来浇偏酸性的花草非常好,比如杜鹃、茉莉、吊兰等。但对于月季、菊花、仙人掌类等喜欢碱性土壤的植物就不适宜了。

九、开临沂的《咨询费专用发票》需要什么?

可以。咨询服务属于营改增的现代服务业。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1、《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工作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号) 规定,自2017年3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简称“试点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销售货物或发生其他增值税应税行为,需要开具专用发票的,可以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主管国税机关不再为其代开。

十、培训费发票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可以认证抵扣的,但发票必须得是增值税专用发票才能认证抵扣的,取得的培训费专用发票进项税金不属于不可以抵扣的范围内容,因此可以进行正常抵扣。《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及相关的应税劳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

(四)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纳税人自用消费品;

(五)本条第(一)项至第(四)项规定的货物的运输费用和销售免税货物的运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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