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增值税专用 > 淘丁企服

专用发票怎么作废,是不是在红字管理作废?

67 2023-12-23 01:03

一、专用发票怎么作废,是不是在红字管理作废?

企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以后,如果在当月发现已经开具的发票存在错误,可以将错误自行发票作废。登录开票软件,在发票管理模块找到已开发票作废模块,点开后找到开具错误的发票,双击点开,在发票上面有“作废”字样,点击作废,确认后即可作废错误发票。而不是在红字发票管理里作废。

二、成品油红字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如果是当月开的票,直接在开票软件点选发票作废,跨月的票就只能红字冲销了

三、红字发票如何作废?

使用升级版税控器的纳税人如果申请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有误,应按以下情况分别处理:1.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未上传的,可直接在开票系统中作废,无需到大厅处理;

2.填错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已上传成功的,应凭纸质的《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加盖公章)、情况说明(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四、作废发票不要红字作废啥意思?

当月发票退回可以作废,跨月发票只能红冲,不能作废

五、红字信息表作废流程?

进入开票系统,点击红字信息表,状态查询,如果税局还没有审批通过,点击作废就是了。

六、红字信息表怎么作废?

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尚未使用的,可到国税局申请作废《信息表》。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征管规范》中关于凭证管理的规范要求,纳税人申请作废《信息表》,需要持税务登记证件、已开具《信息表》全部联次,并填写《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

七、已审核通过的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怎么作废?

纳税人《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填开错误且尚未使用的,可到国税局申请作废《信息表》。根据《全国税务机关征管规范》中关于凭证管理的规范要求,纳税人申请作废《信息表》,需要持税务登记证件、已开具《信息表》全部联次,并填写《作废红字发票信息表申请表》。

八、专用发票做红字重开可以先重开再做红字吗?

如果这张红字发票未抄税,则只需将此红字发票先进来行作废,然后直接再重新开具一张红字发票即可.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第二十条规定,"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自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知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一般纳税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发生开票有误情形但不符合作废条件,可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公告道2014年第73号文件的规定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红字发票信息表填错了怎么办?

答:分两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还没有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则可以在系统内作废,重新填开红字发票信息表上传.

第二种情况是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已经上传到税务局的话,带上纸质《红字发票信息表》(系统内打印的,加盖企业公章)、撤销红字发票信息表情况说明(加盖企业公章),经办人身份证件到办税服务厅办理撤销.

发票开错后作废冲红有讲究

发票未跨月且符合作废条件可即时作废

企业刚认定为一般纳税人,8月不小心开错了一张增值税专用发票,过了几天才发现,现在不知如何是好.

根据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月,发生了开票有误等情形,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的,可按作废处理;开具时发现有误的,可即时作废.作废专用发票须在防伪税控系统中将相应的数据电文按"作废"处理,在纸质专用发票(含未打印的专用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该工作人员特别提醒,作废发票必须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

不符合作废条件的"错票"该怎么处理?

若开错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直接开具负数增值税普通发票冲红处理即可.这类情况,开具红字发票不需要申请,但应注意:如果是开票有误的,应收回原发票全部联次;如发生销货退回需开红字发票的,必须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如发生销售折让的,必须在收回原发票并注明"作废"字样后,重新开具销售发票或取得对方有效证明后开具红字发票.

若是开错了增值税专用发票、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且不符合作废条件,也需要开具红字专用发票.纳税人无需到办税服务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操作即可完成.纳税人在系统中填开《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或《开具红字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上传经校验通过后,生成带有"红字发票信息表编号"的《信息表》,销售方凭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开具负数专用发票.

《信息表》是由购货方还是销货方来填开,也需要区分具体情形.专用发票已交付购买方的,由购买方填开并上传.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由销售方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填开并上传.

九、电子专用发票怎么作废?

步骤/方式1

打开电子发票应用系统

步骤/方式2

点击登录

步骤/方式3

进入页面,点击发票开具

步骤/方式4

点击发票作废

步骤/方式5

选择开票时间

步骤/方式6

选择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

步骤/方式7

依次填入要作废发票信息

步骤/方式8

填写完后点击作废就可以了

十、开红字发票必须要收回原发票并作废吗?开红字?

  1.如果受票方已将该发票做账务处理,从原始凭证的真实性来说,开票方是没有理由收回原发票的。因为此份发票才反映最初的经济实质,而后补的发票是不能人为地再补回原来的凭证之中。  【解答】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国税发[2006]156号)的规定:  第二十条同时具有下列情形的,为本规定所称作废条件:  (一)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二)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三)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因此,不同时符合上述文件规定不能作废增值税专用发票。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183个专题48100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