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程检测合同和谁签订?
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因此,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应当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合同需要由建设单位与检测机构签订,建设单位当然要作为委托人在检测合同上盖章。
二、工程施工合同印花税由谁缴纳?
1.不管是承揽合同还是发包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的。这是由印花税的性质决定的;
2.建筑工程印花税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税务查账之前贴花完税了就行。 举个例子说明: A公司与B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承接建筑工程,与业主C签订50万的建设合同,合同中注明A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为20万,B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为30万。A、B、C公司各自缴纳多少印花税? A与B作为整体承接方,与委托人出现在同一合同中的情况下。A与B整体按照50万元的合同金额计算纳税,A与B之间的分摊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摊造价金额或者其他补充协议分摊,C公司按照50万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缴纳。
三、建设工程检测合同怎么写?
建设工程检测合同甲方还是发包方,施工方在交验发包方工程之前,要进行由发包方(监理可代)和施工方共同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方由发包方指定(就是专挑施工毛病的)。 检测合同由发包方与检测单位签订,费用由发包方出。 还有一种情况,即发包方如果对施工方完全信任,可以委托施工方与检测单位签订检测合同,费用单列,只是走走验收程序而已(当然发包方也完全信任检测单位)。
四、工程合同可否按进度分期缴纳印花税?
坐标太原
《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第十五条规定,印花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书立应税凭证或者完成证券交易的当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4号)第一条(二)项规定,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根据上述规定,公司签订建筑工程合同且合同中已注明金额,应在合同书立时缴纳印花税,分期缴纳印花税不符合规定。
五、工程合同印花税什么时候停止缴纳?
印花税是一次性缴纳,不存在停止缴纳的问题。
购销合同印花税应于合同书立当日,由纳税人根据规定自行计算应纳税额,购买并一次贴足印花税票(以下简称贴花)缴纳。为简化贴花手续,同一种类应纳税凭证,需频繁贴花的,纳税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是否采用按期汇总缴纳印花税的方式。汇总缴纳的限期为1个月,采用按期汇总缴纳方式的纳税人应事先告知主管税务机关,缴纳方式一经选定,一年内不得改变。
六、检测单位和谁签合同,工程质量检测合同都包括哪些?
原建设部颁布实施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本办法规定的质量检测业务,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委托方与被委托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 人防工程也应当按照这一规定,有检测单位和建设单位签订检测合同。
七、建筑工程招标代理合同需要缴纳印花税吗?还是招标代理合同都要交印花税?
建设工程招标代理合同要交印花税。
建设工程项目招标代理,是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接受招标人的委托,从事工程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重要设备(进口机电设备除外)、材料采购招标的代理业务。
八、地质工程勘察合同是否需要缴纳印花税?
需要缴纳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立合同人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
九、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印花税如何缴纳?
1.不管是承揽合同还是发包合同,都要缴纳印花税的。这是由印花税的性质决定的;
2.建筑工程印花税为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没有期限的限制,只要是税务查账之前贴花完税了就行。 举个例子说明: A公司与B公司组成一个联合体承接建筑工程,与业主C签订50万的建设合同,合同中注明A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为20万,B负责建设工程造价为30万。A、B、C公司各自缴纳多少印花税? A与B作为整体承接方,与委托人出现在同一合同中的情况下。A与B整体按照50万元的合同金额计算纳税,A与B之间的分摊可以按照合同中的分摊造价金额或者其他补充协议分摊,C公司按照50万的合同金额计算印花税缴纳。
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的印花税税率是多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施行细则》第三条规定:“条例第二条所说的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是指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包括勘察、设计合同。”以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1号)附件《印花税税目税率表》规定:包括勘察、设计合同。立合同人按收取费用万分之五贴花。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印花税的征收范围包括勘察、设计合同,按收取费用的万分之五贴花,纳税义务人为立合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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