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股东增资如何做账?
公司办理增资,应该以公司的名义开立临时账户进行验资,所以要确认银行存款增加。
借:银行存款——临时户
贷:其他应付款
等办理完验资手续后,转为基本户,撤销临时户。
借:其他应付款
贷:实收资本
借:银行存款——基本户
贷:银行存款——临时户
二、增资股东与原始股东有什么不同?
原始股是公司上市之前发行的股票。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原始股是最初发行的股票,我国一般面值是1元。增资扩股的股价,一般都高于面值。
第一,资金受让方不一样。增资的受让方是公司,转让的受让方是原股东。
第二,增资就是增加注册资本,而转让不会增加注册资本。
第三,增资后,新股东和原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是否一样,需要做另外的约定。而转让的新股东与原股东一致,不但继承了原股东在公司的权利,也应当承担原股东相应的义务。
第四,增资需要开股东大会,需要规定比例以上的股东同意。转让则是半数的股东同意即可,只需书面通知,不用开股东会。
第五,增资一般体现出公司的实力,告诉别人公司在发展。而转让一般体现在团队建设上,告诉别人我们又来了一个牛人。
第六,增资进来的钱不用交企业所得税,股权转让原股东需要交税。
三、新股东入股增资原股东需要交税吗?
是的,新股东入股增资原股东需要交税。
1,因为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会发生变化,新股东入股后会成为公司的股东,增资金额超过原有注册资本时,原有股东和新股东都需要缴纳印花税和企业所得税。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规定,新股东入股增资后,其获得的股权所对应的资本金视为其个人所得,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而原有股东也根据自己持有的股权所产生的收益缴纳企业所得税。
因为税率、规则和具体情景多变,所以需要结合具体情况和征税时间来确定缴税额度。
四、公司外人增资股东认缴比例?
增资扩股是指企业向社会募集股份、发行股票、新股东投资入股或原股东增加投资扩大股权,从而增加企业的资本金。 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而言,增资扩股一般是指企业增加注册资本,增加的部分由新股东认购或新股东与老股东共同认购。公司增资必须经过股东大会(或股东会)特别决议(必须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增加的注册资本要经过会计师事务所的验资,同时变更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
公司增资的方法
1. 邀请出资,改变原有出资比例。如,某公司原有出资总额1000万元,股东甲出资500万元(占出资总额50),股东乙出资300万元(占出资总额 30),股东丙出资200万元(占出资总额20)。现公司增资500万元,由股东甲认缴100万元,股东乙认缴300万元,股东丙认缴100万元,这家改变了原有股东的出资比例。增资后,甲乙各占总额40,丙出资占总额20。
这种增资方式,可适用于股东内部,也可用于股东之外的第三方出资增资情形。
2. 按原有出资比例增加出资额,而不改变出资额比例。这种增资方式仅可适用于股东内部增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但是,资本公积金不得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五。
五、公司增资了,怎样交印花税?
按增资后的100万元*0.5‰计算。凡印花税纳税申报单位均应按季进行申报,于每季度终了后10日内向所在地地方税务局报送"印花税纳税申报表",网上申报和到办税大厅办理都行印花税以应纳税凭证所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和凭证的件数为计税依据,按照适用税率或者税额标准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应纳数额=应纳税凭证记载的金额(费用、收入额)×适用税率 应纳税额=应纳税凭证的件数×适用税额标准12营业账簿生产、经营用账册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贴花
六、公司增资扩股 小股东的权利?
依据公司法律规定,股东优先认缴权的意义,在不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地维护有限公司股东间的信任基础,保持公司内部原有的平衡与和谐,稳定已建立起来的法律关系,从而最终维护公司的利益。
资本多数决定原则是现代公司决策机制的基础,该原则在公司议事程序中的正当运用,能有力地保障公司经营决策的高效运行。但决策时不得滥用权利,为防止资本多数决策原则被滥用,必须对小股东合法权益进行保护。
七、增资扩股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不需要全体股东同意
企业增资扩股,需要招开股东大会,在股东会上由董事长提议,全体股东表决,同意的人数超过股东数的三分之二,即可通过该决议,形成股东会决议。所以是不需要全体股东都同意的。
企业增资扩股通过股东会决议后,还要修改公司章程,将股东会决议内容写入公司章程,才能正式开始增资扩股。
八、公司增资,需要全部股东同意吗?
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
如公司章程没有特殊约定,应当按照公司法规定:公司增资须经持有公司股权三分之二以上的股东同意,才可以形成有效股东会决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
增加资本的方式主要有增加票面价值、增加出资、发行新股或者债转股。
扩展资料
公司增资所需提交的材料
1、由公司加盖公章的申请报告;
2、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3、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4、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增资扩股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1)注册资本变更:提供有合法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
(2)股东变更:需重新提交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投资协议(股东协议书)、新股东的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5、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经审批的,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6、工商登记机关所发的全套登记表及其他材料;
7、提交公司《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和IC卡。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增资
九、扩股增资原股东股份怎么算?
1、先确定股权结构再确定增资金额的方式,假设增资后A占64%,B占16%,C占20%。
• 增资之后目标公司的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增资之后的原股东的股权比例)=1000万元÷(80%)=1250万元。
• C增资金额=公司净资产÷(增资之后的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公司净资产=1500万÷(80%)−1500万=375万元。
• C增资之后的金额部分补足注册资本,进入目标公司的“实收资本”账户,剩余的款项进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也就是375万元中的250万元进入实收资本账户,125万元进入资本公积账户。
2、先确定投资金额再确定股权比例的方式,假设C计划增资500万元。
• 新股东C的股权比例=投资金额÷(净资产+C投资的金额)=500万÷(1500+500万)=25%。
• 老股东A的股权比例=净资产×原占股权比例÷(净资产+C投资的金额)=(1500万×80%)÷(1500万+500万)=60%
• 老股东B的股权比例=净资产×原占股权比例÷(净资产+C投资的金额)=(1500万×20%)/(1500万+500万)=15%
• 增资之后的注册资本=原注册资本÷(1-新股东占股比例)=1000万÷(1−25%)=1333.33万元
• 投资金额一部分计入目标公司的“实收资本”账户,剩余投资款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
也就是C投资的500万元中的333.33万元计入“实收资本”账户(增加注册资本333.33万元),剩余的166.67万元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账户。
十、如何避免大股东增资稀释小股东股权比例?
1、第一道防线:重大事项表决权 公司法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这就意味着只要持有1/3以上表决权,就能从根本上阻止公司增资行为,从而从根本上避免可能发生的对小股东权益的任意践踏。当然,在公司成立时如约定重大事项表决须代表四分之三或五分之四表决权通过的话,则对持股比例低的小股东更加有利。 2、第二道防线:优先认购权(按比例优先认购和超比例优先认购) 公司法第三十五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从本条规定可以看出,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或小股东本身也同意增资时,依法按照原出资比例进行增资是股东的基本权利,按比例增资可以有效地避免小股东股权被稀释的情况发生,使增资后的公司股本结构与增资前保持一致。 3、第三道防线:评估以重新确定出资比例 当增资行为无法避免,而小股东又无力或无意继续出资时,最后一道防线即是在新的股本金进入之前必须对公司全部资产状况和所有者权益进行评估和审计以确定公司的净资产。因为,公司在增资时可能处于盈利状态,可能拥有大量的盈余公积金、资本公积金或未分配利润,因而,净资产可已能远远高于公司原始资本。相反,如公司处于亏损状态,没有任何经营积累,净资产可能早已低于其资本,甚至可能已经资不抵债。基于以上原因,合理的增资方式应是首先对公司的现有资产进行全面地评估,以确定股东权益的真实价值或者公司的净资产,并在此基础上,确定原股东的股权比例和新股东的出资金额与股权比例。盈利状态下高于资本的股东权益应由原股东享有,而不应自然地归属增资后的所有新老股东,同时,亏损状态下新股东相同比例股权的出资也不应该当然地按照原有股东的出资额确定。否则,就必然会导致新股东对原有股东权益的不当占有,或者老股东不合理地获得新股东出资利益。因此,评估以重新确定股权比例是小股东在前面两道防线均告失守的情况下的最后的抵抗阵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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