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涉税举报。座席人员应完整、准确地记录投诉、举报信息,当日制作涉税举报工单,转相应座席或职能部门的联络员按流程处理。承办单位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并及时反馈投诉举报人。
2、服务投诉。业务受理座席直接受理此类事项,不得转接,按照举报内容的性质,分级负责,具体办理参照涉税举报受理程序。
3、廉政举报。业务受理座席受理廉政举报事项时,告知举报受理电话,由举报人直接向纪检监察部门举报投诉,查处处理结果由纪检监察部门直接反馈举报人。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 相关评论
- 我要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