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执行新的标准:
下限:3368上调至3800元/月,
上限:19335上调至20586元/月。
2021年7月,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自愿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缴费工资基数分为十二档,依次为3800元、5000元、6000元、7000元、8000元、9000元、10000元、12000元、14000元、16000元、18000元及20586元。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可自主选择适当档次的缴费工资基数、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
二、2021-2022年度镇江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
2022年度镇江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缴费标准
1. 本市市区户籍或非本市户籍凭本市居住证参保的人员:
50周岁以下女性、60周岁以下男性,个人(含新生儿)缴费标准为370元,财政补助标准为 720元;
50周岁(含50周岁)以上女性、60周岁(含60周岁)以上男性,个人缴费减半,标准为185元,个人缴费的其余部分由政府补助;
70周岁以上居民,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全额补助,个人不需缴费。
2. 外地户籍无本市居住证的新参保人员,缴费标准为1090元。
3. 由市民政局、总工会等部门认定的社会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市区居民医疗保险个人所需缴纳的部分由市社会医疗救助资金缴纳,个人不需缴费。
参保对象
1. 未参加市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具有市区户籍的城乡居民(含婴幼儿);
2. 持有本市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
3. 持有本市居住证的港澳台居民;
4. 符合国家、省规定的其他人员。
2022年度镇江市区(丹徒区、京口区、润州区、镇江新区、镇江高新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已经开始,市区居民可以通过微信、支付宝、银行柜面(农商行、农业银行、江苏银行各网点)、社区(村)现场缴费为自己或他人缴费。
首次参保或2021年未缴费人员需到户籍地或居住地社区(村)先办理参保登记手续,再进行缴费。
三、2021-2022年度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
(一)镇江市 关于城乡居民养老参保、缴费暂停办理的通告
接上级通知,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征缴系统将于2021年12月25日凌晨关闭,于2022年元旦假期后恢复使用。在此期间暂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等相关业务。给您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镇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镇江市税务局
2021年12月21日
(二)镇江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
2020年1月1日将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标准调整为每年100元、300元、600元、1000元、2000元、3000元、4000元7个档次。
重度残疾人员、城乡低保家庭成员、特困人员、重点优抚对象以及其他建档立卡未标注脱贫的低收入人员,由市、区级财政为其代缴全部100元的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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