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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新课标2023最新版解读?

271 2024-02-11 10:51

一、语文新课标2023最新版解读?

语文新课标2023最新版是指在全国中小学语文课程标准的基础上,对语文教学的要求、内容、方法和评价进行了更新和完善。以下是语文新课标2023最新版的主要内容解读:

1.课程目标:强调语文学科的综合性、实用性和文化特征,要求学生具备丰富的语言应用能力和认识、理解和评价文化现象的能力。

2.课程结构:将语文知识分为语音、字形、词汇、句子、篇章五个方面,并在各方面重视对语言的运用能力培养。

3.课程内容:基于社会和学生成长的需要,增加了应对信息化时代的能力培养、生命教育、品格教育、实践活动等内容。

4.教学方法:鼓励教师以学生为中心,注重情境教学和体验教学,倡导探究式教学和研究性学习。

5.评价方法:主张以学生为主体,多角度、多元化评价学生的语文能力,注重过程性评价和能力性评价。

总的来说,新课标2023强调实践性、探究性和体验性,注重学生的自主学习,同时也倡导文化自信和民族自信,培养学生的人文素养。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2023解读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2023解读

近年来,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推动科技创新和企业研发,以促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其中,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税收优惠,以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最新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将于2023年开始实施,本文将对其进行详细解读。

一、什么是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是指允许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一定比例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也就是说,企业可以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将研发费用计入成本,从而减少纳税额,减轻企业的税收负担。

根据最新发布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自2023年1月1日起,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按照一定比例将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具体比例根据企业的研发强度确定,研发强度越高,加计扣除比例越高。

二、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的优势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政策的实施对企业具有以下几方面的优势:

  1. 降低成本,减轻负担: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使得企业可以在计算纳税所得额时减少研发费用,从而减少企业的纳税额,降低企业税负。
  2. 鼓励创新,提升竞争力:通过加大税收优惠力度,政府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进一步推动科技创新,提升企业竞争力。
  3. 促进产业升级,推动经济发展: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助于引导企业向技术密集型、创新型产业转型升级,推动经济结构的优化升级。

三、如何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企业想要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要符合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 符合研发费用范围:享受加计扣除政策的研发费用包括直接用于研发活动的人员工资、试验验证费用、材料费用、设备费用等。
  • 完善研发费用记录:企业需要建立健全的研发费用台账,详细记录研发费用发生的时间、金额、用途等信息。
  • 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企业在享受加计扣除政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研发费用凭证和证明材料。
  • 申报纳税时填报: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部分填写在相应的栏目中。

四、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影响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实施将对企业和整个经济产生积极的影响:

1. 促进企业加大研发投入:通过减少纳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科技创新能力,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2. 推动产业结构升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有利于引导企业向技术密集型产业转型,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升国民经济整体竞争力。

3. 增加就业机会:科技创新和研发活动的增加将进一步推动相关产业的发展,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促进就业稳定。

五、需要注意的问题

在享受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时,企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 合规性:企业需要确保研发费用的合规性,遵守相关法规和政策,避免出现不必要的风险。
  • 准确性:企业在申报研发费用时,需要提供真实准确的相关证明材料,确保申报数据的可靠性。
  • 完整性:企业的研发费用记录应当完整,详细记录各项研发费用的发生情况,便于核实和审查。

六、总结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新税收政策的实施将为企业提供有力的税收优惠,鼓励企业加大科技创新和研发投入,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企业在享受政策红利的同时,也需要重视合规性和数据真实性,确保申报过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相信随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的进一步实施,我国的科技创新和企业研发水平将迎来新的提升,为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的优化升级提供更加坚实的支撑。

三、民法典最新版物业服务合同解读?

《民法典》首次把“物业服务合同”列为有名合同,吸收了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的一些规定,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各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避免了以往关于物业服务合同的性质争议。本文对物业服务合同的条款作出解读,并附上新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司法解释。

第九百三十七条 物业服务合同是物业服务人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为业主提供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养护、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的管理维护等物业服务,业主支付物业费的合同。

  物业服务人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

解读:明确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概念和物业服务人的种类。概念明确了物业服务人和业主的权利义务,双方应当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物业服务人的种类包括物业服务企业和其他管理人,超出了《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关于物业管理仅涉及物业服务企业的范畴的规定,对物业服务区域业主表决自管、临时托管、委托政府代管等形式提供了法律依据。

第九百三十八条 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服务事项、服务质量、服务费用的标准和收取办法、维修资金的使用、服务用房的管理和使用、服务期限、服务交接等条款。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为物业服务合同的组成部分。

  物业服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解读:物业服务合同的内容,依据物业服务和物业管理的特点,明确了七大条款。实践当中,争议最大的是服务质量,合同签订时的条件与发生争议时的客观条件已经产生了很大变化,如果不注意约定,对物业服务企业会很不利。

第九百三十九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

解读:前期和后期合同,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容易产生争议的地方是对少数业主的保护,比如业委会签订的合同,对商业物业费和住宅物业费的调整幅度不一样,是否对少数商业业主构成歧视?现有案例以“对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为由驳回商业业主的撤销权诉讼,客观上不利于平等保护业主。

第九百四十条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与新物业服务人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解读:《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不是完全独立的合同,其合同期限受业委会依法订立的物业服务合同的影响,前期合同期限终止前,可以被新合同取代。这对开发商和前期物业服务企业签订长期合同提出了解决思路,有利于业主依法选聘认可的新物业服务人。

第九百四十一条 物业服务人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委托给专业性服务组织或者其他第三人的,应当就该部分专项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

  物业服务人不得将其应当提供的全部物业服务转委托给第三人,或者将全部物业服务支解后分别转委托给第三人。

解读:专项服务分包。物业服务合同和施工合同的区别是,物业服务人可以独立决定分包人,建设工程的总承包人除合同约定可以分包外,如果要分包,应当获得发包人的同意,这是两者的区别。共同点是物业服务人和总承包人都要就分包人的服务事项向业主负责。禁止全部转委托,或全部支解后分别委托。

第九百四十二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维护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基本秩序,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的人身、财产安全。

  对物业服务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消防等法律法规的行为,物业服务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措施制止、向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处理。

解读:物业服务合同与委托合同的一大区别在于,一般而言,物业服务人依自身的专业能力和工作的必要性、合理性,独立开展工作,而受托人一般依委托人的指示工作。只要是服务过程中必须开展的工作,物业服务人有权决定如何做,仅就工作质量向业主负责。同时,涉及秩序管理类的工作,物业服务人义务限于合理措施类和报告协助义务,一般对业主不具有强制性。

第九百四十三条 物业服务人应当定期将服务的事项、负责人员、质量要求、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履行情况,以及维修资金使用情况、业主共有部分的经营与收益情况等以合理方式向业主公开并向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报告。

解读:定期公开、报告义务。实践中,物业服务企业不足的地方在于履行义务达不到质量要求或承诺标准,维修资金使用情况和收益情况未公示,或未全部公示,在某些案件中对物业服务企业构成不利的影响。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

解读:物业服务人提供物业服务和业主支付物业费没有先后履行的区别,一般也无法区分。所以实践中,业主要求物业服务人改进后再支付物业费,一般不会获得法院支持。业主可以服务质量存在违约或不符合政策标准,主张减免部分费用。业主以开发商交付的房屋或公共区域存在质量问题未得到整改为由不支付物业费,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第九百四十五条 业主装饰装修房屋的,应当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人,遵守物业服务人提示的合理注意事项,并配合其进行必要的现场检查。

  业主转让、出租物业专有部分、设立居住权或者依法改变共有部分用途的,应当及时将相关情况告知物业服务人。

解读:现行有效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对装饰装修有详细的规定,之所以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立法管理,是因为装饰装修活动涉及公共环境、可能对共有部分造成损害,为防止这些情况发生,必须对装饰装修活动进行规制。

第九百四十六条 业主依照法定程序共同决定解聘物业服务人的,可以解除物业服务合同。决定解聘的,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物业服务人,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据前款规定解除合同造成物业服务人损失的,除不可归责于业主的事由外,业主应当赔偿损失。

解读:《民法典》只赋予了业主任意解除权,但未赋予物业服务人任意解除权。与此不同的是,委托合同的委托人和受托人都有任意解除权。提前60日通知,合同可以约定延长或缩短。业主解除合同,物业服务人的损失,不包括可得利益损失,也不包括员工解聘后的赔偿金或补偿金损失,举证责任在物业服务人一方。《民法典》作此规定,是倒逼物业服务人做好服务。

第九百四十七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业主依法共同决定续聘的,应当与原物业服务人在合同期限届满前续订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前,物业服务人不同意续聘的,应当在合同期限届满前九十日书面通知业主或者业主委员会,但是合同对通知期限另有约定的除外。

解读:原物业服务人的“续聘”请求权,行使的前提是原物业服务人未被解聘,如果业主表决通过了解聘,则业主无须就是否续聘再进行表决。值得注意的是,“续聘”议题的表决结果,同意票和不同意票均未达到法定比例的,属于未作出决定,而不是决定“不续聘”,实践中,一些业委会对投票结果的法律适用存在问题,物业服务人可以发函表明不认可业委会的解释,并要求业委会再召开业主大会进行表决,如果业委会仍不召开,物业服务人可以起诉请求法院判决业委会召开。

第九百四十八条 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为不定期。

  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但是应当提前六十日书面通知对方。

解读:合同终止后,是不定期合同,参照适用合同其它条款,当事人均享有任意解除权。

第九百四十九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的,原物业服务人应当在约定期限或者合理期限内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将物业服务用房、相关设施、物业服务所必需的相关资料等交还给业主委员会、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或者其指定的人,配合新物业服务人做好交接工作,并如实告知物业的使用和管理状况。

原物业服务人违反前款规定的,不得请求业主支付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的物业费;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解读:合同终止后原物业服务人的交接义务。与948条并不冲突。本条适用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新物业服务人之后,业委会要求原物业服务人交接的具体工作。所以,如果业委会选聘了新物业服务人,原物业服务人不得拒绝交接,不得拒绝退出物业服务区域,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可以通过协商、调解、诉讼等方式解决。造成业主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比如,业委会与新物业服务人在合同中约定了进驻期限,如果晚进驻一天,要赔偿新物业服务人包括人工费在内的损失,新物业服务人为履行合同而招聘人员的支出、专项分包开支等,是必须的开支,未进驻就会导致损失。

第九百五十条 物业服务合同终止后,在业主或者业主大会选聘的新物业服务人或者决定自行管理的业主接管之前,原物业服务人应当继续处理物业服务事项,并可以请求业主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解读:原物业服务人的善良管理义务(合同附随义务)。物业服务合同的特点在于,在合同终止后和新物业服务人管理前,会有一段过度期间,在该期间内,如果原物业服务人不管理,会导致管理真空,不利于保护业主利益,所以《民法典》要求原物业服务人必须站好最后一班岗,顺利交接给新物业服务人,因原物业服务人提供服务有法律依据,当然可以请求支付该期间的物业费。

四、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论文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论文

引言

农业是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制定对农业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本文将对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进行深入解读,分析其对农业经济的影响,并探讨如何进一步优化该政策,以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背景

随着我国农业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副产品的地位和作用日益凸显,税收政策对于农产品的生产、流通和消费环节起着重要的引导作用。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制定是为了解决农业发展中的一系列问题,包括资源配置不合理、农产品价格波动大等。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论文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目标是优化农业资源配置,提高农民收入水平,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该政策提供了税收减免、补贴、扶持等优惠政策,鼓励农业生产者加大投入,提高农产品质量和产量。同时,该政策促进农产品流通和消费,降低了农产品价格波动风险,稳定了市场供需关系。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影响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实施对农业经济产生了积极的影响。首先,通过减免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税收,激励了农业生产者增加投入,提高了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从而促进了农业的发展。其次,税收政策的补贴和扶持措施,增加了农产品流通环节的效益,降低了农产品价格波动的风险,保障了农民的利益。另外,该政策对农产品加工、流通和消费环节的税收优惠,促进了农产品市场的繁荣和畅通,提高了农产品的附加值。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论文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优化方向

为了进一步提高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效果,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优化:

  1. 加大农产品生产环节的税收减免力度,鼓励农业生产者投入更多资金和技术,提高农产品的质量和产量。
  2. 完善农产品流通环节的税收补贴和扶持政策,促进农产品的流通和市场化,降低价格波动风险。
  3. 加强农产品加工环节的税收优惠政策,促进农产品加工业的发展,提高农产品的附加值。
  4. 建立健全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监督和评估机制,确保政策的有效执行和持续改进。
  5. 加强与其他相关政策的衔接,协同推进农业产业化、农村经济发展等政策,形成有力的政策合力。

结论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是农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导工具。通过优化农副产品税收政策,我们可以更好地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提高农民收入水平,稳定农产品市场供需,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因此,加强对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解读和研究,不断完善政策体系,将为我国农业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五、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ppt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ppt

介绍

农副产品在国民经济中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为了促进农村经济的发展,各级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的税收政策。本篇文章将解读农副产品税收政策,并为您提供一份详细的PPT介绍。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主要包括税收减免、免税和优惠政策。这些政策旨在降低农副产品生产、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税负,鼓励农民增加农产品供应,推动农副产品市场的发展。

  • 税收减免:对农副产品生产、销售和运输环节给予税收减免。例如,对农副产品的销售额部分可以享受增值税减免政策,减少了企业的税负,提高了盈利能力。
  • 免税:某些农副产品可以享受免税政策,即生产、销售和运输过程中不需要缴纳税款。这对于那些特定的农副产品来说,提供了更好的竞争优势。
  • 优惠政策:政府通过实施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和个人投资农副产品产业。例如,给予农业企业用于购买农业设备和技术的税收抵免,降低他们的生产成本。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实施对于农村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首先,通过减免税收,降低了农产品生产的成本,激励了农民增加农产品供应。其次,减轻了农副产品流通和销售环节的税负,促进了农副产品市场的繁荣。这些政策的目标是解决农村地区面临的经济问题,促进农村居民的增收。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推行也带来了一些挑战。一方面,政府需要确保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和公平性,避免个别企业或个人通过滥用政策获取不当利益。另一方面,政府还需要加强对税收政策的宣传和推广,让更多的农民和企业了解并受益于这些政策。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解读PPT

为了更好地传达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内容,我们为您准备了一份详细的PPT。以下是PPT内容的简要介绍:

  • 第一部分: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背景和意义
  • 第二部分:农副产品税收减免政策解读
  • 第三部分:农副产品免税政策解读
  • 第四部分:农副产品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 第五部分: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挑战和建议
  • 第六部分: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案例分析

此PPT将为您提供对农副产品税收政策的全面理解,帮助您更好地把握农副产品市场的机遇和挑战。

结论

农副产品税收政策是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通过减免税收、免税和优惠政策,政府激励农民增加农产品供应,推动农副产品市场的繁荣。然而,政府还需要解决税收政策的合理性、公平性和宣传推广等问题。

通过本文的解读,相信您对农副产品税收政策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希望本篇文章对您有所帮助,并为您的农副产品业务提供一些有价值的参考。

六、图书行业税收政策?

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免征图书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

七、建筑垃圾税收政策?

您好,建筑垃圾税收政策是指政府对建筑垃圾产生的税收进行管理和调节的政策。其目的是通过税收的调节和激励,促进建筑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和环保处理。具体包括:

1.对建筑垃圾产生的税收进行合理征收,根据建筑垃圾的种类、来源、数量等因素进行差别化征收,以增加建筑垃圾处理成本,促进减量化减排。

2.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环保处理给予税收优惠,以鼓励企业和个人采取环保技术和设备,推广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和环保处理,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3.建立建筑垃圾处理基金,通过征收建筑垃圾税收的方式,将所得资金用于建筑垃圾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营,促进建筑垃圾的规范化、集约化处理。

4.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和监督,对违规排放和处理建筑垃圾的企业和个人进行处罚,以促进建筑垃圾处理的合规化和规范化。

八、海南买房税收政策?

一、纳税人按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的,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期缴纳,上半年的纳税申报期限为4月1日至30日,下半年的纳税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31日;按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房产税的,纳税申报期限为取得租金收入的次月1日至15日。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申报期限:按年计算,分上、下半年两次缴纳,上半年的纳税申报期限为4月1日至30日,下半年的纳税申报期限为10月1日至31日。

三、本公告下发前,纳税人已申报缴纳所属期为度的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可计算扣减。

四、申报期后,纳税人因发生房产或土地转让行为而多缴的房产税或城镇土地使用税,可在下一个申报期计算抵扣或申请退税。申报期后新增的房产和土地,在下一个申报期内一并申报缴纳。

九、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

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

介绍

煤矿行业是我国的重要能源产业,同时也是安全风险较高的行业之一。为了确保煤矿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保护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一系列的煤矿防爆细则。这些细则详细规定了煤矿的安全标准,操作规程以及防爆设备的要求等内容。

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

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是煤矿行业安全管理的重要参考文件,其中包含了对煤矿防爆措施的要求、执行程序以及技术指标等内容。全文解读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对于煤矿企业的安全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首先,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可以帮助煤矿企业了解最新版的安全要求。煤矿行业的安全标准与技术要求是不断更新的,随着科技的进步和对煤矿安全的不断提升,防爆细则的最新版会有一些变动和新增内容。全文解读可以使企业及时了解最新版,确保企业在生产中按照最新标准执行。

其次,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可以帮助煤矿企业正确理解安全操作规程。煤矿行业的安全操作规程对于预防事故的发生非常重要,而这些规程往往需要在具体操作中细化和执行。全文解读可以帮助企业理解规程的具体要求,明确操作流程,提高事故预防意识。

此外,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还可以帮助煤矿企业了解防爆设备的要求和选型标准。防爆设备在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中起着关键作用,而不同类型的设备有不同的技术要求和选用标准。全文解读可以帮助企业了解不同设备的要求,选择合适的设备,确保设备在使用中的安全性和有效性。

总结

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对于煤矿企业来说具有重要的意义。通过全文解读,企业可以了解最新版的安全要求,正确理解操作规程以及选择合适的防爆设备。这将有助于提高煤矿行业的安全生产水平,保护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煤矿防爆细则最新版全文解读是每个煤矿企业都应该重视的工作,企业应该定期进行细则解读,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和技术改进。只有不断提升煤矿安全管理的水平,才能有效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行业的持续稳定发展。

--- 媒体图片来源:Unsplash

十、普通合伙企业税收政策?

有限公司: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 股东20%的个人所得税

合伙企业:最大税收优势在于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只要股东按生产经营所得5%—35%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缴纳个人所得税。但是有二点不好的地方在于:

一、即使合伙企业将利润留在账面不进行分配,个人股东也要交纳账面盈利的个税。

二、当个人所得超过10万元后,累进税率便达到35%。

合伙人是公司:

(1)取得非股息红利所得

有限公司:交纳25%的企业所得税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被投资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合伙企业:0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合伙企业的盈利交纳25%企业所得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2)取得股息红利所得

有限公司:免税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被投资的公司的投资收益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合伙企业:0 公司型股东取得的合伙企业的盈利交纳25%企业所得税(不免税) 自然人股东20%的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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