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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屋出资交什么税?

238 2023-12-26 03:12

一、以房屋出资交什么税?

目前依据《营业税税目注释(试行稿)》(国税发[1993]149号)第八条规定: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利润分配、共同承担资风险的行为,不征营业税。

以不动产投资入股,参与接受投资方固定的利润分配,不共同承担风险的行为,应按“服务业—租赁业”税目计征营业税。

二、房屋拆迁区位价与土地基准价有何差异?

区位补偿价就是拆迁地段每平米的拆迁补偿价格。 不同区位的土地,由于地理位置的不同,土地的质量存在重大差别,其级差收益是不同的,因此拆迁的区位补偿价也不同。

重置价是拆迁安置时重新购买安置房的价格(每平米)。

重置价可以按照合同价计算,也可以按照市场价计算,具体要看签订拆迁合同时双方的约定。

三、个人以土地取得时的价值出资公司,增值税如何缴纳?

1.增值税:营改增后,企业用自有的土地、不动产投资入股到其他企业,并同时取得其他经济利益,属于有偿转让土地、不动产,应正常缴纳增值税。

2.土地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5号)规定,单位、个人在改制重组时以国有土地、房屋进行投资,对其将国有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变更到被投资的企业,暂不征土地增值税。

但是该改制重组有关土地增值税政策不适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 尽管类似交易行为应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不过,在时间跨度较短的情况下,土地价值没有变化,转让价值与账面价值一致,没有增值额,自然不存在缴纳土地增值税的问题。

3.契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企业事业单位改制重组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37号)第六条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起至2017年12月31日,同一投资主体内部所属企业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包括母公司与其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之间,同一自然人与其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一人有限公司之间土地、房屋权属的划转,免征契税。

4.印花税:天山房地产公司、A子公司应当以双方约定的转让价款为计税依据,按照0.5‰的税率计算缴纳印花税。

A子公司应当按其资本金账簿新增资本金按规定贴花。

5.企业所得税:投资转让没有增值,也无须缴纳企业所得税。如果增值转让,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的规定,资产收购重组交易应按以下规定处理:

①被收购方应确认资产转让所得或损失。

②收购方取得资产的计税基础应以公允价值为基础确定。

③被收购企业的相关所得税事项原则上保持不变。

四、判决房屋以物抵债,过户也要交土地出让金吗?

缴纳土地出让金是《土地法》规定的,法院判决书自然要依法办事,不可临驾法律规定,当然要缴纳土地出让金。

你可以要求法院将房屋拍卖之后以货币偿债。

五、什么情况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才能按周边市场价赔偿?

只有在以下情况下,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才能按周边市场价赔偿:1.政府征收土地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2.土地使用权到期,需要回收土地时,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拆迁。这是因为政府在征收土地时,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对被征收者进行合理补偿,其中包括对集体土地上的房屋进行赔偿。而按周边市场价赔偿是一种公平合理的补偿方式,可以最大程度地保护被征收者的利益。另外,需要注意的是,按周边市场价赔偿并不意味着将所有房屋都按同样的价值计算,而是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进行评估。

六、请教:在房产开发成本的测算中,地勘费用一般以什么标准计算,建筑面积?土地面积?还是房屋栋数?谢谢?

通常按单位建筑面积列入成本 实际勘察费用约2~3元/平米,列入开发成本时按需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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