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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委托加工可否个人委托企业?

284 2024-02-23 20:45

一、生产委托加工可否个人委托企业?

1、你委托加工的单位的生产许可证必须和你委托加工的产品一致,或者说包含你所委托生产的产品。

2、你需要注册一个公司,而且必须要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3、双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 4、在双方企业所在地技术监督局进行备案。

二、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消费税计入?

委托加工后直接销售的消费费税按百分之六计入

三、委托加工算不算生产企业?

  委托加工商品属于资产。委托加工商品是指商业企业将库存商品作为原材料,委托本企业以外的生产部门加工改制为另一种商品的生产活动。资产是指由过去的交易或事项形成并由企业拥有或者控制的资源,该资源预期会给企业带来经济利益。原材料和库存商品属于企业的资产。委托加工商品属于资产。委托加工商品一般在“库存商品”帐户下设“委托加工商品”专户核算。

四、纺织企业委托加工账务处理?

委托加工产品的帐务处理: 

1、发出材料委托他人加工借:委托加工材料 贷:原材料—棉布  

2、支付加工费借:委托加工材料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等 

3、委托加工材料收回入库时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材料 

4、委托加工产品回厂加工借:生产成本贷:原材料应付职工薪酬—工资等制造费用—折旧等5、产品完工入库借:库存商品—***贷:生产成本6、委托加工产品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7、结转销售成本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库存商品8、结转利润借:本年利润贷:主营业务成本借:主营业务收入贷:本年利润

五、对于消费税委托加工怎样确定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人是委托加工企业,受托加工企业(除个体工商户以外)是消费税代收代缴人 委托加工企业需要为加工货物缴纳增值税,代扣代缴受托加工企业的消费税 受托加工企业取得委托加工收回的货物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需要缴纳消费税!希望能帮到你!

六、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怎样计算缴纳消费税?

  1、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9号)的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是指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时,应按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售价计算纳税;没有同类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其组价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①材料成本+②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七、企业有生产许证能委托别企业加工吗?

不可以。

根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生产许可证是按照一个企业一个产品的方式申请的,原则上其他独立企业不能使用本企业的生产许可证。企业未经批准,以直接授权方式,转让生产许可证是违法的。相对简单,签订使用协议并报备可。按照你说的情况看,你可以采取关联企业或委托生产方式达到生产许可证及商标授权使用的目的。即,受委托方企业为你单位的子公司、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等,或者你公司授权被委托方代为加工产品。

八、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在什么环节缴纳消费税?

1、委托加工物资用于销售的,消费税计入成本:

收回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才不计入成本

因为委托他人加工,是由受托方缴纳消费税的,委托方是代收代缴。又由于消费税只征收一道环节,不重复征收,所以如果直接销售,在加工时就缴纳,销售时不再缴纳。

如果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那么再销售时这个消费品是要单独缴纳消费税的,等于一个东西交2次税了,所以在加工环节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

成本应为委托加工原料+加工费等

销售收入出现增值要交增值税

具体来说,应该是这样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收回后用于直接销售的不需再交消费税,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并销售的,需缴纳消费税,但可扣除委托加工已纳消费税。

2、委托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消费税不计入收回委托加工物资成本:

因为消费税是价内税,如果把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含税价(含消费税)作为材料继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待完工产品作为最终的消费品销售时候,还会征收一遍消费税。这就形成了委托加工物资这部分重复征税。

九、生产销售企业委托加工材料怎么交税?

生产销售企业委托加工材料,属于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代收代缴消费税,其他环节就不用交税的。

十、什么是受委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二条 条例第六条第一款所称价外费用,包括价外向购买方收取的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返还利润、奖励费、违约金、滞纳金、延期付款利息、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包装物租金、储备费、优质费、运输装卸费以及其他各种性质的价外收费。但下列项目不包括在内:(一)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二)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1.承运部门的运输费用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2.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应该没那么复杂,按字面意思理解:A受B委托加工产品应征消费税,此产品的消费税在A手里已经缴了消费税,交付货物给B时。应当转交此笔消费税的税票,此笔货物无需征收二次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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