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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235 2024-01-27 02:19

一、受托加工产品会计处理?

(一)委托方在委托加工过程中的会计分录:

(1)委托方与受托方签订委托加工合同后,按合同向受托方发出委托加工物资: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对于发生的运杂费,做如下分录: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2)受托方加工完成时,委托方向受托方支付加工费、消费税等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 ——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3)运回加工物资过程中支付的运杂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4)委托加工物资运抵仓库,办理入库:

借: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二)受托方的会计核算流程:

(1)收到受托加工的物资材料时,不需做账,不需在账簿中确认,只需要在备查簿中备查登记。

(2)在加工过程中: 对于发生的相关费用及人工成本,做如下分录: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应付职工薪酬等 (3)加工完成后,交付给委托方时,做如下分录:

①确认加工劳务收入 借:银行存款或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 ――应交消费税 ②结转加工过程中发生的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③将原来备查登记的受托加工物资注销。

(4)按规定缴纳消费税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二、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一、受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或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 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并结转库存商品:  借:营业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二、委托加工的账务处理  1.转材料到加工单位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2. 计算支付加工费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加工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    贷:应付账款  3.收回加工完成产品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包括材料及加工费)  注:  ①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直接用于销售的,其所负担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成本。  ②凡属于加工物资收回后用于连续生产的,其所付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科目的借方,按规定用以抵扣加工的消费品销售后所负担的消费税。

三、委托加工:如果受托方未按规定代收代缴消费税,那么这个消费税该怎么处理?

向纳税人(委托方)追征税款;对受托方处以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四、受托方加工费账务处理?

受托方取得加工费应当计入“主营业务收入”科目。

受托方的会计核算一般是:

1、收到受托加工的材料时,按合同价(或不记录实际金额)登记备查簿,借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领用时作相应的附注说明。

2、对于加工过程中发生的生产成本: 借:生产成本 贷:原材料-辅助材料 贷:应付职工薪酬 贷:制造费用

3、加工完成按合同规定发给委托方时: (1)确认销售收入 借:应收账款(或银行存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加工费收入)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同时结转销售成本: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生产成本 (3)在备查簿中将受托加工物资注销,贷记“受托加工物资—某公司”(注明物资数量)。

五、受托加工物资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根据相关的企业会计准则及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

1、当企业收到受托加工物资时: 可以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应当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

2、实际加工时: 借:生产成本 贷:制造费用 等

3、完工入库时: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贷:生产成本

4、交付完工物资时: 借:应收帐款 等 贷:主营业务收入 等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应交税金--应交消费税 同时,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等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完工商品 另外:在备查簿上登记交还的受托加工物资

六、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交纳增值税吗?

增值税的计税依据是销售额。作为增值税计税依据的销售额包括如下三个方面:价款、价外费用、消费税税金。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不包括在价外费用之内。所以说

增值税计税依据不包括受托加工应征消费税的消费品所代收代缴的消费税。

再看看别人怎么说的。

七、受托加工开票问题?

可以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品名就写XXX加工费,注意在填报增值税申报表时填在“提供应税劳务”的栏次里。

八、金蝶受托加工流程?

您好,金蝶受托加工流程是指企业将一部分生产加工任务交由其他企业或个人完成的流程。具体流程如下:

1. 确定委托方和承接方:委托方为原始生产企业,承接方为受托加工企业或个人。

2. 签订加工合同:双方签订加工合同,明确加工任务、加工周期、加工质量标准、加工费用等相关事项。

3. 提供原材料: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包括需要加工的零部件、半成品或成品。

4. 运输原材料:委托方将原材料运输到受托加工企业或个人所在地。

5. 加工生产:受托加工企业或个人按照合同要求进行加工生产。

6. 质量检验:受托加工企业或个人完成加工后进行质量检验,并按照合同要求进行修改或返工。

7. 交付成品:受托加工企业或个人将成品交付委托方,并进行验收。

8. 支付加工费用:委托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加工费用。

9. 结算相关费用:双方结算相关费用,包括原材料费用、运输费用、加工费用等。

10. 归还剩余原材料:如有剩余原材料,委托方将其归还。

九、请问委托加工物资收回,直接对外出售,受托方代扣代缴的消费税应该怎么处理?

如果直接用于销售的,由于收回的物资已在生产环节即委托加工阶段征税,因此,在收回物资后到销售时,已不属于生产环节而处于待流通阶段了,不再属于消费税应税货物了,所以,收回物资已交的消费税应当计入收回物资的成本中。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

十、受托加工企业会计分录如何?受托加工企业会计?

(1)收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时:

  可不作会计处理,但对收到的受托加工物资要在备查簿中进行登记,记录其收到、投入加工等材料增减。

  (2)将受托的材料发到生产车间加工后,将人工、辅助材料等记:

  借: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贷:原材料等

  (3)加工完成入库时,结转本批加工成本

  借: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贷:生产成本——受托加工

  (4)将加工完成的产品交付,并开出发票时:

  借:应收账款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如果涉及消费税的,要代扣代缴消费税)

  (5)在备查簿上登记受托加工材料物资收付情况,结转库存商品:

  借:主营业务成本

    贷:库存商品——受托加工产品

  委托加工的会计分录

  (1)发出加工材料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原材料

  委托加工物资属于资产类科目,是指企业委托外单位加工成新的材料或包装物、低值易耗品等物资。

  (2)支付加工费时:

  借:委托加工物资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3)加工完毕收回时:

  借:库存商品

    贷:委托加工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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