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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厂外购的酒精用于生产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107 2023-12-10 05:47

一、酒厂外购的酒精用于生产白酒交不交消费税?

外购的酒精连续生产白酒的,需要交消费税。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五条规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二、为什么消费税同在生产环节时,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产品,有的税目可以领用抵扣有的不能抵扣?

更新 今天学初级会计中经济法的一条注脚

不能跨税目抵扣


我在课上也有这个疑问,搜了知乎感觉也没有回答到点上,刚刚问了税法老师,感觉老师也没有说清楚。

1.为什么外购连续生产的允许抵扣的范围<扣除范围?

扣除范围不包括酒(葡萄酒可以扣)、小汽车、摩托车、高档手表、游艇、电池、涂料。这些不能扣可能是在生产环节不能作为原料生产(酒除外),例如:小汽车不能作为原料生产小汽车,电池不能作为原料生产电池。我认为是有这些物品本身的属性决定的,实务上没有这一类的生产(可能);

关于酒(除葡萄酒)为什么也不能扣,我们觉得应该有以酒为原料生产酒,我也不知道!!!!(税法老师在课上甚至举例了38℃白酒生产58℃白酒可以扣,后来她说举错了)

2.后来我还有一个疑问,就是全部能扣的项目都是同一东西原料生产同一东西,那么如果应税汽油,柴油作为原料不是生产应税成品油,而是生产鞭炮、焰火可不可以扣呢?

不可以,只能同一税目抵扣

希望有更清楚的人,我理解到这里了。

三、为何外购酒精生产白酒,不得扣除已纳消费税?

税法规定用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消费品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销售时,准予扣除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或委托加工受托方已代收代缴的消费税税款,主要目的是平衡税收负担,避免应税消费品重复征收消费税。 2001年5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决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其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此项政策出台的原因是当时大量白酒生产企业采用外购基酒勾兑生产白酒,并进而扣除了购进基酒已交的消费税。国家税务总局认为这不利于白酒生产企业生产技术的提高和白酒行业的做大做强,且勾兑酒不利于人民的身体健康,于是出台了此项政策取消了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鼓励自酿白酒、高档白酒的生产,打击勾兑酒、伪劣酒等。当时一起出台的还有白酒从量税率的规定,也是出于这方面的考虑。当然,现在实际效果如何又是另一说了。

四、外购的酒精连续生产白酒的酒精交消费税吗?

外购的酒精连续生产白酒的,需要交消费税。 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酒类产品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84号)第五条规定,停止执行外购或委托加工已税酒和酒精生产的酒(包括以外购已税白酒加浆降度,用外购已税的不同品种的白酒勾兑的白酒,用曲香、香精对外购已税白酒进行调香、调味以及外购散装白酒装瓶出售等)外购酒及酒精已纳税款或受托方代收代缴税款准予抵扣政策。

五、外购蓄电池缴纳的消费税可以抵扣再出售时的消费税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电池 涂料消费税征收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5号)的规定,外购电池、涂料大包装改成小包装或者外购电池、涂料不经加工只贴商标的行为,视同应税消费税品的生产行为。

发生上述生产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消费税。另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两项消费税审批事项后有关管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39号)的规定,“一、纳税人以外购、进口、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以下简称外购应税消费品)为原料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实上述外购应税消费品未缴纳消费税的,纳税人应将已抵扣的消费税税款,从核实当月允许抵扣的消费税中冲减。”因此,如符合上述准予抵扣消费税的规定,准予按现行政策规定抵扣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款。

六、可以抵扣的消费税怎么抵扣?

消费税部分可以扣除,消费税扣除范围包括: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七、外购已税小汽车生产小汽车为什么不涉及消费税抵扣问题?

1、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应征增值税的货物不一定要征收消费税。

2、消费税的征收环节有三种:生产环节、进口环节、零售环节。是在三种环节中的某一环节征收。

3、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珠宝玉石及贵重首饰,准予进行已纳消费税的扣除,并不是全部已纳税金的扣除。

4、外购已税汽车轮胎生产摩托车不允许扣除已纳消费税

5、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应征增值税的货物不一定要征收消费税,征收消费税的还要征收增值税

6、特种车辆不征收消费税 因此: 改装的小货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是不需要交消费税的。

八、为什么外购小汽车可以抵扣?

一般纳税人才可能抵扣进项税。

具体的时间以2013年8月1日为临界点,之前不得抵扣进项税,之后如果取得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

自2013年8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改增”试点。《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在全国开展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3〕37号)文件规定,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准予抵扣进项税,这条规定与之前的不允许抵扣政策明显不同,应引起纳税人的注意。

增值税暂行条例及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规定,纳税人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1〕111号)规定,自用的应征消费税的摩托车、汽车、游艇,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但作为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的运输工具和租赁服务标的物的除外。

九、外购装修材料进项可以抵扣吗?

装修材料进项税不能抵扣。通常情况下,房屋装修费属于非增值税应税行为,不得抵扣进项税额。

纳税人取得固定资产后,支付相关费用并取得相关抵扣凭证,该部分进项税额不能全部抵扣当期的销项税额。

十、消费税的抵扣范围有哪些?

消费税部分可以扣除,消费税扣除范围包括:

1、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烟丝为原料生产的卷烟;

2、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化妆品;

3、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4、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鞭炮焰火为原料生产的鞭炮焰火;

5、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汽车轮胎生产的汽车轮胎;

6、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摩托车生产的摩托车;

7、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杆头、杆身和握把为原料生产的高尔夫球杆;

8、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木制一次性筷子为原料生产的木制一次性筷子;

9、以外购或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的实木地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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