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书面审理是怎么审理?
书面审理是指第二审人民法院审理二审案件时,只就当事人的上诉状及其他书面材料进行审理,不需要诉讼参加人出席法庭,而直接作出判决或者裁定的一种审理方式。能够适用书面审理的上诉案件,必须是事实清楚的案件。
二、减免税手续如何申请?
(一)申请流程:申请单位项目备案预录---海关项目备案审核---申请单位减免税审批预录---海关减免税审批----海关出具《进出口货物征免税证明》---报关进口。
(二)申请时限:除另有规定外,项目单位应在货物进出口15天前,持齐全有效单证向海关申请办理进出口货物减免税审批手续。
(三)受理时限: 海关受理备案申请和减免税审批申请,在单证齐全有效和电脑数据无疑义的情况下,应分别在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如果该申请须由所在地主管海关上报直属海关审批,直属海关在接到有效的单证及电脑数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做出批复。特殊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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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并案审理与合并审理的区别?
并案审理是指同一个诉讼主体基于同一个事实提出不同的诉讼请求。其不同的诉讼请求之间具有关联性,所以决定一起审理。
合并审理是不同的诉讼主体对同一个行政行为提出的诉讼请求,因起诉对象是同一个具体行政行为,为了方便,法院可以合并审理。
四、实体审理与程序审理的区别?
实体审理就是对你的案件实际的权利义务进行审查,对合法性作出判断。 这与程序审查对应,程序就是审查主体资格,管辖权,时效等问题
五、院长、庭长及其审判委员会在人民法院审理案件中的作用?
院长的作用 1、主持召开本院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案件以及与审判工作相关的其它事务。 2、批准对妨害诉讼的案件当事人以及其他人采取拘传、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签发扣押令、搜查令、公告等,决定是否批准审判人员回避。 3、履行法律规定的或与其职务相适应的其它职责。 庭长的职责是负责全庭的各方面工作,协调,还有对案件的审查,对判决、和各种文书的审批。还有对案件的分配和审理工作 第六条 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下列案件: (一)拟对被告人宣告无罪、免除处罚的刑事案件; (二)被告人是原县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刑事案件;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提起再审拟改判的案件; (四)本院为赔偿义务机关的案件; (五)合议庭意见有重大分歧,并经分管院长提请讨论的案件; (六)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七)院长认为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案件。 前款第(六)项所称的“具有重大影响的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1、涉及市、区中心工作的案件; 2、人民政府是当事人的案件; 3、上级部门督办的重大案件; 4、双方争议大,矛盾尖锐,容易引发社会不稳定的案件; 5、媒体和社会广泛关注的案件; 6、涉及国有企业破产、改制的案件; 7、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黑恶势力案件; 8、其他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第七条 审判委员会主要讨论决定案件的法律适用问题,合议庭或独任审判员应当对案件事实负责。 第八条 审判委员会审议下列审判工作事项: (一)总结推广带有全局性、指导性的审判工作经验; (二)分析审判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剖析审判工作中带共性的突出问题,提出进一步改进审判工作的意见; (三)决定申报示范性案例,在本院范围内公布具有指导性的裁判规则; (四)审议批准本院有关审判管理工作的制度和规范; (五)审议其他重大审判工作事项。 第九条 审判委员会决定下列审判工作事项: (一)院长的回避; (二)需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复的、与审判工作有关的请示; (三)任命、免去经选任产生的审判长、执行长和独任审判员; (四)认定差错案件和不合格案件; (五)院长认为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其他审判工作事项。
六、审理后移交案件要重新审理吗?
如果是因案件管辖问题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不需要另行起诉,接受案件的法院会及时通知的,包括举证和开庭,但基于法院案件较多,当事人可以主动到接受案件的法院进行询问。
民事诉讼中的移送管辖,是指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该院的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移送管辖所移送的对象是民事案件,而管辖权的转移所移送的法院对民事案件的管辖权限。
七、书面审理跟开庭审理区别?
书面审理跟开庭审理的区别。书面审理指的是别人送来的报告。或者是书面传答的各种各样的文件,通过讨论进行审批,这样的就是书面审理。
开庭审理,指的是一个,犯罪集团或者是一个人触犯了法律,上级调查还要通过法律程序审案,所以法院传票通知定时开庭审理,当事人和律师都要到堂参加审定案,所以书面审理跟开庭审理有区别。
八、什么是开庭审理?书面审理是不是开庭审理?
仲裁一般必须开庭审理。如果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不开庭审理,仲裁委员会也可以进行书面审理。《仲裁法》第三十九条规定: 仲裁应当开庭进行。当事人协议不开庭的,仲裁庭可以根据仲裁申请书、答辩书以及其他材料作出裁决。
九、关于减免税的分录?
结转就是账户的结转,先看看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的结构,借方明细有“进项税额、转出未交增值税、减免税额”等,贷方有“销项税额、进项税转出、出口退税”等,期末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余额在借方,则为留抵税额,贷方余额就应该转出未交增值税。因此,平常该科目不需结转。
年底终了,为了新帐当年累计数准确,应将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各明细科目余额借贷方转平。如果有留抵税额的情况下,则只保留进项税额一项数字,即为留抵税额。
十、减免税每年都要备案?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规定,减免税期限超过1个纳税年度的,进行一次性审批。
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自发生变化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税务机关报告,经税务机关审核后,停止其减免税。所以同一减免税事项超过一个年度的,只需备案一次。若纳税人享受减免税的条件发生变化的应按照上述规定进行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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