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税收分类 > 减免税 > 淘丁企服

以前年度税费减免如何入账?

186 2024-01-17 12:09

一、以前年度税费减免如何入账?

以前年度税费减免的入账分以下两种情况处理:

1、如果是税收减免 借:银行存款 贷:营业外收入

2、如果原来入管理费用等科目,则 借:银行存款 贷:管理费用等

3、注:一般情况下不用调整以年度损益。

二、小微企业都能减免哪些税费?

今年以来,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制定了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和配套性文件。在实际处理中,小微企业到底需要如何操作。这篇文章,告诉你答案。

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规定了,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季度预缴,

当年度内不得变更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按照季度预缴,不能按月预缴。从2016年4月开始,小型微利企业统一实行按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

因此,按月度预缴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在年度中间4月、7月、10月的纳税申报期进行预缴申报时,如果按照规定判断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自下一个申报期起,其纳税期限将统一调整为按季度预缴。

同时,为了避免年度内频繁调整纳税期限,《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一经调整为按季度预缴,当年度内不再变更。

如何调整为

按季度预缴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企业所得税分月或者分季预缴,由税务机关具体核定。纳税人在4月、7月、10月申报时,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系统将提示按季预征。

申报期结束后,主管税务机关将根据申报情况筛查需要调整纳税期限的纳税人,并联系纳税人办理调整事项;纳税人也可联系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调整。

如何享受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预缴时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年度结束后,再统一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从2019年度开始,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企业可直接按当年度截至本期末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应纳税所得额等情况判断是否为小型微利企业。

具体而言,资产总额、从业人数指标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文件第二条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计算公式,计算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不超过300万元的标准判断。

前上季度已就地分摊预缴的

企业所得税处理方式

根据《跨地区经营汇总纳税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2年第57号)第五条规定,上年度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的跨地区经营企业,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分摊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里是指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预缴时,如果上年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本年度小型微利企业的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

因此,小型微利企业二级分支机构是否就地预缴,依据的条件是上年度是否也是小型微利企业。

如果是,其二级分支机构不就地预缴;如果不是,其二级分支机构需要就地预缴。如果上季度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本季度符合条件,其多预缴的税款,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号)规定,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税点点

国内创新型互联网税务筹划服务平台,专注于提供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信息,以及确保税务筹划效果的落地执行和管理的平台。税点点致力于打造链接优惠政策、上下游资源和中小微企业,业务财税管理综合体的服务产品,并有效解决传统模式下的员工(自由职业者)高个税、企业高所得税问题,实现中小微企业可以长期、稳定、无风险的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长远目标。

三、大学生创业可享受哪些税费减免?

优惠政策:

1、各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和有条件的城市信用社要为自主创业的各大高校毕业生提供小额贷款。在贷款过程中,简化程序,提供开户和结算便利,贷款额度在5万元左右。  2、贷款期限最长为两年,到期后确定需要延长贷款期限的,可以申请延期一次。  3、贷款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确定,担保最高限额为担保基金的5倍,担保期限与贷款期限相同。 大学生创业贷款办理方法如下:  大学毕业生在毕业后两年内自主创业,需到创业实体所在地的当地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本)在50万元以下的,可以允许分期到位,首期到位的资金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10%(出资额不得低于3万元),1年内实际缴纳注册资本如追加至50%以上,余款可以在3年内分期到位。如有创业大学生家庭成员的稳 定收入或有效资产提供相应的联合担保,信誉良好、还款有保障的,在风险可控的基础上可以适当加大发放信用贷款,并可以享受优惠的低利率。

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在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中对于税收方面作出了以下规定:  1、凡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当地工商部门批准其经营之日起1年内免交税务登记证工本费(即:免税)。 2、新成立的城镇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国家*的行业除外),当年安置待业人员(含已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下同)超过企业从业人员总数60%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免纳所得税3年。 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待业人员占企业原从业人员总数30%以上的,经相关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减半缴纳所得税2年。 除此之外,具体不同的行业还有不同的税务优惠: 1、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咨询业、信息业、技术服务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两年。 2、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交通运输、邮电通讯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大学毕业生创业新办从事公用事业、商业、物资业、对外贸易业、旅游业、物流业、仓储业、居民服务业、饮食业、教育文化事业、卫生事业的企业或经营单位,提交申 请经税务部门批准后,可免征企业所得税一年。

四、年末应交税费减免税额怎么结转?

借:应交税费 贷:营业外收入———税费减免

五、请问税务局的税费是怎么交的?

税务机关是国家行政机关,不产生经营税金,只有税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 你说的税务局税费我理解是两个意思。可能你想问税务局收的税怎么上缴,也可能是税务人员的个人所得税怎么交。

1、税务机关收取的税金,直接缴入国库,不需要税务机关再次缴纳。税务公布的收税扣税的账户,就是当地的财政账户,国税是人民银行账户。也就是国库。税户缴税的时候,税款直接进入国库。

2、税务人员的工资薪金收入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通过税务机关的财务部门进行代扣代缴和申报缴纳,和你们企业自己给员工的缴纳方式一样。

六、商铺贷款能不能减免个税费用

商铺贷款能不能减免个税费用

商铺贷款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给予了很多创业者和企业家实现梦想的机会。然而,很多人在申请商铺贷款的过程中,都会面临一个问题:是否能够减免个税费用呢?这是一个关乎贷款利益的重要问题,也是创业者们普遍关心的。

要回答这个问题,首先需要了解商铺贷款的基本情况以及税费政策。商铺贷款是指创业者或企业借款购买或经营商铺的贷款产品,其利息支出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中抵扣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七条的规定,企业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纳税优惠政策,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合法支出。

根据上述规定,商铺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视为一种合法支出,在计算企业所得税时是可以予以扣除的。这就意味着,商铺贷款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免个税费用。

然而,要注意的是,商铺贷款减免个税的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纳税政策来确定。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贷款金额所适用的税费政策可能存在差异。

各地区税费政策的差异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同地区在税费政策上可能存在一定的差异。因此,商铺贷款减免个税的具体情况也会因地区的不同而有所不同。对于这一点,创业者们在申请商铺贷款之前,应该提前了解清楚所在地区的税费政策,了解是否有相关的减免政策。

一些地区可能会出台特殊的税费减免政策,以鼓励和支持地方经济发展。这些政策可能涉及到面向特定行业或项目的商铺贷款,或是对商铺贷款利息支出的一定程度减免。而对于没有相关政策支持的地区,则可能无法享受到商铺贷款的个税减免。

因此,创业者们在申请商铺贷款之前,应该咨询所在地区的税务机关或相关部门,了解是否有适用于自己的个税减免政策。

贷款金额和减免政策的关系

商铺贷款的减免个税费用与贷款金额也有一定的关系。通常情况下,贷款金额越大,减免的个税费用也就越多。这是因为贷款金额的增加意味着企业在购买或经营商铺过程中需要支付的利息支出也会增加。

根据税法的相关规定,企业所得税计算时可抵扣的利息支出是有一定限额的。一般来说,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中,对于利息支出有一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无法享受抵扣。因此,贷款金额较大的企业,其利息支出超过限额部分也无法享受到减免个税的优惠。

这就意味着,创业者们在申请商铺贷款时,不仅需要关注是否能够享受个税减免政策,还需要注意贷款金额是否超过了利息支出的限额。如果超过限额,企业将无法享受到商铺贷款的个税减免优惠。

其他需要注意的问题

除了以上提到的地区税费政策和贷款金额的关系之外,创业者在申请商铺贷款时还需要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合规性:商铺贷款申请必须合法合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时,也需要遵循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相关规定。
  • 还款能力:商铺贷款是一种借款,创业者在申请时一定要保证自身具备足够的还款能力。这涉及到企业的经营状况、现金流等因素,需要进行合理评估。
  • 利率风险:商铺贷款利率的高低将直接影响企业的贷款成本。创业者在选择贷款产品时要对利率进行充分的比较和分析,选择最适合自己的贷款利率。

总结

商铺贷款作为一种常见的金融产品,为创业者们提供了获得资金支持的机会。在申请商铺贷款时,创业者们关心的一个问题是是否能够减免个税费用。

根据国家的税法规定,商铺贷款的利息支出是可以在企业所得税计算过程中抵扣的。然而,具体的个税减免情况需要根据地区的税费政策和贷款金额来确定。

创业者们在申请商铺贷款之前,应该提前了解所在地区的税费政策,了解贷款金额是否超过了利息支出的限额。同时,还要注意商铺贷款申请的合规性、自身的还款能力以及利率风险等问题。

只有充分了解税费政策,合规申请贷款,并选择适合自己的贷款产品,创业者们才能真正享受到商铺贷款的利益和减免个税费用的优惠。

七、电子发票税费别人可以去税务局代缴吗?

是可以由其他的人去税务局代办你的电子发票的税务缴费的,现在的税务开发票和税务缴费都是可以找人代办的,就是需要你给代办人提供一下你需要办理的业务的个人信息和业务资料就可以了,而且你也是可以尝试一下通过你的手机办理自动缴费业务

八、减免税款怎一样结转到未交税费?

减免税款先做处理: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

贷:营业外收入

再做月末结转:

借:应交税费- 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 未交增值税

这样未交增值税就是扣除减免税款以后的实际应交增值税。

九、鄂尔多斯税务局关于代扣代缴各项税费的相关规定?

一、扣缴范围:除经营所得其他所有所得

《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实行个人所得税全员全额扣缴申报的应税所得包括: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六)财产租赁所得;

(七)财产转让所得;

(八)偶然所得。

二、扣缴义务人: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纳税人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以中国公民身份号码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没有中国公民身份号码的,由税务机关赋予其纳税人识别号。扣缴义务人扣缴税款时,纳税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人识别号。

三、代扣时间:在支付个人所得时,按规定预扣或者代扣税款;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报送代扣材料

四、纳税义务人应当向扣缴义务人提供纳税信息,扣缴义务人按纳税义务人提供的纳税信息,申报纳税

五、流程:支付前:扣缴义务人支付个人所得前,要求纳税义务人提供纳税信息——支付时:扣缴义务人根据所提供的纳税信息,在支付所得时,预扣、代扣个人所得税——支付后:申报缴纳

六、代扣代缴的法律责任:

1、未按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账簿、记账凭证等资料

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2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2、未按期报送代扣代缴材料

处罚:2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3、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不收的

处罚:税务机关向纳税义务人追缴,对扣缴义务人处50%-3倍罚款

4、扣缴义务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

处罚:由税务机关追缴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50%-5倍

5、纳税人拒绝代收税款,扣缴义务人应当及时向税务机关报告

《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帐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帐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六十三条 纳税人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记帐凭证,或者在帐簿上多列支出或者不列、少列收入,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申报而拒不申报或者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的,是偷税。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扣缴义务人采取前款所列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九条 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应收而不收税款的,由税务机关向纳税人追缴税款,对扣缴义务人处应扣未扣、应收未收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九十四条 纳税人拒绝代扣、代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应当向税务机关报告,由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人追缴税款、滞纳金;纳税人拒不缴纳的,依照税收征管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执行。

十、四川社保减免2021年还有吗?

目前没有了,从1月公司就是全都保险了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183个专题74738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