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租房怎么转让租赁权?
(一)申请: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出经同户居住成年使用人共同签字同意的转让转租书面申请,如实申报转让转租价格,经初审同意后领取市房产管理局统一印制的《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二)签订协议:转让转租双方当事人签订转让转租协议。如公有住房使用权的转让价格明显低于市场价的,由市直管公房公司收购的,市直管公房公司将与转让人签订转让协议。
(三)受理: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当事人向市直管公房管理部门提交《公有住房使用权转让、转租申请审批表》,
二、公租房租赁备案流程?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三、2021上海公租房租赁时间?
上海公租房最长租赁时间是五年。
四、西安公租房申请租赁补贴标准?
租金补贴发放标准计算方法
家庭月租金补贴=保障人口数×(9.8-现住房人均使用面积)×5.65元(其中保障人口数指享受低保的人口数或低收入认定人数,不包括农业人口)。
无房户家庭每个保障人口每月补贴55元;
设立家庭月租金补贴最低保障金额50元,如每户每月租金补贴计算金额不足50元的,均实际发放50元;
取消家庭月租金补贴保障最高限额150元;
无住房孤老家庭租金补贴标准由每人每月40元提高到120元。
五、公租房可以办租赁合同吗?
公租房可以办理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出租人与承租人应当签订书面租赁合同。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期限一般为3至5年,合同示范文本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住房城乡建设 (住房保障)部门制订。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合理使用住房,及时缴纳租金和其他费用。租赁合同期满后承租人仍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续租。
六、公租房租赁期限有多久?
公租房租赁期最长5年,租住期间可申请购买经适房或限价房,买房后须退房。5年不是绝对期限,5年期满后如希望续租,可提前3个月申请,住保部门会对其资格复核。符合条件,还可续租;不符合条件,但暂时不能腾退的,可给予2个月过渡期,过渡期内按同类地段类似房屋市场价收取租金。过渡期满后仍不腾退的,按产权单位规定的标准(租赁合同约定)收取租金。
七、兰州公租房有租赁证吗?
没有。兰州公租房办理条件:
一、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二、新就业大学生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兰州市城镇户籍;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具有兰州市的居住证;
四、兰州公租房申请人违约情形办理材料、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交资料;
八、公租房门面,怎么个租赁?
公租房门面属于公租房管理中心管理,你可以直接去想要去的公租房管理中心参与投标或直接租赁,如果之前从事过商务,可以把营业执照带去
九、公租房适用新租赁准则吗?
公租房不适用新租赁准则
公共租赁住房作为有别于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尚无一个内涵统一的明确界定。分析《指导意见》中对于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要求,比较各地方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中对于公共租赁住房的规定,公共租赁住房呈现如下特征:
一,保障性。住房权是得到《世界人权宣言》、《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国际公约》、《消除一切形式种族歧视公约》等国际公约一致确认的一项基本人权。《指导意见》也明确指出,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完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住房租赁市场,满足城市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基本住房需求的重要举措。由此可见,发展公共租赁住房是我国政府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之后推出的保障居民住有所居的一种新型保障性住房。
二,政策支持性。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在房地产市场中自发生成的,而是由国家推动出现的,是国家为了住房保障的目的人为设计的新型住房类别,因此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尤其是发展初期,只有在国家特殊政策的支持下,才能步入正常的发展轨道。同时,基于公共租赁住房的保障性特质,国家也有责任通过政策支持来推动公共租赁住房的发展。对此,《指导意见》专设“政策支持”部分,从土地供应、国家投资、税收优惠、金融支持方面给予公共租赁住房发展以政策支持。
三,租赁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的核心特征,也是公共租赁住房与经济适用房的最大区别。经济适用房是为目标群体提供的低于市场价格的产权住房,而公共租赁住房则是向目标群体提供适当的租赁住房来保障其住有所居。
四,专业性。这是公共租赁住房与个人出租住房最大的区别。传统的个人出租住房的首要功能是产权者自住,而公共租赁住房不论是通过新建、改建、收购,还是通过在市场上长期租赁住房等方式筹集的房源,都不是为了自住,而是专业用于出租的。
五,供应群体广泛性。在我国原有的保障性住房中,廉租住房的供应对象是最低收入群体,经济适用房的供应对象是中等收入群体。而《指导意见》规定: 公共租赁住房的供应对象主要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有条件的地区可以将新就业职工和有稳定职业并在城市居住一定年限的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供应范围。部分地方规定的公共租赁住房供应群体则更加广泛,如上海将公共租赁住房供应对象由户籍人口扩大为常住人口,并且不设收入限制。
综合上面所说的,公租房是可以进行拆迁的,但拆迁公租房不仅要补偿迁拆的赔偿,还要补偿承租者的搬迁所有费用,因此对于拆迁者在补偿的时候就要把所有的费用规划清楚,这样才不会让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失,从而不会引起各种纠纷。
十、租赁公租房年限是多久,租赁期满怎么处理?
《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十八条 公共租赁住房租赁期限一般不超过5年。第三十条 租赁期届满需要续租的,承租人应当在租赁期满3个月前向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申请人是否符合条件进行审核。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签订续租合同。未按规定提出续租申请的承租人,租赁期满应当腾退公共租赁住房;拒不腾退的,公共租赁住房的所有权人或者其委托的运营单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腾退公共租赁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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