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页 > 税收分类 > 房产税 > 淘丁企服

隔代继承房屋需要哪些手续?

74 2024-02-01 22:53

一、隔代继承房屋需要哪些手续?

房屋的继承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其房产归其遗嘱继承人或法定继承人所有。

因此,只有被继承人的房屋具有合法产权才能被继承。

当继承发生时,如果有多个继承人,则应按遗嘱及有关法律规定进行析产。 一、房产继承程序 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一)继承公证 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二)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注:

A、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收件窗口领取);

B、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C、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D、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所需费用 1、继承公证费 继承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评估价的2%或按照受益额的2%收取,最低不低于200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档次 标的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文件依据 1 100以下(含100) 5 京价(房)字[1997]第419号 2 101以上至1000 2.5 3 1001以上至2000 1.5 4 2001以上至5000 0.8 5 5001以上至8000 0.4 6 8001以上至10000 0.2 7 10000以上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 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交契税;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二、房屋继承过户需要多少费用?

办理房地产继承过户有一些费用发生,主要是房地产继承权公证费用、房屋估价费用及房地产过户的税费:

1、继承权公证费用;

继承权公证费按照继承人所继承的房地产的评估价的2%来收取,最低不低于200 元。

2、房地产价值评估费用;

根据房(1996)第088号文评估费用根据房地产价值的高低不同采用差额定律累进方式来计算,房地产价格总额(万元) 累进计费率‰

100以下(含100) 5

101以上至1000部分 2.5

1001以上至2000部分 1.5

2001以上至5000部分 0.8

5001以上至8000部分 0.4

8001以上至10000部分 0.2

10000以上部分 0.1

3、房地产继承过户税费;

由房屋评估价0.05%的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组成。

4、契税法定继承人继承房地产,免契税,对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土地、房屋权属的,需要缴纳契税1.5%。

如一套100万的房子办理继承过户,要承担5000元的房屋评估费用+2万元的公证费用+500元合同印花税+100元的登记费+5元的权证印花税=25605元,费用可观,所以有的人在购买房地产的时候直接将房屋登记在子女名下。

但如果双方申报的房屋价值符合市场价的,一般可以免掉评估费用、而且公证费用如果只公证签名的,仅需要数百元,这样费用就大大的节省了。

三、企业租赁房屋需要交纳房产税吗?

不需要交房产税。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你们公司是租用办公楼而不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就不需要缴纳房产税!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包括:  (一)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二)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三)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四)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五)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

四、杭州市房屋继承需要多久?

通常过户以后,一个月左右可拿到房产证。

五、房屋继承还需要评估吗?

需要先完成继承。遗产房屋的交易相对比较麻烦,尤其是尚未完成继承程序的时候进行交易。

继承在开始后,遗产分割之前,所有的遗产都处于继承人之间共同共有的状态,就像夫妻共同财产一样,未经其他共有人的同意,单方是无法进行处分的。

因此,如果要想对继承房屋进行买卖,首先要求继承人完成继承程序,取得了继承屋的完成所有权,只有这样继承人才具有继承房屋的处分权。

另外,继承房屋的交易需要经过两次过户,第一次是依据法院的生效判决或经公证处公证的继承文书将房屋从被继承人名下变更到继承人名下,第二次是将房屋从继承人名下变更至买受人名下,这时才算完整的履行完毕过户义务。

六、农村房屋如何继承?

先说结论:是可以继承的。

针对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登记问题,自然资源部经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民政部、国家保密局、最高人民法院、农业农村部、国家税务总局共同研究并给出答复:农民的宅基地使用权可以依法由城镇户籍的子女继承并办理不动产登记。

7部门在答复中明确,根据《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房屋作为其遗产由继承人继承,按照房地一体原则,继承人继承取得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农村宅基地不能被单独继承。

如何继承?7部门的答复中指出,《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明确规定,非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含城镇居民),因继承房屋占用宅基地的,可按相关规定办理确权登记,在不动产登记簿及证书附记栏注记“该权利人为本农民集体经济组织原成员住宅的合法继承人”。

不动产登记实施细则 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七、徐州房屋继承办理需要哪些费用?

继承过户费用;

(1)公证费;按房屋价格2%交纳(2)契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3%的契税(3)土地增值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1%的土地增值税(4)所得税;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价交纳1%的所得税(5)房屋产权登记费;按件每件80元交纳(6)房屋交易手续费;继承的那一半房屋不用交纳,赠与的那一半按房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6元交纳(7)房屋评估费:按评估额交纳0.5%的评估费

八、没分户房屋继承?

没分户的房屋要继承,有很多情况,一是和父母同住,而没有父母遗嘱,也设有其它近亲,可以直接继承房产,房子是父母的有又众多可以继承房产的亲族,也没有遗嘱,可以協商和法院判决按亲近关系或各人对亡者的负责情况按轻重关系进行分配遗房产权继承,或者平均继承,另外亡者有合法和公证的遗嘱,那末按亡者遗嘱继承房产权。

九、城镇户口的人能否继承农村房屋,农村房屋怎么继承?

城市户口能继承农村遗产或农村的房产,也可以过户。农村房屋属于集体产权,无商品房产权,一般情况不能办理房证。城市户口继承人只有房屋使用权,不得翻建和改建。随地上建筑物的灭失而失去宅基地使用权。此外还要受到土地法的限制。城市公民只能继承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而对支撑此房屋的宅基地是不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的。因为宅基地不是财产,不能直接以财产方式继承。 如果取得宅基地而未盖房,无法继承,除非有申请时有其他共同申请人。在农村盖房也要取得审批许可的。

十、房屋遗产继承时需要准备的资料有哪些?

各地不一样,一般需要以下材料: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

(4)继承公证书或者生效法律文书;

(5)其他必要材料。

注意!!!

若不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生效的法律文书,一般需提交:

(1)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的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公安机关、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证明);

(2)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与被继承人、遗赠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包括户口簿、结婚证(婚姻关系证明),收养证明、出生证,公安机关以及村委会、居委会、法人或其他组织出具的证明材料;

(3)在不动产登记机构,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的见证下,签署放弃继承权的声明;

(4)被继承人或遗赠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的,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抚养协议;

(5)所有继承人或受遗赠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下面附上相应法律法规让你心里有个底: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

第十六条 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

(三)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

(四)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

(五)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

(六)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办公场所和门户网站公开申请登记所需材料目录和示范文本等信息。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十四条 因继承、受遗赠取得不动产,当事人申请登记的,应当提交死亡证明材料、遗嘱或者全部法定继承人关于不动产分配的协议以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材料等,也可以提交经公证的材料或者生效的法律文书。

第四十二条 因依法继承、分家析产、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等导致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申请登记的,申请人应当根据不同情况,提交下列材料:

(一)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其他权属来源材料;

(二)依法继承的材料;

(三)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四)集体经济组织内部互换房屋的协议;

(五)其他必要材料。

顶一下
(0)
0%
踩一下
(0)
0%
相关评论
我要评论
点击我更换图片

热点提要

网站地图 (共183个专题89173篇文章)

返回首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