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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租赁中什么叫走通道业务?

67 2024-02-04 09:17

一、融资租赁中什么叫走通道业务?

通道业务指资金方借助通道机构的牌照功能向资产方发放融资款项,或者资产方借助通道机构 的牌照优势向资金方获得融资的业务。第一种是指对银行来讲,一般意义上的通道业务是指银信或者银证信业务,即银行为了规避信贷规模占用,用自营资金或者理 财资金通过券商资管计划(或基子)投资信托专项计划(或委托贷款)向融资方发放信托贷款的业务。本文所指的融资租赁通道业。资金需要在通道业务中的所有参与方过账,而且大多数情况下资金和融资客户都来源于银行,通道仅仅利用牌照过桥。这也是通道机构与资金掮客(即资金中介)的本质区别。大部分的融资租赁通道业务都是建立在售后回租和保理这两个业务的基础上的,总体来讲相当于融资租赁公司以售后回租的形式向承租人发放了一笔融资,从而形成应收租金,这是资产端。融资租赁公司用这笔应收租金再向银行做保理融资或其他应收账款类融资,这是资金端。从一方获得资金再投入另一方的资产,这就是个通道。  融资租赁通道的几种模式  (一)保理模式  STEP1、企业与租赁公司签订融资租赁售后回租合同;  STEP2、租赁公司取得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产权、应收租金及其他费用等债权后即向银行申请应收账款无追索保理,以保理价款支付设备的全部购买款项;  STEP3、租赁公司将已取得产权的租赁物件抵押给保理银行,作为另一重信用,以保障保理银行的权益;租赁公司与承租人均在保理银行开立结算账户,委托银行按期代为划扣租金及其他费用等款项,亦可改变租金支付路径,直接向保理银行支付租金。  该模式资金来源和方式的不同进行区分,下面我们主要分析境内买断型保理、跨境双保理、内保外贷三个模式。  1、境内买断型保理  境内买断型保理一般还是要占用保理银行的规模,当然银行有一种业务叫再保理,不过大部分的银行只能做回购型保理业务的再保理。  1.1、业务简介  买断型保理又称为无追索权保理(Non-recourseFactoring),对相关应收账款承担全部或部分买方商业信用风险,是指买方因财务或资信原因不能履行付款责任时,银行也必须按其确认的保理额度向卖方支付全额保理款项。  2、跨境双保理  这种模式只有拥有离岸牌照的部分银行才能办理,是目前跨境买断型融资租赁保理业务的最优模式。  3、内保外贷融资租赁通道业务介绍  3.1、基本业务流程  内保外贷租赁通道业务,是基于外资租赁公司拥有外债指标、承租人低成本融资需求而形成的租赁业务,故业务可划分为两部分:境外融资+境内租赁。  (备注:因租赁外债业务需向租赁公司所在地外管局备案登记,故需要承租人提供有形动产作为租赁标的物配合此次租赁业务,流程中以承租人提供的资产设备作为标的物。)  3.1.1、境外融资流程  流程说明:  ①承租人与租赁公司签订以人民币为单位的《融资租赁合同》,对融资额、租赁标的物、手续费率、租赁利率(视境外行贷款利率)等要素进行约定;  ②承租人向境内银行申请开立融资性保函,包含受益人为境外银行,被担保人为租赁公司;  ③境内银行向境外银行出具该融资性保函;  ④租赁公司与境外银行签订以外币为单位的《贷款合同》,合同价款以即期汇率与租赁融资额匹配;  ⑤境外银行向租赁公司在出具保函银行开立的外债专户发放贷款;  ⑥租赁公司将外币结汇至三方监管账户,并向承租人在银行的其他账户汇入该笔款项,作为融资租赁款。  3.1.2、境内租赁流程  流程说明:  ①租赁公司通过三方监管账户,向承租人发放以人民币计价的融资租赁款;  ②承租人按《融资租赁合同》约定,向租赁公司支付以人民币计价的租金,直至合同结束;  ③租赁公司以人民币购汇,通过外债专户向境外银行归还贷款。  (二)银行理财资金对接私募应收租金资产证券化  (三)银行理财资金通过结构化安排受让应收租金受益权

二、融资租赁公司注册成功,如何开展融资租赁业务?

1】企业向***中心提出融资租赁申请,填写项目申请表

【2】***中心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对其资信、资产及负债状况、经营状况、偿债能力、项目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调查。

【3】***中心调查认为具备可行性的,其项目资料报送金融租赁公司审查。

【4】金融租赁公司要求项目提供抵押、质押或履约担保的,企业应提供抵押或质押物清单、权属证明或有处分权的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并与担保方就履约保函的出具达成合作协议。

【5】经金融租赁公司初步审查未通过的项目,企业应根据金融租赁公司要求及时补充相关资料。补充资料后仍不能满足金融租赁公司要求的,该项目撤销,项目资料退回企业。

【6】融资租、赁项目经金融租赁公司审批通过的,相关各方应签订合同

【7】办理抵押、质押登记、冻结、止付等手续。

【8】承租方在交付保证金、服务费、保函费及设备发票后,金融租赁公司开始投放资金。

【9】***中心监管项目运行情况,督促承租方按期支付租金。

【10】租期结束时,承租方以低价回购。

三、会计核算中融资租赁业务原则?

企业采用融资租赁方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在法律形式上资产的所有权租赁期间仍然属于租出人,但由于资产的租赁期基本上包括了资产的有效使用期限,承租企业实质上获得了租赁资产所能提供的主要经济利益,同时承担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有风险。因此,承租企业应将融资租入资产作为一项固定资产入账,同时确认相应的负债,并采用与自有应计提折旧资产相一致的折旧政策计提折旧。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按租赁开始日,租赁资产的公允价值与最低租赁付款额的现值两者中较低者来确定,而最低租赁付款额作为“长期应付款”入账核算,两者的差额作为“未确认融资费用”。

四、融资租赁属于非标业务吗?

融资租赁属于非标业务。

融资租赁(FinancialLeasing)是指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五、请问融资租赁业务岗好做吗?

仲利国际租赁有限公司的融资租赁业务岗还是能学到很多东西的,我从16年就进入仲利做业务,刚来的时候,就开每天给客户打电话。一段时间后,觉得很枯燥,但慢慢的有客户愿意跟我聊的话,我还是挺有成就感的。

可能是运气好吧,第一个月我就成交了一个快500万的大案子,当时真的是很激动,满满的热情准备大干一场。可是后面就马上遇到瓶颈了,好像后来接连2个月都没有起租,那时都有点灰心丧气想离职,我的组长和我说,他之前也遇到多次连续挂零,绝大多数人可能都会遇到我这种情况,尽力去做就行了。

后来我也就慢慢坚持了下来,直到现在也积累了些客户资源,也有客户时不时会给我介绍一些资源。反正我觉得做什么事,坚持很重要,坚持下去,一步一脚印就会有收获的。所以如果你是想从事这个行业的话,还是挺推荐你来尝试下。

六、转租赁式融资租赁业务流程?

转租赁(Sub lease),是一种特殊的租赁模式,它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所租入的资产再转租给第三方的业务行为。在转租赁业务模式中,前一环节的承租人同时也是后一环节的出租人,通常称之为转租人。

转租人是个双重角色,它将从别的出租人那里租来的设备转租给第三方,其目的有两个:一是利用第一出租人的资金赚取租金差价(必然目的),二是利用第一出租人对某些特殊设备的购买资质来采购其原本不能直接购买的设备(可能目的)。

在这一租赁模式中,租赁物的所有权归第一出租人。

从租赁交易的实质来看,转租赁业务既可以是直租式的,也可以是售后回租式的。

若是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则往往会涉及四方当事人: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或转租人),第二承租人(或称“最终承租人”)以及设备供应商。至少涉及三份主合同: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转租赁合同。

若是售后回租式的,则通常会涉及三方当事人:第一出租人、第二出租人(第一承租人或转租人)、第二承租人(或称“最终承租人”)。也会涉及三份主合同:设备买卖合同、融资租赁合同以及转租赁合同。

从某种意义上来看,我们可以将转租赁业务理解为两个直租业务或者两后回租业务的叠加。

在实务中,转租赁业务多为直租式的,售后回租式的业务相对较为少见。因此,主要以直租式转租赁业务为例,来讲解转租赁业务模式的操作原理。

如前所述,转租人之所以要发起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要么是因为转租人资金实力有限,无法承担设备的价款;要么是对于最终承租人所需要的某些特种设备,转租人不具备相应的购买资质,于是就通过具有相关资质的第出租人购买,租入后再将其转租给最终承租人。

直租式转租赁合同中通常会规定,第一承租人(转租人)将租赁设备转租后,仍有按期向第一出租人支付租金的义务,而不论其能否按期从第二承租人那里收到租金。

此外,第一承租人有权将租赁设备进行转租赁这一情况,必须在租赁合同中有明确约定。而且,即使在合同中已明确约定第一承租人有权开展转租赁业务,在其将设备转租赁给第三方之前,也必须先行取得第一出租人的书面同意。这是因为,租赁设备的所有权属于第一出租人。

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在设备交付环节可能会有两种情况:一是供货商将设备交付给第一承租人,并与第一承租人签订售后服务协议,然后第一承租人再将设备转交给第二承租人,这种情况较为少见;二是供货商直接将设备交付给第二承租人,并与第二承租人签订售后服务协议,这种情况较为多见,是直租式转租赁业务的主流形式。

直租式的转租赁业务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一)甲租赁公司与乙租赁公司分别以第一出租人和第一承租人的身份,

签订《融资租赁合同》;同时,甲租赁公司按照乙租赁公司或最终承租人对设备的相关要求,与设备供货商签订《设备买卖合同》;

(二)第一承租人乙租赁公司再以第二出租人的身份将设备出租给最终承租人(第二承租人)使用,并与最终承租人签订《转租赁合同》;

(三)最终承租人向第一承租人支付期初款项,同时,第一承租向第一出租人支付期初款项;

(四)第一出租人向设备供货商支付设备款;

(五)供货商在收到第一承租人支付的货款后,按照约定向第一承租人或最终承租人交付设备,并按照行业通用做法提供相应的售后服务;

(六)最终承租人向第一承租人按期支付租金;第一承租人向第一出租人按期支付租金(且不论第一承租人能否按期收到最终承租人支付的租金);

(七)租赁期满后,按合同约定的方式处置租赁设备。

转租赁业务的操作步骤尽管用文字描述起来比较繁琐,但其实在实务操作中,里面的很多环节都是同时完成的,并没有严格的时点上的区分。例如,支付租金环节,第一承租人完全可以在收到最终承租人支付租金之前,就向第一出租人支付租金。而事实上,即使最终承租人没有按时向第一承租人支付租金,第一承租人也必须按时向第一出租人支付租金。因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这是两个互相独立的债权债务关系。

七、融资租赁业务中的SPV公司是什么?

SPV是指进行中国单机单船融资租赁的公司,通俗的讲就是具有该项业务资格的公司融资(也就是借钱)从市场上买一架飞机或者轮船,然后租给需要的人或公司,该人或公司获得该飞机或轮船的使用权,但所有权仍然属于SPV公司,SPV公司定期向该公司收取租金。这样说你明白了吧,这个跟借钱贷款买房自己不住然后再卖个他人是一样的道理。

八、融资租赁业务员如何跑业务?

业务部寻找有融资租赁意向的客户进行洽谈、接触、介绍我司的业务,了解潜在客户的融资需求,并接受客户向我司提出的融资租赁申请;

九、融资租赁业务利率多少合适?

约18%左右。Excel表就不给您列了,太麻烦,简单计算一下就出来了:428万/2000万本金/3年=7%/年7%手续费/3年=2.33%/年保证金3%基本忽略不计了,无非是减少3%放款额,同时3%的资金占用3年,期末还是要还给贵司按半年还本付息,整体项目的久期约为一半,也就是实际资金使用期限平均为1.5年综上,(7%+2.33%)*2(久期)=18%左右

十、融资租赁的业务类型有哪些?

种类:

(1)直接融资租赁

(2)经营性租赁

(3)出售回租

(4)转租赁

(5)委托租赁

(6)分成租赁

融资租赁是指:

(1)出租人根据承租人对租赁物件的特定要求和对供货人的选择,出资向供货人购买租赁物件,并租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则分期向出租人支付租金,在租赁期内租赁物件的所有权属于出租人所有,承租人拥有租赁物件的使用权。

(2)租期届满,租金支付完毕并且承租人根据融资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完全部义务后,对租赁物的归属没有约定的或者约定不明的,可以协议补充;

(3)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然不能确定的,租赁物件所有权归出租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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