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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大督查汇报材料

104 2024-03-12 12:39

一、国务院大督查汇报材料

国务院大督查汇报材料

汇报背景

国务院大督查是中国政府重要的监督机制之一,旨在加强对地方政府履职情况的监督,推动政府各项工作的落实。每年,各级政府都要填写国务院大督查汇报材料,向国务院汇报本层级在各项政策和重点项目方面的工作情况。

督查内容

国务院大督查涵盖了各个领域,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发展、环境保护、社会民生、扶贫攻坚等。通过对各级政府的督查,国务院可以及时了解各地的工作进展,发现问题,并提出指导意见。

督查流程

国务院大督查的流程相对复杂,具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 通知:国务院发布督查通知,要求各级政府填写汇报材料。
  • 填报:各级政府依据通知要求,详细填写本层级在各个领域的工作情况。
  • 审核:国务院对填报的材料进行审核,核实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 反馈:国务院将督查结果反馈给相关地方政府,要求其改进工作。
  • 总结:国务院根据各级政府的汇报材料,总结全国各地的工作情况,形成汇报材料。

示例汇报材料

以下是某地方政府填写的国务院大督查汇报材料的示例:

经济发展

今年以来,我市经济发展稳步推进。GDP增速达到6.8%,同比增长0.5个百分点。全市新增就业10万人,城镇化率提高2个百分点。我们积极推进产业转型升级,大力发展新兴产业,加强创新驱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

环境保护

我们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全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达到300天,PM2.5浓度下降10%。我们加大水源地保护力度,加强环境污染治理,推动绿色发展,确保人民生态环境安全。

社会民生

我们致力于改善民生福祉,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8%,基本公共服务覆盖率达到99%。我们注重教育和医疗卫生方面的投入,加大扶贫工作力度,努力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扶贫攻坚

我们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市贫困发生率降至3%,贫困人口减少到10万人以下。我们致力于产业扶贫、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让贫困群众早日过上幸福生活。

总结

国务院大督查是一项重要的监督机制,能够有效地促进地方政府的工作落实。各级政府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及时填写汇报材料,并针对督查结果进行改进。通过国务院大督查,我们可以实现各级政府的协调合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迈上新的台阶。

二、纳税服务的三大平台什么?

  纳税服务平台中手工申报就是抄税、报税、认证,抄税为:抄税写IC卡-→打印各种报表-→报税。   如果企业是一般纳税人的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都必须购买税控电脑(税控电脑针对IC卡,现在主要是税控盘开票,因此电脑不强制购买。),申请成为暂认定一般纳税人后,须到税务机关指定的单位购买税控盘及报税盘(用于开具发票及抄税、买专票使用)。

三、如何提升大企业纳税服务管理层级?

大企业税收管理表面上仅涉及极少部分企业税收管理方式的调整,借此可以提升税务部门处理复杂涉税业务的能力和效率,实际上对中国现有的税收管理构架、管理内容和管理方法都将带来巨大深远的影响,其在风险导向、分类管理方面的成功尝试将为现行征管制度的进一步优化和加速中国税收征管体制与国际接轨提供极为有益的借鉴。可以说,大企业税收管理是中国新阶段深化征管体制改革的探路者,亦是中国税收征管进入高端领域的里程碑。大企业税收管理在北京更是有特殊意义,国家税务总局根据定量指标和定性条件相结合原则确定的45家首批定点联系企业,总部在北京的就达36家。全球500强企业,中国大陆区占58家,其中41家在北京。2012年11月,北京国税局专门成立第五直属分局,负责大企业税收管理,标志着北京国税局大企业税收管理迈上了更高的台阶。

大企业的税收管理水平,不仅直接决定着税收收入水平,更是一个国家、一个地区税务管理工作水平的直接体现。如何加强大企业管理,成为当前一项重要课题。笔者从实践出发,谈谈推进大企业税收管理的几点想法。

一是推进税收立法进程,明确税务审计与稽查职能定位。税收法律、法规是税务机关执法的依据。在我国现行法律体系中尚没有税务审计方面的明文规定,税务审计缺乏法律依据。同时,税务审计与税务稽查的职责、定位如何划分,也需要进一步明确。我国目前的稽查力量,承担了很多的日常检查,其履行打击涉税犯罪的法定职责,被繁重的日常检查所束缚。建议从法律层面,确定税务审计的法律地位,区分日常税务审计与税收违法调查(税务稽查)之间的职能定位,将税务稽查打击涉税犯罪的法定职责归位,将原有的日常检查力量充实到税务审计工作中来,税务稽查与税务审计并行,共同提升大企业管理的层次和水平。

二是借鉴国内先进经验,“两个结合”开展税务审计。审计对税务部门来说是一个新鲜事物,但在国内其他部门并不新鲜。审计署、财政专员办、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组织已经开展了大量的审计工作。从其经验来看,现阶段大企业税务审计工作应该做到“两个结合”,即全国范围的“兵团作战”与小规模专业团队作战相结合,针对一个行业或者一户企业的综合审计与针对同一类型风险点的专业审计相结合,从而有效降低管理成本,提升管理质效。

三是培养专业化审计人才,试点推行驻厂税务审计。大企业大多人员素质较高,财务核算健全,纳税遵从能力较强。同时,大企业管理区别于中小企业的显著特点是大企业涉税问题的复杂性,集中体现在大企业跨国交易、税收筹划、跨地区的集团式经营和商务模式的不断创新等方面。管理信息不对称、管理人员质量与数量不足,制约了大企业管理工作的开展。建议培养优秀的审计人才,根据企业规模和审计工作量,组成审计小组到大企业总部试行持续不间断的驻厂税务审计。

四是探索个性化服务措施,建立事先裁定制度。个性化服务是未来大企业纳税服务的发展方向,其核心在于事先裁定制度。对于该制度,目前国内尚无成文规定,但相关研究已经开展多时。建议税务总局适时出台事先裁定制度,由税务总局大企业管理司集中受理定点联系企业涉税事项事先裁定,组织相关司局分工协作,及时对企业申请的交易或特定事项的税法适用进行确认,发布解释性文件,提高税法适用的确定性,增强税法的透明度,帮助大企业有效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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