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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102 2024-02-06 23:17

一、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措施?

一是,突发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针对其性质、特点和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2.

二是,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可以有针对性地采取人员救助、事态控制、公共设施和公众基本生活保障等方面的措施。

3.

三是,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有关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依法采取强制隔离当事人、封锁有关场所和道路、控制有关区域和设施、加强对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等措施; 发生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时,公安机关还可以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

4.

四是,发生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的突发事件后,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 ...

二、应急法和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减轻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秩序,制定本法。

第二条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应对活动,适用本法。

三、作为办公室主任如何应对应急事件?

1、讲政治、善思考

一是政治上、思想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对人民、对职工负责,保持办公室的政治方向。

二是围绕党委、经营班子的中心工作部置办公室工作

三是讲党性,按照党性的原则办事,切忌只凭个人恩怨、个人兴趣。

四是无私奉献,清正廉洁。

要带头维护领导的权威,对领导的指示和决策带头执行,对领导交办的事不折不扣地落实,对领导的批评虚心接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对领导工作决策失误在适当时机正面提出,不能不分场合,发表些有损领导意图言论,更不能明顶暗抗,做一些不尊重领导的事情。

2、讲严细,求高效

胆大包天,心细如发,守口如瓶,有“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敏感。善于从行为变化发现隐伏其中的大问题,小中见大。

3、讲技能,多面手

适应领导同志的多种需求,做到“三熟两强”:

上情熟,下情熟,政策熟;

办事能力强,文字水平综合能力强。

拿起笔能写,开口能讲,有事能办

4、讲奉献,肯吃苦

甘于吃苦,甘于寂寞,甘于清贫

学会克制自己,既任劳又任怨;

受到批评时,着重检查自身,不能有委屈感;

四、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应采取哪些应急处置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第四十九条 自然灾害、事故灾难或者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履行统一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可以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组织营救和救治受害人员,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以及采取其他救助措施;

(二)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

(三)立即抢修被损坏的交通、通信、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共设施,向受到危害的人员提供避难场所和生活必需品,实施医疗救护和卫生防疫以及其他保障措施;

(四)禁止或者限制使用有关设备、设施,关闭或者限制使用有关场所,中止人员密集的活动或者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五)启用本级人民政府设置的财政预备费和储备的应急救援物资,必要时调用其他急需物资、设备、设施、工具;

(六)组织公民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求具有特定专长的人员提供服务;

(七)保障食品、饮用水、燃料等基本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八)依法从严惩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稳定市场价格,维护市场秩序;

(九)依法从严惩处哄抢财物、干扰破坏应急处置工作等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维护社会治安;

(十)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

第五十条 社会安全事件发生后,组织处置工作的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并由公安机关针对事件的性质和特点,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采取下列一项或者多项应急处置措施:

(一)强制隔离使用器械相互对抗或者以暴力行为参与冲突的当事人,妥善解决现场纠纷和争端,控制事态发展;

(二)对特定区域内的建筑物、交通工具、设备、设施以及燃料、燃气、电力、水的供应进行控制;

(三)封锁有关场所、道路,查验现场人员的身份证件,限制有关公共场所内的活动;

(四)加强对易受冲击的核心机关和单位的警卫,在国家机关、军事机关、国家通讯社、广播电台、电视台、外国驻华使领馆等单位附近设置临时警戒线;

(五)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必要措施。

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事件发生时,公安机关应当立即依法出动警力,根据现场情况依法采取相应的强制性措施,尽快使社会秩序恢复正常。

第五十一条 发生突发事件,严重影响国民经济正常运行时,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主管部门可以采取保障、控制等必要的应急措施,保障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需要,最大限度地减轻突发事件的影响。

第五十二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必要时可以向单位和个人征用应急救援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请求其他地方人民政府提供人力、物力、财力或者技术支援,要求生产、供应生活必需品和应急救援物资的企业组织生产、保证供给,要求提供医疗、交通等公共服务的组织提供相应的服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协调运输经营单位,优先运送处置突发事件所需物资、设备、工具、应急救援人员和受到突发事件危害的人员。

第五十三条 履行统一领导职责或者组织处置突发事件的人民政府,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统一、准确、及时发布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和应急处置工作的信息。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

第五十五条 突发事件发生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组织应当按照当地人民政府的决定、命令,进行宣传动员,组织群众开展自救和互救,协助维护社会秩序。

案例:青岛明确突发事件处置具体措施

青岛市教育局日前出台教育系统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方案,明确规定突发事件发生后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发生重大事故领导须立即赶赴现场。

按照突发事件的性质、演变过程和发生机理,青岛市把校园突发事件分为八类,包括校园安全类突发事件、校园事故灾难类突发事件、校园公共卫生类突发事件、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等。

青岛市规定,校园突发事件发生后应急处置要做好5方面工作,包括事件报告、报告内容、处置程序、处置要求和处置责任。事发单位要按照隶属关系,在第一时间内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主管部门报告。

事发30分钟内口头报告基本情况,1小时内书面报告详细情况。市教育局接到通知后,要按照事件等级,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将处置情况跟踪报告。此外,视事件等级和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哪些领导及部门须赶赴现场,青岛市都作了规定。

五、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建立什么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事件应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

1.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3.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4.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5.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6.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7.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8.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9.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10.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六、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什么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度,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负有处置突发事件职责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培训。

主要内容如下:

1、重在预防,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从制度上预防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消除风险隐患。

2、既授予政府充分的应急权力,又对其权力行使进行规范。

3、对公民权利的限制和保护相统一。

4、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级负责的突发事件应对机制。

七、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建立什么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

1.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2.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的原则。国家建立重大突发事件风险评估体系,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进行综合性评估,减少重大突发事件的发生,最大限度地减轻重大突发事件的影响。

3.国家建立有效的社会动员机制,增强全民的公共安全和防范风险的意识,提高全社会的避险救助能力。

4.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负责;涉及两个以上行政区域的,由有关行政区域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负责,或者由各有关行政区域的上一级人民政府共同负责。 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

5.国务院在总理领导下研究、决定和部署特别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国家突发事件应急指挥机构,负责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必要时,国务院可以派出工作组指导有关工作。

6.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行政领导机关,其办事机构及具体职责由国务院规定。

7.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8.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采取的应对突发事件的措施,应当与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的性质、程度和范围相适应;有多种措施可供选择的,应当选择有利于最大程度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权益的措施。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义务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工作。

9.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被征用的财产在使用完毕或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财产被征用或者征用后毁损、灭失的,应当给予补偿。

10.因采取突发事件应对措施,诉讼、行政复议、仲裁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的,适用有关时效中止和程序中止的规定,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11.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和民兵组织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军事法规的规定以及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参加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

12.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突发事件的预防、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方面,同外国政府和有关国际组织开展合作与交流。

13.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八、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什么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事件应对法规定,国家建立统一领导、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管理为主的应急管理体制。

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九、为什么说应对媒体是突发事件应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媒体的报道是突发事件中的重要信息通道,所以应对媒体也是重要组成部分

十、作为客运服务人员该如何应对地铁运行中的突发事件?

作为客运服务人员如何面对地铁运行中的突发事件?

随着轨道交通的日渐壮大,地铁的突发事件也越来越多。作为一个客运服务的基层岗位,基本做到客观冷静,积极面对,连续上报,等待命令就可以了。地铁会经常演练一些突发情况,比如路外伤亡,火灾报警,投毒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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