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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改增之后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税款?

116 2023-12-23 06:33

一、营改增之后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第四条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营改增之后,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如何预缴税款?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规定:第四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按照以下规定预缴税款: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现代服务”包括哪些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规定:“现代服务包括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和其他现代服务。”

四、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哪些服务?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营改增试点范围中的"建筑服务"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1、工程服务

工程服务是指对项目、设备、工厂等提供的服务和技术协助业务。包括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场地测绘、工程设计、、机器安装、土建施工以及工程管理等。

2、安装服务

安装服务是指与被安装设备相连的工作台、梯子、栏杆的装设工程作业,包括生产设备、起重设备、动力设备、传动设备、运输设备、医疗实验设备以及其他各种设备的装配和安置工程作业,以及被安装设备的绝缘、保温、防腐、油漆等工程作业。

3、修缮服务

修缮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补、加固、养护、改善,来延长其使用期限并使之恢复原来的使用价值的工程作业。

4、装饰服务

装饰服务是指对建筑物、构筑物进行修饰装修,使之美观或者具有特定用途的工程作业。

5、其他建筑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

参考资料: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

http://www.shui5.cn/article/ce/86646.html

五、“营改增”现代服务中的文化创意服务包括哪些?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如下:

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六、营改增之后的,小规模纳税人税金如何计提?

营改增之后的,小规模纳税人税金如何计提?

不管如何,其实小规模纳税人的税金不需要计提,因为小规模纳税人大多数税金是按季缴纳,据实缴纳即可,毕竟·计提会和实际有差距,还是不计提为上!!

七、建筑税营改增后拖欠的工程款如何纳税?

营改增后税收情况: 财税〔2016〕36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建筑施工服务,适用税率为11%;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以及一般纳税人选择简易计税方法的建筑服务,征收率为3%。 营改增后对建筑施工企业的影响:

一方面,“营改增”政策能有效解决我国建筑企业重复纳税问题,其在购进原材料、建筑设备时所缴纳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也能够被抵扣。

这在很大程度上有效解决了建筑业重复征税问题,降低企业纳税成本,实现公平税负。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 另一方面,由于增值税特殊的管理要求,会对以后供应商的选择、经营模式的选择、劳务分包模式的确定、物资采购与管理、集团内部的关联交易、组织架构的设置、公司管理方式的改变等带来一系列的影响,从而增加了公司的相关管理成本。 税负变化: 原营业税政策下,计税基础为承包建筑、修缮、安装、装饰和其他工程作业取得的营业收入额,建筑安装企业向建设单位收取的工程造价及工程价款之外收取的各种费用。

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劳务(不含装饰劳务)的,其营业额应当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设备及其他物资和动力价款在内,但不包括建设方提供的设备的价款。

“营改增”后,由于增值税属于价外税,计税基础发生了变化,这在会计核算上就有所体现。

由于进项税的抵扣,“营改增”后的主营业务收入和营业税制下的主营业务收入同比相差约10%,即理论上来说,计税基础是减少的。

但是增值税税率为11%,税率明显提高了,如果进项税抵扣这方面管理统筹工作不充分,企业税负反而会增加。当然,只要税务筹划工作跟上了,做好进项税抵扣工作,税改后企业承担的税负是降低的。

建议 “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企业由营业税粗放型的管理改为增值税的精细化的管理,要求对增值税的各个环节进行梳理,提升管理水平。

营业税的计征比较简单,筹划空间比较小;而增值税计征的筹划空间较大,值增税的优惠政策、税率、管理环节等影响因素较多,所以建筑施工企业应合理筹划,以求降低企业的税负。

①选择合格供应商,加大进项抵扣金额。

对所有供应商进行梳理,对于不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进行协商或淘汰,加大进项税额的抵扣金额。

②固定资产的投入。

营改增后,工程建设是选择租赁还是购买固定资产,应当考虑到进项税可抵扣的情况。

③其他成本的进项抵扣。

例如酒店住宿费、办公费、物业费等可以抵扣的,需要相关部门不断学习补充,做到精细筹划降低企业税收负担。 总结 建筑业营改增之后实际交税情况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的不同,还有企业反应调整的能力不同,会出现较大的差别。

如果不能适应,可以考虑选择申请按简易计税方法缴税,一般是3年不得做更改。

企业不能停滞不前,做好自身的筹划才是最重要的,这样才能真正享受到税改带来的好处。

八、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可否抵扣?

不能。纳税人提供国际旅客运输服务,适用增值税零税率或免税政策。相应地,购买国际旅客运输服务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九、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提供装卸搬运服务应按什么税率缴?

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提供装卸搬运服务,按照6%的增值税税率计算交纳增值税。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第十五条 增值税税率: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除本条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外,税率为6%。

(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三)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四)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规定。

装卸搬运服务,是指使用装卸搬运工具或者人力、畜力将货物在运输工具之间、装卸现场之间或者运输工具与装卸现场之间进行装卸和搬运的业务活动。

十、营改增中的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哪些?

营改增中部分现代服务业具体包括如下:

1、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包括研发服务、技术转让服务、技术咨询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工程勘察勘探服务。  

2、信息技术服务: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包括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信息系统服务和业务流程管理服务。

3、文化创意服务:包括设计服务、商标著作权转让服务、知识产权服务、广告服务和会议展览服务。

4、物流辅助服务:包括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货运客运场站服务、打捞救助服务、货物运输代理服务、代理报关服务、仓储服务和装卸搬运服务。 

5、有形动产租赁服务: 包括有形动产融资租赁和有形动产经营性租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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